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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制度严控官办节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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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范文
时间:
2012-9-17 15:52
标题:
以制度严控官办节庆
每逢年节,中华民族人文始祖、历史名人便格外忙碌,甚至出现了“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显灵,女娲遍地开花”的热闹场面。
中国国力的日益提升,的确需要一种庄重、公认的形式来表达国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但是,在各地层出不穷的“规格高、规模大、形式新颖、宣传强劲、氛围浓郁”的公祭活动背后,也易滋生铺张浪费、谋取私利、摊派收费等不正之风。尤需谨防地方政府借“公祭”互相攀比,搞奢华的“面子工程”。
与之相类,包括以旅游、历史文化、特色物产、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为名的诸多官办节会、庆典,如果适时适度举办,可以起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先进文化的积极作用,有助于提升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知名度。
但是,近年来此类活动往往备受诟病。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从实际需要出发,官办活动既不能真正地开发旅游、招商引资,更不能解群众的燃眉之急,反而在为其政绩“涂脂抹粉”。短暂的喧嚣,表面的繁华,背后是立项随意、数量过多、耗资巨大、实效甚微。既增加了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造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又易助长奢靡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近年来,中央多次就清理规范官办节庆三令五申。不仅接连在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中明确部署,同时又通过调研摸底,将清理整顿推入实际操作层面,下一步将出台管理办法,将节庆活动审批权限、审批原则、审批程序、经费管理、领导干部出席、监督检查等多个重点环节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
综观之,官办节庆涉及面广、内容具体,尤其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方可标本兼治。首先,需从数量上加以控制。对节庆活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并引入社会公共监督,对节庆活动的举办时间、周期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也要严格规范实施。其次,严把资金关口。既要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滥用,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要严格管理节庆经费,防止拉赞助、谋私利,严控融资中的不正之风。再次,应加强对办节主体的监督,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参与节庆活动更需明确原则,强化审批。
还需加强对领导干部参与节庆的审批监督,引导干部真抓实干,切实将目光转向群众,转向民生。
(2012年第25期《瞭望》郑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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