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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孟连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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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习啦
时间:
2012-9-9 23:09
标题:
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孟连新实践
在云南省委、普洱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孟连实现了从“事件”到“经验”的巨大转变。站在新的起点上,孟连县牢记执政为民宗旨,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全面落实普洱市“三五”群众工作法,丰富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举措,巩固发展孟连群众工作经验,实现边疆稳定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丰富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按照“中央要求具体化、基层经验制度化”原则,修订为民服务五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以下简称直联)各项具体措施。在原划分民情责任区的基础上,根据县乡(镇)村组具体情况和部门特点、行业优势,科学合理地进行二次划分民情责任区,建立并全面实施“五挂五联”制度。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挂钩基础条件薄弱村,干部联系特困户;政法部门挂钩社会治安后进村,干部联系问题户;经济部门挂钩经济发展后进村,干部联系贫困户;教育文化部门挂钩文化素质后进村,干部联系教育意识落后户;农科部门挂钩产业大村,干部联系产业大户。通过扩大直联范围,丰富直联方式,健全直联网络,强化直联成效等举措,将工作重心放到村组、农户及田间地头等各个领域,大大增强了直联的“对口性”和针对性,做到全覆盖,使民情责任区成为领导干部的“责任田”,领导干部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和“好帮手”,架起了党群干群“连心桥”。
实行“三公开”,强化监督举措,确保直联落到实处。孟连县把群众评判作为检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全面实行公开民情责任人和联系人、公开承诺事项、公开监督电话“三公开”,自觉接受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办”督查室、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的监督,使民情巡察成为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干部作风的“监督哨”,推动民情工作落实的“催化剂”,有效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推行“一线用人法”,壮大直联队伍,增强服务后劲。我们把新农村建设一线、产业服务一线、重点工程一线、社区共建一线、群众工作一线作为培养干部的主要战场,大力推行“一线培养锻炼干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一线完善选用机制”的“一线用人法”。把新招录的公务员、后备干部等基层工作经验不足的年轻同志选派到基层锻炼,既增强服务群众后劲,又有效避免“带病提拔”领导干部。
找准社会管理的着力点
着力在构建和谐“群群关系”上下功夫。在群众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党群、干群和“群群”关系的和谐都很重要。“群群关系”作为最基层、最普遍的社会关系,具有自发性和复杂性,对县域的社会稳定、发展能力、发展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干群关系”可以影响但是无法代替“群群关系”。全面构建诚信和谐、开放进取的“群群关系”,既是增强社会和谐因素的重要途径,也是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来源。通过“政府搭台、百姓唱戏、情感联系、社会受益”方式,最终全面建设好各族群众间生产互帮、生活互助、经济互通、文化互融,“群群关系”密切的新型民族团结和谐机制,最大限度增强族际凝聚力和向心力,减少不和谐因素,同时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着力在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上下功夫。孟连县委出台了以“群众诉求代言、群众利益代理、群众事务代办”为主要内容的“三代”工作举措,明确规定领导干部每月为群众代办合理事项不少于三件。真正让领导干部成为民情信息员、为民服务员、业务代办员、矛盾化解员,变“求你办事”为“为你办事”,变“做人民的父母官”为“做人民群众的公仆”。
着力在加强基层政治民主化建设上下功夫。我们把加强基层政治民主化建设作为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对以政治民主化促进经济利益调整、以经济利益调整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进行了大量探索,主动唤醒群众的主体意识,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县委确定了“损害群众利益政策不出台、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政策不出台、影响干群关系和谐政策不出台、影响边疆安定团结政策不出台”“四个不出台”,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重要工程等都要经过听证会等广泛征求、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项目经全委会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完善了一系列决策透明、群众参与、跟踪服务的措施,在贯彻群众路线中不断探索推进基层政治民主化建设。
着力在教育引导边疆各族群众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全县村寨中广泛开展“无人员吸毒、无人员赌博、无人员违法犯罪,收入有增加、民风有改善、教育有进步、和谐有保障”“三无四有”活动,引导群众创先争优,积极构建平安村寨。同时整合少数民族师资力量,大力开展政策法规、道德规范、科技文化“三进村”和诚信、感恩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穿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提高了各族群众感恩意识和爱党、爱国、爱家乡的责任意识。
着力在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孟连在“7鶰19”事件后,社会秩序、法制环境曾遭到重创,在事件后续处置和长期的群众工作实践中,我们认识到:没有任何一种社会管理手段是完美无缺的,法制在维护社会稳定过程中也不是唯一的。法律重在规范人们的外在行为和事前纠错,道德强调良心教化和事后预防;法律追求稳定统一,政策讲究及时灵活;宗教能帮助把外在的法律、政策规则转化为社会成员的内心自觉;村规民约这种方式在边疆民族地区也有特殊效果。在新的起点上,如何实现社会的和谐有序,实现边疆的长治久安?我们结合宗教大县实际,积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探索整合法律、政策、民族、宗教、村规民约等多措并举、多方联动的社会管理模式,注重发挥边疆地区老党员、民族“头人”、宗教代表人士等的特殊作用,聘请宗教人士为党政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志愿者,大力开展政策法规等教育进寺庙、进教堂活动,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既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又充分调动了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性,综合作用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实现了法律、政策、道德、宗教等多种形式的相辅相成与良性互动。
实践证明,只有牢记执政为民宗旨,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探索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和社会管理举措,把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用惠民利民的新成果凝聚人心,才能始终保持党的生机活力和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始终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者:吴朝武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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