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标题:
农村发展新阶段的新特征
[打印本页]
作者:
湖北老秘
时间:
2012-8-27 06:59
标题:
农村发展新阶段的新特征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以来,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前所未有、影响深远,无论从国家宏观政策层面,还是从新的城乡关系角度,都可以表明农村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城乡关系有了重大改善
一是由分割走向融合。建国以来,长期的城乡分割分治,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限制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的各项政策逐步取消,城乡通道开始打开,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亿万农民工流向城市。可以说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本质就是几亿农业人口转入非农产业,社会结构发生变化。
二是由从属走向平等。长期以来,由于通过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建设的政策设计,农村相对于城市处于从属地位。主要体现在:歧视性的户籍制度,从属性的经济政策,不平等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进入新阶段,党和国家从实现城乡两大主体平等分享社会进步和改革发展成果出发,重新定位农业农村制度方向,促进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公共设施向“三农”延伸、公共服务向“三农”覆盖。“四取消”、“四补贴”等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迅速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广泛覆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农村基本实现了种地不纳税、上学不交费、看病不太贵、生活不济有保费。
三是由被动走向互动。农村不再单纯是经济发展的资源输出地,正在成为城市产业转移、要素转移的接受地,在城乡关系中越来越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
二、国家与农民关系有了重大调整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农业税费全面取消的同时,国民收入再分配开始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整体上纳入国家统筹规划,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向农村覆盖,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在保障农村民生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国家与农民关系由汲取型向服务型转变,农民正在逐步由原来的贡献者身份向受益者身份转变。
土地制度始终是国家和农民关系的核心。国家和农民的关系更多地体现在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上。建国以来,国家与农民的三个“蜜月期”都是起自土地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建国初期的土改,实行耕者有其田,是围绕土地产权制度进行的;上世纪80年代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围绕土地经营权制度进行的;新世纪以来的农村税费改革是围绕以土地为课税对象的税费制度或者说土地收益权制度进行的。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土地问题引起的纠纷频发。在整个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更多的土地被征用已成为必然。因此,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已经成为当前处理国家与农民关系的一个突出问题。我们必须着手合理界定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权利,健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征占地制度,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改革的重点有了重大转移
1978年以来,农村改革率先启动,沿着市场化方向步步深入,不断推进。从改革的进程和内容来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政策的全面松动到十四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这一阶段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本经营形式,改革了农产品流通体制,发展了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二、三产业,主要内容就是给农民“松膀子”。
第二阶段:从1992年十四大初步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加入世贸组织全面实行市场化改革。这一阶段主要就是给农民“引路子”。
第三阶段:从2004年起,中央就农业农村发展连续下发四个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初步形成新时期支农惠农政策体系,开始建立新时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着手构筑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这一轮改革将我国推入一个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新的历史时期,也给广大农民“送”来了“票子”。
四、农村经济结构有了重大提升
一是农村的产业结构有了重大变化。农业结构突破了“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在粮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多种经营快速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突破了以农业为主的单一结构,二、三产业迅速发展,非农产业成为农村的支柱产业;突破了农村经济的概念,走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载体,实现了工业与农业的高度融合。
二是农民收入构成有了重大变化。改革开放初期,农民收入以农业特别是粮食收入为主,实物收入占很大比重。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民收入来源市场化、多元化、非农化趋势非常明显,工资性收入增长迅速。
三是农业资源的配置方式有了重大变化。计划经济时期,农业资源配置是政府主导型的,由国家指令性控制农业生产活动,统购统销农产品。在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来配置农业资源。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龙头企业开始壮大实力,延伸链条,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更多的农户被纳入完善的产业体系之中,龙头企业对分散的农业资源进行高效配置的主导作用逐步凸显,小农经济通过市场机制得到进一步改造。
五、农村社会结构有了重大变化
当前,我国农村已基本实现经济结构转型,但在社会结构转型方面正处于起步阶段,农村社会日益呈现流动、分散、开放和分化的特点,人口结构、就业结构、社会分层和农村空间布局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增强。我国现在外出农民工约为1.2亿人,加上本地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达2亿人,已超过农村人口的五分之一。
二是农村的社会分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前,我国的乡村社会结构是一个高度刚性且具有很大同质性的稳固型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开始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大分化,出现了农民工人、农民个体工商者、农民私营企业主、农民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农村管理者等不同的利益群体和阶层。
三是农民的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趋势。随着市场观念和城市文明的传播和浸透,农民在一元化状态下形成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新的变化,对美好物质生活、精神享受的需求和追逐,成为农民价值观念的核心,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合法化。
六、农村治理方式有了重大转变
一是自治功能逐步强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村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在农村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农民群众开始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初步形成。
二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日趋重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维护和发展共同利益为目标,对内实行一个标准生产,对外使用一个声音谈判,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的话语权,对于发育农民组织基础和改造分散的小农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农民的参与意识、维权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显著增强。农村矛盾点在转移,农民由直接利益的追求转向土地征占、环境保护等长远利益的维护,涉及层面已由农村内部延伸到整个社会层面,涉及的主体由单家独户扩展为某个社会群体。同时现代信息的传播和放大效应,使农民了解外部世界的渠道畅通,获得影响社会情绪的几率提高,使小事件演变为大冲突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这对农村社会的矛盾处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赵金平
欢迎光临 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http://caiyes.c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