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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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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ywyl9988
时间:
2012-7-29 09:57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实施意见
中共某某县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
依法执政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坚强领导集体,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某某步伐,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则
1.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目标,是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某某的重要保证。某某县委坚持强调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强调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县有机统一起来,全县呈现出政通人和、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但必须看到,在执政中还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效率和质量还不够高、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与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某某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深入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深入探索和把握执政规律,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显得十分紧迫。
2.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县上下不断强化 “十种意识”(学习意识、大局意识、履职意识、宗旨意识、标准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规范意识、成事意识、纪律意识),以科学执政为前提条件,以民主执政为本质要求,以依法执政为基本方式,积极探索执政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机制,使执政的基础更加巩固、行为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显著,使党的主张得到全面实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体现,依法治县精神得到深入贯彻。
3.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主要目标。
——科学执政水平显著提高。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执政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执政理念更加先进,把握规律更加准确,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明显增强。
——民主执政水平显著提高。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渠道进一步拓宽,民主程序更加规范,民主渠道更加畅通,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
——依法执政水平显著提高。依法执政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完善,公共权力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公平正义的法治权威得到充分彰显,法律尊严得到切实维护。
——支持和保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得到有效改进,执政效率明显提升。
4.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原则 。
——坚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关系,把方向、管全局、抓大事,通过加强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的领导,形成各方同心同德、协调联动的工作局面。
——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正确认识和自觉运用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制定和实施各项决策部署,科学设计、组织、开展各项执政活动。
——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既要领导立法,又要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干预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断推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规范化。
5.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保障。
——推进思想解放。切实做到“六破六立”:破除安于现状、固步自封的陈腐观念,树立不甘落后、奋发有为的新理念;破除求稳怕乱、不思进取的狭隘观念,树立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新理念;破除消极畏难、裹足不前的落后观念,树立赶超发展、率先发展的新理念;破除目光短浅、一叶障目的狭隘观念,树立开放活跃、科学发展的新理念;破除门户之见、部门利益的落后观念,树立齐心协力、整体联动的新理念;破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落后观念,树立真抓实干、敢于负责的新理念。
——强化导向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认真落实省委“三个决不让”要求,把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作为用人导向。着力围绕“树正气、立志气、聚人气、提士气”,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执政形象。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发掘总结创业、创新、创优典型,通过树典型、学典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创造力和创新力,推动全县执政水平的整体提升。
——明确领导职责。县乡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四责”,即:抓发展、抓稳定、抓典型、抓队伍之责。抓发展,就是要抓好本职工作、分管工作;抓稳定,就是要抓好分管战线和所包乡镇村的稳定工作;抓典型,就是要在年内至少抓一个创新典型;抓队伍,就是要抓好所分管部门和所分包乡村的干部队伍建设。
二、推进科学执政
6.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使科学理论转化为先进的执政理念。牢固树立“一心一意为民,一丝不苟干事,一尘不染从政”的理念,始终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待工作要有激情,谋划工作要有思路,推进工作要有魄力,落实工作要有韧劲,不断开辟事业的新境界。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切实提高自身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谋全局、想大事、抓大事、成大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心怀某某发展大局,常谋某某发展大计。牢固树立“和谐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主动作为、积极维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善于用理论创新的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进一步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人才辈出的社会环境。
7.坚持科学决策。坚持把调研作为基础,围绕县委工作中心经常调查研究,全面深入掌握情况,注意总结典型经验,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坚持把公众的有序参与作为支点,集思广益,征集群众对重要决策的意见建议。坚持把突出特色作为重点,立足某某实际,围绕特色资源的深度开发和持续利用,形成特色和竞争优势。坚持把统筹发展作为关键,围绕扎实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夯实“三农”发展基础,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等方面进行谋划。坚持加快新型工业化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推进城市化与建设新农村相结合,生产方式转变与生活方式转变相结合,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相结合。
8.坚持科学执行。围绕落实执行责任、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确保执行效果,建立健全集督促落实、纠偏纠错、目标考核于一体的执行体系,从时间、数量、质量、成本四个方面强化落实责任,打造“某某效率”。实行跟踪问效制,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实施全程督查,推广挂账式督办、联合式督办、蹲点式督办、调研式督办等工作方式,实行明查暗访、公开通报,不断提高抓落实的效果。原则上每月对各乡镇、县直部门进行一次明查暗访,遇有重大事项随时查访。建立执行纠偏制,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离目标、落实走样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和纠正。发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作用,强化职能,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推行目标考核制,加大干部激励和问责力度,盯住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鲜明导向。
9.创新领导方法。既要继承和发展党在长期执政中积累的成功方法,又要结合县情实际,积极运用现代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强化思想引领,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先进的知识理念、先进的发展经验,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强化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即法,以科学的规划来规范和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强化发展模式引领,通过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试验推广一批科学发展具体模式,起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作用。提高运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引导和管理能力,善于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传递党的主张、引导社会舆论,注重通过信息互动方式提高组织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体制机制引领,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管用的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调节各种关系,把执政行为纳入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推进民主执政
10.扩大党内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落实好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表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大党务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拓宽下情上达渠道,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及时准确反映到上级党组织。县党代会、全委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的方式直接面向党员征求意见。上级党组织就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或决议前,应提交基层党组织讨论或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组织党员讨论或充分听取党员意见。认真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组织党代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全委会和常委会。列席会议的党代会代表在同级代表库中随机确定,列席全委会议的党代会代表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5,列席常委会党代会代表人数不少于5人。建立党员列席基层党委会、支委会制度,提倡党员民主参与基层党组织重要决策,重要事项提倡全体党员民主表决。认真执行党代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做好提案、提议受理督办和答复工作。扩大党内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严格落实民主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工作程序,积极推行竞争上岗等选任方式,积极推进乡(镇)村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创新党员活动方式,丰富党员活动载体,支持广大党员广泛发表意见和建议。
11.拓宽人民民主渠道。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把政治协商纳入重要决策程序。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为科学发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要联系一个乡镇、一个村(社区)、一个贫困户、一个企业、一个重点项目,每半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驻点调研、主持一次民情恳谈活动。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接访、约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每年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群众献计献策活动,鼓励开展专题性献计献策活动。利用各种社情民意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的意见建议。
12.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依法实行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政权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党领导的保障群众自治权利的基层民主管理新模式。积极推行以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议事清单和以党组织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一清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严格执行党员“民情日志”、党员活动日等党建工作制度,增强基层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村民中心建设,完善中心功能,完善运行机制,搭建群众民主参与、自治管理的平台。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各类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每年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厂务、校务等基层事务公开。
13.健全完善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对乡科级正职的监督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公示制度。支持政协组织开展委员视察、提案、举报等活动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整合监督力量,加快构建覆盖各级干部的评议监督体系,推行职责公开、承诺公开、业绩公开,构建网络举报、电话举报和信访举报等群众监督网络。推行执法部门、公共服务行业质询听证制度。每年组织政府部门开展一次以“向群众报告、听群众意见、请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行风评议”活动,群众代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测评票和意见建议。
四、推进依法执政
14.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政府行政的关系,尊重政府的行政主体地位。支持政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支持政府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专家咨询和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支持政府进一步完善全方位监督约束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扎实推进法制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行为,不断健全完善各种制度,做到用政策管权、靠制度管人、按法律办事。重点防治各领域内的不正之风,依法惩治以权谋私、商业贿赂等fubai行为,尤其是重大工程建设,都要依照政策法规公开进行招投标,让政府的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建设法治政府。
15.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相统一。加强县委政法委对公、检、法部门的领导和协调,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重点案件的协调督办,定期开展执法巡视。支持人大加强对司法机关、司法活动的监督,促进秉公办案,维护法律权威;鼓励司法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与沟通,增进人大代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支持司法机关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纳入正常化、规范化、高效化轨道。支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刑事诉讼过程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及其执行的法律监督,保障法律公正实施。建立完善由县委政法委领导下的法院、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协助执行机制,着力破解案件执行难。全面推行“阳光司法”,认真落实警务、检务、审务公开,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16.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学法守法懂法,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健全社会矛盾综合调控机制,全面推进综合预防、综合评估、综合治理、综合化解,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采用调解、协商、疏导等办法,及时有效低成本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新方法,构建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一套制度的“三个一”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群众机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制定风险评估办法,逐步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的联合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力度,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17.健全完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规范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的职能,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政府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发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参政议政。强化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人大、政府、政协党组议事决策、定期向党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在行使法定职权中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制度。党委积极帮助人大、政府、政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同心同德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
18.健全完善干部能力培养机制。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通过学习培训、组织调研等形式,强化对各级干部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选派农村党员干部、后备干部到人大、政协锻炼,强化干部的民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提高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19.健全完善执政成效考核评价机制。根据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完善目标管理体系。重点围绕领导集体和个人的领导能力、规划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以及创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优能力,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情况的考评。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0.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加强对权力授予过程的制约和监督,严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制约和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加强权力运行结果的制约和监督,强化组织手段,及时调整决策失于科学、缺乏民主、违法施政的干部,确保权力在科学民主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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