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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秘答规范上行文公文格式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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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西老秘
时间:
2012-7-8 09:19
标题:
老秘答规范上行文公文格式有什么要求?
网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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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上行文的格式有什么规定,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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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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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向上级单位和上级领导呈送报告、请示、署内签报时需特别注意以下两点:(一)报告、请示等公文除加盖公章外,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署内签报须由主要领导亲笔签字,以示领导人负责。(二)写明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和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作者:
陕高秘书
时间:
2012-8-7 08:35
近段时间以来,机关各处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公文处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注重公文审核把关、调查研究、督查落实,形成了真抓实干、求真务实风尚,为政令畅通、提高效能作出了贡献。但目前个别部门、单位在上报省政府公文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请示、报告不分,文种使用不当,报告中夹带请示;二是一文多事,标题与内容不一致;三是内容失实,文字冗长,公文质量不高。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厅领导相关要求,现就上报省政府文件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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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报省政府公文文种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文种报送。上报“请示”性公文和“报告”性公文要正确严格区分。上报“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能一文数事。上报“报告”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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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代拟稿应采用“请示”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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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报省政府公文,应以省林业厅名义报送。内容必须准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策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简洁,不超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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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报省政府公文主送单位为“省政府”。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能同时抄送其下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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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上报省政府公文文头、格式严格按上行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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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报省政府公文,应当由厅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在文件首页标注签发人的姓名。报请省政府督办的公文,应用上行文格式(标注签发人),并在报文前先征求省政府督办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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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外出,应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办公室公章一并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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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报省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应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涉及所引用文件,应随文附后。按领导同志批示意见报文的,应附领导同志批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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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报省政府的公文,文件抬头都应写为“省政府”,不能直接报送省政府领导同志个人(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紧急突发事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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