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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经济合同的写作注意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啦    时间: 2012-7-3 16:34
标题: 经济合同的写作注意事项
  经济合同一经签订、鉴证,即具有法律效力,因而经济合同的撰写是异常严肃的工作。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撰写时必须注意:
           (一)条款内容要全面、周详
条款内容体现着双方的利益和目的。合同订立时应首先注意条款是否完整全面地表达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合同的必备条款不能残缺,表达的内容不能有遗漏,避免引起纠纷。
    合同必须具备三项条款:
第一,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第二,根据合同性质应写上的条款,如购销合同涉及的产品包装问题,保管合同涉及的损耗问题,都应写进合同。
第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如购销合同中,需要对货物运输、包装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为主要条款写如合同中。具体来说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要书写翔实:1)产(商)品名称、规格;2)产(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3)产(商)品质量的要求;4)产(商)品的等级、价格;5)交接方法、时间、地点;6)产(商)品途中的损耗及验收方法;7)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帐号及其代转、代收单位;8)违约责任划分;9)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的规定要具体、明确
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是执行的依据,内容具体、明确,才便于各方履行及检查,以免发生纠纷。如供货合同中,供货方负责日后维护,而人员的旅费、工资由谁支付,都应在合同中具体地说规定清楚。
(三)合同的措词要准确、严密、简练
   合同兼具法律文书和经济文书的双重性质,它督促双方按合同履行义务,又直接关系到签约双方的经济利益或其他权益。因此,写作合同时要字斟句酌,做到无懈可击,杜绝由于措词含糊不清、语义不明而造成纠纷。
(四)合同不得随意涂改
    合同一经签订,即可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从一方的利益出发,擅修改。如发现合同内容有欠缺、文字有错漏,或者发生、特殊情况确需补充或更正,应由双方协商、并将协商一致的改动意见另立函件交换,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加以签章后方为有效,必要时需公证部门鉴证。                             
1.要符合合同当事人的实际
  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对另 方的要约条款能否承诺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绝不可抱着先签了再说的态度,盲目签订。这种现象往往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重要原因。它会给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甚至国家计划的完成带来不利影响。
  2.要准确充分表达当事人双方的要求和意愿
  经济合同签订之前,有关当事人都是经过充分协商,共同拟定的。合同的撰写者首先就必须准确理解、把握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关键所在,并给予精当、确切的表述,切忌用语模糊,存在歧义。
  3.不可随意涂改
经济合同一旦签订后不得随意涂改、修正,若确实需要修订或补充内容时,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并在合同修改处加盖双方印章;若合同须重新签订,则应先签订撤销原合同的协议。无论是原合同作了修改或是原合同撤销重新签订,若原合同是经过司法机关鉴证的,则都应通知原鉴证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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