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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司法局创新调解平台 县乡视频联调 [打印本页]

作者: 临武秘书    时间: 2012-6-14 06:50
标题: 司法局创新调解平台 县乡视频联调
  今年以来,我老秘网县司法局以建设平安和谐临武为目标,以人民调解为总抓手,创新调解平台,利用现代远程技术,融县矛盾纠纷中心调解庭、三调联动观摩庭、人民调解示范庭三庭为一体,进行视频对接,实现了县乡联动调解。目前,中心调解庭已与8个乡镇进行了视频对接,已经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起,视频远程指导乡镇司法所联调纠纷11起。
一、重金投入,加强阵地联网络
一是建设了县中心调解庭。投资10万余元新建了临武县矛盾纠纷中心调解庭,建立人民调解视频系统,与金江、麦市等司法所的调解庭进行视频对接,实现全县远程人民调解现场指导和观摩学习。
二是加强了乡镇人民调解庭。今年以来,县、乡累计投入50多万元建设了规范化人民调解庭。各乡镇人民调解庭做到了相对独立,面积均在10平方米以上;制作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标牌;县司法局为各乡镇人民调委会制作了统一样式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电子印章;调解程序及调解原则、纠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上墙;建立两本台帐,即:纠纷排查记录簿、调解纠纷记录簿,并且记录齐全;调解协议文书统一使用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并形成规范的卷宗,档案做到了一事二卷,装订成册;配齐了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柜等工作设施。
三是规范了村级人民调解室。以村级换届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规范村、组人民调解委会硬件。村级累计投入30多万元,进行了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目前,我老秘网县村级调委会基本上达到了“五有”(有标识牌、印章、纠纷调解和回访记录、纠纷调解统计台账、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和报酬落实)、“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
二、强化培训,队伍素质有保障
为了做到每个培训人员都熟悉设备的使用,保证了远程调解设备能使用、能用好,确保远程调解的效果,县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对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和部分乡镇干部开展了调解技巧、电脑技术专项培训。
一是领导带头,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局领导班子建立了“三坛一会一考”的学习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调解技巧和电脑专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电脑专业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是有的放矢,开展专项学习活动。针对中心调解庭的现代设备,局里专门开设了远程调解设备学习班,讲解各种高端设备的使用技巧,做到了人人能使用、能用好。
三是强化考试,发放合格证件持证上岗。我们每次专题培训后,都要对参训人员进行业务考试,以巩固学习培训效果,对考试不及格的重新安排培训,新上任的县乡人民调解员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这一举措,有效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员视频技术的掌握和调解技能的提高。
    三、局长挂帅,调解纠纷做示范
县司法局组建了由局长挂帅,从律师、司法员、法律工作者中精选的5名调解工作能手为成员的临武县中心调解庭工作组,负责重大、复杂、疑难纠纷调解。
为使骨干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一是要求全体干警必须熟悉使用远程设备,必须对骨干调解技巧的讲解做好笔记,必须将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学以致用。二是对县领导、调解骨干进行了专门的调解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局领导按“一人一案”进行分组调解,调解过程中,局机关干部在调解庭现场观摩,各乡镇司法所干警则通过视频系统远程观摩学习。如局长曹元球同志调解的水东乡曹双燕与黄金魁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010年9月水东乡新坪村曹双燕经人介绍许配给本村村民黄金魁为妻,但是因为现在农村人都不兴办酒席,所以两人只是同居并没有去领结婚证。一直以来两人的感情都比较融洽,到2011年元月,怀孕五个月的曹双燕身感不适需要动手术,到沙田医院救治不行后转到郴州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结果大人保住小孩却流掉了。当黄金魁了解到曹双燕以后只能生一胎后,坚决要求分手,将妻子一人丢在医院,并且没有支付住院费等相关费用。曹双燕之父曹新田找上村干部多次做黄金魁的思想工作都没有结果。水东乡司法所所长孙纯亮在感到问题确实很棘手后,将了解到的情况汇报给曹元球同志,针对具体情况,曹元球同志立即召集骨干调解员进行商议,并和水东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视频对接调解,通过网络,曹元球同志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调解后,双方终于在晚上8点钟达成了调解协议,男方将病弱的妻子接回家里照顾,并付清住院费和营养费1770元。事后,新坪村村支书孙孝礼带上曹新田一起来到曹元球同志办公室,感激地说到:“谢谢曹局长和司法局的调解员们,你们的及时调解解决了多日难解的问题,,你们真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人!”
三、方案会诊,即时评议保质量
    调解前,局领导、中心调解庭工作组和相关乡镇就案子进行会商,确定调解方案。调解进行中,由局班子成员和部分股室、所负责人组成评议组,采用视频进行远程调度,即时评议,指出优缺点,发现失误即时通过视频系统告知调解主持人,调解主持人综合各方评议,对案件进行科学合法有效的调解。如麦市乡王灶发与乐源村民的葬坟纠纷案。麦市村委社背自然村王灶发之子王华标误喝农药而死亡,于当天下午葬在离麦市进乐源村公路不远的荒山上,乐源村民发现后认为距离公路太近,一是有气味,二是妇女小孩会有恐惧感。就在当天下午7时许乐源村民把尸体挖掘出来并且把尸体葬于离公路稍远的地方。王灶发叫来亲朋好友和村里在外人员,一场上百人的群体性械斗一触即发。司法所立刻向县局、乡党委政府汇报,同时派出工作组兵分两路做当事人的思想稳定工作。让双方当事人离开现场,到麦市乡司法所调解庭进行调解,县局领导在中心调解庭对调解进行远程调度,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后,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场完善了调解协议书。最后在双方协议的地方重新安葬了尸体,一次群体性械斗成功的化解。
四、建章立制,考核创新上台阶
    为调动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调解工作积极性,县司法局制定了《2011年度中心调解庭调解工作评议考核细则》和《2011年度乡镇司法所远程调解工作评议考核细则》,专门成立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选优秀调解案例。
一是把中心调解庭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规定全县司法所2011年度人民调解任务为517个,中心调解庭的任务为24个。案件质量由基层股审核把关,以县局月上报统计报表、基层股电脑台帐、归档到基层股的“一案两卷三统一”计抵完成任务数。实行一月一通报,每月由基层股进行统计,将人民调解完成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对基层司法所和中心调解庭调处纠纷实行以案定补的激励机制。基层股对案件卷宗进行点评,案卷达标方可存放,对按时按质完成或超额完成人民调解办案任务的奖励200元;每完成一案另补贴办案经费20元(口头调解的除外)。同时要求各股、所交纳责任金400元,对未完成任务的所,按每少一案罚50元,责任金罚完为止。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按照“积极探索、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业务培训和现代设备的建设上,力争人民调解工作的“软件设备”和硬件设备齐头并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克难攻坚,开拓创新,努力把我老秘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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