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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落实群众四权为保障选好干部配强班子 [打印本页]

作者: 太原秘书    时间: 2012-5-30 08:19
标题: 以落实群众四权为保障选好干部配强班子
  落实好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根本体现,也是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临泽县以落实群众"四权"为根本,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总结建立了以"两公开五提名四差额三记实"为主要做法的干部选任机制,有效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两公开"保障知情权。一是公开动议职位和任职条件。在拟定干部动议方案后,通过电视、网络、文件、展板等途径发布公告,将空缺职位和任职条件资格面向社会进行公开,使干部群众清楚"要选哪些职位"和"要选什么样的人"。二是公开程序方法和进展情况。在选任工作启动后,将符合职位条件的人选向参与推荐的干部群众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和考察组成员提前向有关单位和干部群众预告,拟任职人选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在组织部部务会、县委人事酝酿会、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上分别说明,票决结果当场公布,使干部群众清楚"怎样选人"和"选了什么样的人"。



    "五提名"保障参与权。一是干部大会推荐提名。在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正职出现空缺时,召开由县级领导、县委委员、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全县干部大会推荐提名。二是干部群众推荐提名。由组织部门根据动议职位和任职条件确定民主推荐范围,采取单位内推荐、系统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推荐提名。三是部门单位集体推荐提名。由相关单位召开党组织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根据空缺职位及任职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推荐人选。四是领导干部署名推荐提名。由县委委员和不是县委委员的县级领导干部结合分管或联系工作实际,署名推荐任职建议人选。五是干部个人自荐提名。凡符合提名资格条件的干部都可以自荐。推荐提名时,要求推荐提名单位和个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提名推荐任用资格。



    "四差额"保障选择权。一是差额提名,扩大范围选人。组织部门综合分析推荐提名情况,按同一职位多于1-3人的差额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经县委人事酝酿会议讨论后按同一职位多于1-2人的差额比例酝酿确定考察对象。二是差额考察,比较分析识人。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检察、计生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组织部门按同一职位多于1人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初步建议人选。三是差额酝酿,广征意见取人。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县委人事酝酿会议对初步建议人选进行讨论,对任用意见集中的,等额提出任职建议人选;对考察和酝酿后任用意见不一致的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四是差额票决,民主决策用人。制定了县委研究干部选任工作差额票决制实施办法,在听取组织部门情况介绍、常委会成员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表决拟任人选。



    "三记实"保障监督权。探索建立了以"一岗一表"、"一事一记"和"逐级把关"、"责任到人"为主要内容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以程序记实为主线,以重要情况记实为关键,以落实责任为目的,健全记实档案,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加强干部选用全程监督。



    二、初步成效



    一、通过信息公开,使干部选任变封闭运行为"阳光操作"。通过建立干部选任信息公开制度,让广大群众亲身参与干部选任实践,打破了干部工作的神秘感,使隐形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防止了执行者在具体工作中随意变通,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使干部任用从选拔主体的"内心"公正走向制度公正。



    二、通过规范提名,使干部选任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由于缺少具体的程序规定,以往干部选任初始提名权只由少数人掌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干部选任成为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用人视野不宽的问题。我们通过"五提名"方式,促进了推荐人选渠道从单一推荐向多方推荐转变,推荐范围以内部推荐提名为主向内外推荐相结合转变,扩大了干部群众参与范围,让更多的干部有机会参与竞争,实现了让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



    三、通过差额选拔,使干部选任变等额选择为差额比较。有比较才有选择。很多干部从日常表现上看都很优秀,如果不广泛深入地进行考察了解,最大限度地掌握民意,充分进行比较,组织上也难以直接定取舍。实践中,我们通过全程差额,引入竞争机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为符合条件的干部搭建了在同一标准下接受挑选的平台,确保了选用人选的最优化。



    四、通过全程记实,使干部选任变责任不明为有据可查。以往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由于对容易影响干部使用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缺少必要的书证,一旦发生失误,存在举证乏力、责任难追究的问题。我们通过全程记实,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具体要求,以书证形式将干部选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记录在案,实现了选人用人的全程监控,为准确界定选人用人责任和有效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了基本依据,对选拔任用干部行为形成了有效制约。



    三、几点启示



    一、树立良好用人导向是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前提。导向是旗帜,是风向标。实践中,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民主测评掌握、谈话征询听取、重点解剖分析、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注重干部一贯表现,加强对干部德的考察,牢固树立重德才的用人导向;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干部推荐提名的首要资格,实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季度考核督查,注重在经济社会建设的主战场锤炼和识别干部,牢固树立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的用人导向;坚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标准,规定民主推荐达不到三分之一的不列为考察人选,考察测评不过半和考察组意见不统一的不酝酿,反映问题未查实的不任用,牢固树立重公论的用人导向,有效调动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是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根本。干部的优劣和表现,群众最有发言权。实践中,我们坚持推荐提名多元化,只定推荐的职位和条件,把推荐权和提名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坚持组织考察开放化,明确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参加人员范围,并随机选择服务对象进行走访,主动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社区意见,确保全面掌握干部各方面的表现;坚持讨论决定民主化,规定县委主要负责人在动议干部时只提方向原则、选拔标准和选拔要求,不定具体职位、具体人选和选拔范围,常委会讨论时,实行书记末尾表态发言制度,组织部门介绍人选情况时不提差额的意向性意见,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干部选任的决策行为。



    三、准确识别评价干部是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关键。如何识别评价和比较取舍人选,也是干部工作操作层面的一大难题。实践中,我们在推荐提名人选的确定上,一是注重人岗相适和能力取向,坚持组织意愿和群众公认结合,从职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种类、专业要求等方面出发,充分考虑人选的基本素质、综合表现和发展潜力,在明确衡量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二是在全程差额人选的确定上,坚持在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将各评价要素进行量化,增强识别评价干部的直观性;建立由县委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参加的人事酝酿会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等环节人选的取舍均有酝酿会议集体研究提出,确保了差额结果的客观公正。三是把领导干部署名推荐、部门单位集体推荐意见只作为确定民主推荐范围的参考依据,把干部群众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并注重各类推荐结果的相互印证,切实做到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



    四、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是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保证。干部选任工作的社会关注度高,必须把强化监督贯穿于全过程,让干部选任更公正、更公开,才能让群众更满意。实践中,我们在公开程序环节、主动接受多方面监督的前提下,坚持"三严"(即对推荐主体和考察主体严明责任、对推荐提名到表决环节严密程序、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纪律)、严把"三关"(即纪检检察廉政关、经济责任审计关、预告公示监督关),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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