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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汉奋力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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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湖北老秘
时间:
2012-5-12 15:12
标题:
武汉奋力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
去年底召开的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基于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律,基于省委、省政府对武汉的要求,基于武汉发展现状,基于全市人民的迫切期望。
一、关于国家中心城市的作用、功能与启示
(一)国家中心城市在国民经济和城市体系中的作用重大。当今世界,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无论是发达国家的一些特大中心城市,还是我国界定的国家中心城市,都是人口最稠密、发展最迅速、财富最集中的区域,它们处于城镇体系的顶层部位,是各国乃至全球经济的增长极。有数据表明:全球GDP的90%是由城市产生,这90%里面,又有50%以上是由特大城市产生。
西方发达国家虽然没有提“国家中心城市”的概念,但一些特大中心城市实质上发挥了国家中心城市乃至全球中心城市的作用。如美国纽约主要通过金融中心的打造,控制了全美甚至全球金融命脉,日本东京已成为全日本乃至有世界影响力的金融和工商业中心。依托这些特大中心城市形成的大都市连绵带,已成为其所在国家的重要支撑,也昭示出世界城市发展的趋势。以纽约、波士顿、旧金山等城市为中心的众多大都市连绵带,创造了美国67%的财富;以东京、名古屋、大阪为中心的三大都市连绵带,创造了日本56%的经济总量;欧洲以伦敦、巴黎两个特大中心城市为核心形成的大都市发展带,成为经济科技发展最活跃的区域。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空前加快,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8%提高到2011年的50%。在我国北、东、南三个方向形成了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国家中心城市为核心的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这三大区域的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约占全国的40%和50%。在西部,以重庆为龙头的成渝城市群发展态势强劲。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五个国家中心城市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4.6%(见下表),成为我国名副其实的经济增长极。
(二)国家中心城市具有四大核心功能。综观中外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过程,作为一个中心城市,一般具有控制管理、协调辐射、城市服务、信息枢纽四大功能。控制管理功能表现为显著的资源配置和管理决策能力,一般通过指挥控制中心、创新中心和商贸中心来反映;协调辐射功能表现为有效组织区域间生产、交换和消费,一般通过区域增长中心、开放门户和政治中心来反映;城市服务功能表现为对区域内人们生产、生活和文化活动的综合服务能力和高端的专业服务能力,一般通过生产服务中心和生活服务中心来反映;信息枢纽功能表现为国家通信网络的主要节点,一般通过信息中心和文化中心来反映。
我国五个国家中心城市虽然在各自的目标定位上存在较大差异,但是在功能要求上都必须具备国家住建部提出的六大中心职能中的一个或多个:即在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中发挥核心组织作用,在宏观经济发展与全国性市场建设中发挥核心组织作用,在全国城镇化发展中发挥引导作用,在全国交通、信息网络中发挥中心地位作用,在全国文化发展中发挥中心地位作用,在全国体制改革中发挥领头羊作用。
综合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在我国发展现阶段,国家中心城市是我国重要区域的经济、文化中心,是实施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在国家经济发展与全国性市场建设中发挥主要作用。
(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经验启示
1、国家中心城市的形成随着经济重心的转移发生变化。
从世界城市来看,都产生于世界经济增长的重心区域。近几个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增长重心由英国向欧洲和美国转移,再到二战后德国、日本的兴起,然后到“亚洲四小龙”崛起,伦敦、巴黎、纽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香港、首尔等城市,崛起为不同等级的世界城市。
我国改革开放由沿海向内陆、由南方向北方渐次展开,广州、上海、天津、重庆等国家中心城市的产生,得益于沿海对外开放、浦东开发、滨海新区建设、西部大开发等经济发展战略的先后实施。未来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中部地区必然将催生新的国家中心城市。
2、国家中心城市和跨行政区域城镇群互为依托。
国家中心城市一般是跨行政区域城镇群的核心城市,以国家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域城镇群是重点城镇群,它们互为依托,互为支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城镇群被认为是我国四大重点城镇群,其五个核心城市是国家中心城市。
世界城市的形成和发展也有赖于其所在城市区域的共同繁荣。纽约依托的美国东北部区域,伦敦依托的英国英格兰区域,东京依托的日本东海道区域,均为具有相当全球控制能力的区域。因此,国家中心城市必须夯实所在城市群的总体经济实力,加强与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
3、国家中心城市是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突出的城市。
一方面,它必须具备经济发达、社会稳定、市场繁荣、人才荟萃、交通顺畅、通信便捷、生态宜居等现代化城市的一般特征。另一方面,它又必须是一个开放的国际化城市,一般要拥有通达性很强的国际机场、港口和现代化通信网络;经济外向度较高,具有高度发达的国际贸易、技术贸易、国际资本流通、劳务进出口、信息与旅游服务等;具有科技、文化、教育设施和相应的人才优势;大多是跨国公司、大型企业总部机构或分支机构的首选地,是国家或区域的金融、生产和贸易中心。
4、国家中心城市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定位。
每一个国家中心城市都依据其自身的客观条件、区域基础、对外联系、历史过程等因素,选择各自的发展路径,因而既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共性,又有城市的个性。
北京的定位是国家创新中心、全国文化中心、信息通信枢纽城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上海的定位是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天津的定位是国家海运中心、制造业中心和北方开放门户;重庆的定位是中西部经济中心和内陆开放门户;广州的定位是国际商贸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
二、关于把武汉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必要性
(一)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内在要求。国际金融危机的深远影响和我国扩大内需战略的确立,要求进一步拓展我国内陆地区的市场空间,这就特别需要中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发挥扩大内需的功能枢纽、市场中心的战略支撑作用。
武汉地处中部,交通区位优越,是全国知名的商贸重镇,具有良好的国内市场基础、较强的辐射带动力和市场拓展空间,能够有效承担和发挥全国性市场中心之一的核心功能作用。长期以来,武汉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位列全国省会城市第2。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武汉内需型经济发展特征和优势进一步凸显,近4年地区生产总值赶超5个副省级城市,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5。“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重要战略方针,国内市场将更加广阔。整合国内市场的枢纽是中部,武汉具有连接国内市场的强大地缘优势,面临再度崛起的历史性机遇。
(二)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初期至20世纪末,我国实行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在沿海地区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经济增长极的过程中,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国家中心城市发挥了重要的引领、聚集、辐射带动作用。
从 “十五”时期起,国家更加注重区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先后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成为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目前,东、南、西、北地区都有国家中心城市,唯独中部地区没有。按照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律,随着国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中部必然会出现一个国家中心城市。武汉是长江、京广两条国家级重点开发主轴线的交汇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对于推动全国多中心网络开发,构建安全、高效、均衡、和谐的国土空间格局,完善国家中心城市体系,重塑区域发展格局,平衡东中西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的重要支撑。湘鄂赣三省,山水相连、人文相亲、省情相近,联手打造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是三省人民的共同愿望。今年2月,在鸿忠书记、国生省长倡导下,湘鄂赣三省在湖北举行了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会商会,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正式起步。
武汉作为长江中游最大的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纽带和战略节点,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将能更好地发挥在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中的核心带动作用,有效提升长江中游地区产业承接能力和发展质量,促进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的快速发展。
(四)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战略需要。近年来,得益于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实施,国际、沿海产业加快向中部地区转移,中部地区经济增速明显快于东部和全国平均水平,中部六省相继跻身“万亿地区生产总值”行列,占全国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05年的18.8%提高到2011年的22%。中部地区要真正崛起,迫切需要一个核心区域发挥战略支点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8月和2011年6月视察湖北时都明确要求,“湖北要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鸿忠书记指出:这个支点从面上讲是湖北,从点上讲就是武汉,武汉必须在构建战略支点中承担起非同一般的责任;武汉要在全省跨越式发展中带头,成为“龙头武汉”、“支点武汉”和“跨越式发展的武汉”;要复兴历史的大武汉,做湖北的大武汉,更做中国的大武汉和世界的大武汉。国生省长也明确要求,武汉要进一步增强区域影响力、辐射带动力、核心竞争力。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将有利于发挥特大中心城市的核心带动作用,推动湖北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三、关于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优势和差距
武汉作为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要素聚集、创新引领、产业辐射功能,有基础、有条件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一)武汉具有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长期以来,武汉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我国中部城市之首。近几年,武汉地区生产总值每年增加1000亿元以上,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756亿元,位列副省级城市第一方阵。
武汉产业实力雄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全国八大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之一,已形成门类比较齐全、配套能力较强的工业体系,有一批在全国不可或缺的产业。光电子信息产业是世界级产业集群,光纤光缆生产规模分别占国内、国际市场的66%、25%。建桥产业占国内市场的60%,武钢提供了我国80%以上的桥梁用钢。在常规潜艇制造、激光加工设备等领域,武汉的实力代表了国家水平,汽车、装备制造产业有相当的实力和规模。服务业成为城市经济主体,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规模实力居国内前列、中西部第一,综合甲级资质设计企业数量全国第二、仅次于北京,现代物流、金融、商贸等发展水平处于中部地区领先地位。
(二)武汉拥有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难以复制的资源禀赋。科教优势明显:现有两院院士59名,科研机构100个,其中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2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8个,在汉高等院校85所,在校大学生118万人,居全国城市之首。区位优越:武汉位于长江中游,距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等大城市都在1000公里左右,是我国区域经济与流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重要城市,具有不可替代的“东靠西移、南北对流、得中独厚”的区位优势。交通便捷:武汉是全国四大铁路主枢纽之一、全国高速公路主骨架网络节点、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中部地区的航运枢纽、中部地区的邮件集散和处理中心、全国航空邮件汇接中心,成为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8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试点城市之一。市场发达:武汉是我国传统商贸重镇,目前已形成金属交易市场、物资市场等一批初具规模、在国内有影响的批发市场。淡水资源丰富:长江、汉江在市区交汇,水域面积超过市域面积的四分之一、居全国大城市之首,人均淡水资源460立方米。
(三)武汉雄踞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等极具潜力的经济腹地。2011年,武汉地区生产总值、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政总收入、进出口总额,分别占湖北的34%、46%、33%、37%、70%、68%,武汉在湖北乃至中部首位度很高;以武汉、长沙、南昌为核心的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经济总量占湘鄂赣三省经济总量的近80%,占全国的7.43%(高于成渝城市群2个多百分点),整体联动发展已初具雏形,发展速度明显高于沿海三大城市群。依托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武汉在中部地区最有可能成为国家中心城市。
(四)武汉承担着重要的国家战略任务。目前五个国家中心城市都承担了重要的国家战略任务:北京承担国家首都的战略任务,上海、广州承担率先对外开放、担当经济领头羊和体制改革探索者的战略任务,天津承担首都卫城和北方开放门户的战略任务,重庆承担引领西部大开发、探索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任务。近年来,武汉接连被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承担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大国家战略任务,充分体现了武汉在国家发展大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推动全国走出区域协调、创新驱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具有示范意义。
(五)武汉与国家中心城市的差距。武汉的现状与国家中心城市相比差距是巨大的,主要有:一是经济发展上还存在差距。2011年,武汉地区生产总值只相当于上海的35.2%、北京的42.2%、广州的54.9%、天津的60.4%、重庆的67.5%,其他主要经济指标与五个国家中心城市也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城市影响力不大。与五个国家中心城市相比,武汉在国家战略层面不可替代的功能作用还不突出,在全国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作用有限,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还比较小。三是对外开放相对滞后。武汉地处内陆,对外开放一直滞后于东部沿海城市,国际分工参与度不高。2011年,武汉进出口总额和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只相当于北京的5.9%和53.4%、上海的5.2%和29.8%、天津的22%和28.8%、重庆的78%和35.7%、广州的19.6%和88%。四是极化作用还不够强。武汉虽然是中部地区中心城市,但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比较弱。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武汉目前虽处于龙头地位,但其他省会城市已形成紧跟追赶之势,对武汉的城市首位度构成严峻挑战。
综合分析我老秘网市现状,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已经成为当下武汉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举全市之力,分阶段谋划、分步骤建设,模范践行“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要立足中部第一,使武汉真正成为我国中部的中心。通过十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艰苦奋斗,最终把武汉建成国家中心城市。
四、关于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思路及建议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和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幸福武汉,不断增强中心城市的高端要素资源配置功能,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发挥引领、聚集、辐射作用,在有优势的重点领域进入全球产业价值链的高端,努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近五年重点在综合经济实力、改革创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城市形态布局和功能、城市国际化水平、文化发展、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跨越。
“三个中心”是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定位。国家创新中心,主要集聚配置高端创新要素资源,其定位在微笑曲线的左上角,即产业价值链的研发设计等阶段;国家商贸物流中心,主要集聚配置高端市场要素资源,其定位在微笑曲线的右上角,即产业价值链的品牌运作、交易销售等阶段;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主要集聚配置先进制造活动,定位在微笑曲线的底部,起基础链接作用。
“三个武汉”中,生态宜居武汉反映的是城市的空间承载力、基础设施承载力和生态环境承载力,是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硬支撑;文明武汉反映的是城市的软实力、包容度和感召力,是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软支撑;幸福武汉反映的是终极目的,是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近期主要打算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起步阶段尤为关键。
一是要编制好总体规划。通过比较研究,在综合分析武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编制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规划,明确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以及“三个中心”、“三个武汉”建设方案,确立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蓝图和行动计划。
二是要提升城市功能和地位。比照国家中心城市的标准,重点在七个方面着力:综合经济能力方面,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现代服务业中心;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完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建成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综合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际竞争能力方面,提高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打造成全国同类城市中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之一;辐射带动能力方面,推动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武汉在中部地区的龙头带动作用;交通通达能力方面,积极构建世界各地通过武汉往返中西部地区的国际大通道,建成面向世界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市域快速交通体系;信息交流能力方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两型”社会建设模式。
三是要强化腹地支撑。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建设,加强圈内城市间经济联系,引领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进一步当好全省发展的龙头。同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的重大决策,积极参与以武汉、长沙、南昌为核心城市的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
四是要营造良好氛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围绕“三个中心”、“三个武汉”建设,完善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集聚国内外各种资源,助推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宣传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用武汉精神凝聚全市上下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的人心和力量。■阮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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