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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老秘网区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现状及对策 [打印本页]

作者: 龙岩老秘    时间: 2012-4-24 07:14
标题: 我老秘网区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现状及对策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这项工作事关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科学把握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机制,以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我老秘网区当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现状

        我老秘网区当前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招商引资为目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相继签订协议和落地开工建设,这对于我老秘网区经济总量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根本性的作用。由于经济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必然导致一些矛盾纠纷的出现。比如,企业转制职工下岗的矛盾纠纷,项目建设安置征地补偿的矛盾纠纷,城镇建设管理房屋拆迁方面的矛盾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大多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而社会影响面大。纠纷的表现形式更为激烈,或材夜思请愿,或聚众闹事,容易由点到面一触即发,酿成治安事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当前的矛盾纠纷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群众性。以拆迁安置、项目征地产生的纠纷为多。纠纷当事人少则数十人,多则逾百人,倚仗人多势众,以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肆意扩大事态,因而对社会的影响较大,工作的难度艰巨。

      二是纠合性。当前的矛盾纠纷集中在几个社会敏感问题方面,因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拥有为数众多的同情人群,极易相互影响,纠合成群,联合成势。

     三是复杂性和对抗性。当前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上级政策兑现补偿的讨价还价,依法决策和管理的到位与否及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建设的大项目上。纠纷当事人单方认为向乡、村或部门反映根本不能给予解决,所以直接找区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更有去市、自治区、中央越级材夜思,既耗费了主要领导的精力和时间,又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再加之,法院诉讼调解、公安行政调解、地区民间调解,各自为阵,相互脱节,不能形成合力。条条块块,条块隔离,各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存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变成了大家不管、能推则推,预防、调处机制作用得不到最大限度发挥,造成了我老秘网区矛盾数量大,突发性事件得不到及时处理。

     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问题化解的应对措施
   
     把握问题关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必须靠严明的责任、规范的制度来保证工作的效 果。一是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管副职和具体办事人员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具体责任者、具体实施者,要在认真抓好本系统部门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和兄弟部门一道积极参与、互相配合、解决问题,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二是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按照职能担任务,分别负责组织开展好班子建设方面的问题,民间矛盾纠纷,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企业“三乱”方面的问题,土地、宅基、资源纠纷方面的问题,房屋拆迁、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等城市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涉法涉诉案件引发的问题,宗教方面的矛盾问题,教育方面的矛盾问题,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隐患和集体材夜思苗头问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解困方面的问题,金融、集资投资证券方面问题的排查、调解、稳控。三是明确各级排调组织的责任。各级排调组织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主动扎实开展工作,搞好督导检查、调研分析、协调落实、考核评定。

    分清矛盾主次,确保解决措施到位。矛盾纠纷问题小到家庭邻里纠纷,大到群体事件苗头,无处不在。必须分清矛盾纠纷的主次,明确矛盾纠纷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对症施治,从根本上化解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注意理顺三个关系。首先是理顺大纠纷与小隐患的关系。做到既注意解决大的矛盾纠纷,又不放过小的隐患问题,防止小事情演变成大冲突,一般纠纷激化为群体事件;其次是理顺新矛盾与老问题的关系。实际工作中,既要在解决新问题上动脑筋、下苦功,更要对遗留纠纷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实施跟踪回访,防止出现反复;再者是理顺抓面上与追深层的关系。处理过程中,既要对暴露出来的明显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排查调处,又要认真解决处于萌芽状态或即将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被动应付,避免因防范不力带来损失。特别要注意研究矛盾纠纷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内在的本质的东西。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排调工作调度例会制、问题隐患预测防控制、涉法问题直查直处制、疑难案件分包督办制、排查调处通报制、矛盾激化倒查问责制、案件处理结果回访制等制度保证效果。

    理清工作思路,确保网络建设到位。一是要抓好各极排查调处组织建设。要成立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专职排查调处办公室,落实好机构、人员、待遇,抓好整个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评估。要建设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中心,聘用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任中心调解员,在重大疑难纠纷法律咨询、群体性事件处置、提供政策法律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二是要落实好乡镇常设机构,要集稳定、综治、排调、信访、宗教、防范功能于一体,在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辖区内较大的矛盾纠纷问题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小的纠纷不出村,大的问题不出乡(镇)。村级民调会每几十户设立一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负责本区域内部邻里、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三是落实好职能部门矛盾纠纷排查组织建设。成员单位要设立至少3人组成的排查调处办公室,并配备专门力量,负责做好本部、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同时参与上级指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注重探索研究,不断提高排调工作艺术。要善于发现矛盾焦点,找准问题解决突破点,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工作中,要坚持做到一点预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把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考虑在先,把解决矛盾的方法措施准备充足;多一点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等不靠,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扎扎实实做工作;多一点落实,要把工作往深里做、实里做,不达目的不罢休;多一点探索,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提高排查调处工作的艺术性。

     在当前经济大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条件下,整合调解资源,发挥综合优势,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全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平安的科尔沁区做出更大努力。

作者: 龙岩老秘    时间: 2012-4-24 07:14
当前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分析对策

近年来,科区司法局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维稳工作得到强有力推进,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问题仍大量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根据科区实际及“排查防激化 调解创‘四无’活动的开展情况,当前,影响我老秘网区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有:

    1、房屋拆迁安置纠纷中,被拆迁人对政策理解不够,拆迁单位未能很好的宣传解释,且现有政策规定与被拆迁人的心理仍存有差异。因此,一些被拆迁人的对立情绪引发的群体材夜思时而发生。

    2、企业改制引发的案件增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关政策及措施滞后和不完善,对改制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缺乏预见性和有效的解决方法,政府管理与协调能力难以满足改制工作的需要。二是职工安置矛盾突出,补偿标准各异。三是主动性改制意愿不强,改制目的不明确。大部分企改职工认为改制是上面安排。四是职工退出机制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宣传发动,职工忧虑较多,预期愿望不明。退出方式单一,买断脱钩成为唯一的选择。不同企业的退出补偿差别过大,多数职工的养老、医疗续保困难。  

    3、一些信访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得不够深透,不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甚至把司法机关的法定程序误解为不尽职责,拖案不办,故而材夜思。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当事人诉讼心理扭曲,误认为走法律程序不如材夜思引起领导重视。特别是适逢全国、全区和全市重要会议,就去会议材夜思。

    4、涉法材夜思案件增多。个别案件在司法机关没有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是涉法材夜思案件发生和增多的直接原因。一些群众对司法机关处理程序、方式和结果的片面认识,以及对信访工作的错误观念,使得本应在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通过材夜思渠道大量流向党政机关。

    5、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时有发生,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势单力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措施不够有力,既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6、社会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对农民传统观念的冲击与农村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的不足。一些农民受到社会不良风气以及腐朽思想的影响,逐渐放弃传统俭朴观念,追求高消费,贪图享受,由于当前农村就业状况和农民自身素质的局限,一些人通过非法手段攫取财富。另一方面,一些农村地区的思想、道德、文化、法制教育水平不高,一些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

    (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益格局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社会生活中不断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重视不够,对维护社会稳定意义认识不深,抓稳定工作措施不够坚决有力。有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维稳工作只是停留在开会、发文件等,没有很好地研究如何抓好落实,对事关大局的矛盾纠纷不出面、不协调,忽视了抓早抓小和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不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和感化工作,以至于矛盾激化,影响了社会稳定。

    对策及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党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各级党委、政府应把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严格实行维护稳定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各工作部门的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抓好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于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与领导包案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努力形成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要善于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利益诉求,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要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要不断强化“大调解”意识,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工作体系。在解决方法上,善用在当地有一定威望即有一定影响力、感召力、说服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现任和离任的村支书、村主任等参与调解,增强解决效果。要继续推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如镇(街道)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会前分析汇报制,村里、驻村干部、管理片和乡镇政法办(或乡镇领导)分层化解矛盾责任制,领导包案制,挂牌督办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惩制等。

    四要进一步完善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能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了、处置得好。要引导群众通过依法途径解决合理诉求,对事件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

    五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下工夫,关注民生。当前特别要解决好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看病上学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等问题,真正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选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诚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获取无穷的力量。

    六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要从思想、道德、文化、科技、法制等方面灌输引导,切实抓好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律观念,提高公民的法律水平。


作者: 莫论人非    时间: 2014-9-23 15:55
正要写这方面的材——学习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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