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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下岗女工再就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打印本页]

作者: 第一范文    时间: 2012-4-11 08:29
标题: 下岗女工再就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全面真实的了解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下岗女职工的生存状况和再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具体困难,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拓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的渠道,对其实施再就业援助,帮助她们最大限度地实现再就业,日前,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妇联会同劳动部门在全区联合开展了一次千人问卷调查活动,在社区召开了城镇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座谈会,部分城镇下岗女工代表和社区妇委会主任参加了座谈。通过调查和座谈,初步了解了全区下岗女职工在新形势下的再就业情况。

  一、下岗女职工的现状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富区登记在册的下岗失业人员有11,529人,其中女性6,341人左右,占下岗人数的55%。这些妇女绝大多数是原国有企业、商业和供销系统的普通职工和售货员,她们的生存现状堪忧,多数女职工处在社会的边缘状态。

  (一)下岗女职工的基本生活情况

  1、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单一者占主流。被调查对象为20-50岁的下岗女职工,大多数下岗女职工是从工作一线下岗的,在岗时从事的是劳动技术含量低、技能单一的工种,如操作工、挡车工等。由于她们本身的就业技能偏低,加上产业结构升级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影响,这些下岗女职工不可避免的会成为就业困难的群体。

  2、家庭生活困难多,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难承受。下岗使处于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或不足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人数大幅度增加,他们节衣缩食,找米下锅,维持生存,无力承受日益加重的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负担。由于下岗女职工没有固定的收入和稳定的工作,生活无着落,终日处于一种不安定的状态,造成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有的家庭无钱赡养老人,有的家庭靠老人倒贴过日子,有的家庭交不起子女学费,对老人子女有愧疚感。有的家庭到了三天不出去做事就有一种朝不保夕的危机感,她们对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现实具有明显的不满。

  3、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下岗女工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较低,后顾之忧难以解决。部分已经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下岗女工,由于没有实现再就业或工资收入较低,养老、医疗保险根本无法续交,增加了下岗女职工的风险,不利于她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就业。进而使她们承受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

  (二)下岗女职工的再就业情况

  通过对35周岁以上下岗女职工再就业情况的调查发现,首先,他们的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其次她们的再就业呈现出以下三个“低”:

  1、下岗时间长、就业率低。据调查,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相对于男性来讲,障碍更多,困难更大。她们经历了非常痛苦和艰辛的求职历程。下岗以后能马上就业的少之又少。

  2、岗位不稳定、工资报酬低。下岗女工再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以体力型、服务型的灵活就业岗位为主。

  3、就业多样化、职业层次低。下岗女职工虽然绝大部分在职时的劳动技能并不低,但用工单位通常把下岗女职工定位为年龄大、学历低、技能差的被淘汰群体。因此,在招聘时总是将技能要求低、收入少的岗位提供给下岗女职工“挑选”,特别是大龄下岗女职工。因而,她们所从事的职业不是服务行业,就是劳动强度大的第一线工人,或是在街头摆早点摊、水果摊等小生意。

  二、下岗女职工再就业难的原因

  根据调查了解,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状况不甚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价值观念方面

  在计划经济中就业的下岗女工,她们对于工作价值的认识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群体特征。她们既不同于旧时代的女性,把相夫教子看成是自己的一生价值所在,也不同于在市场经济中步入工作领域的女性,对于职业价值有着非常多元的、个人化的理解。对于下岗女职工这个群体来说,工作确定了女人的一种社会地位。这种社会地位的确立也正是工作的价值所在。从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女工一直有着工作编制上的优越感和职业自豪感,尤其是在90年代后期下岗的女工,有相当一些人曾经是企业的骨干、先进工作者、生产能手,长期处于较强的职业价值自我肯定中。因此,下岗女职工一方面有着强烈的再就业要求,另一方面在再就业择业过程中表现出特别在乎职业的社会层次和社会地位。所以使她们很难获得自己理想的职业,许多下岗女职工在再就业的大门外徘徊等候。

  (二)、自身素质方面

  7、职业培训方面

  目前,富区职业培训范围还不大,培训课目还不够多,培训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与扩大再就业的发展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的对策建议

  下岗女职工是就业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大龄下岗女工,再就业更加困难,单纯靠某一、二项手段难以奏效,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实施再就业援助,并且要把再就业援助作为一项常规制度坚持下来。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此当作头等大事,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都要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在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搞好再就业援助。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岗位援助

  1、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各级政府应把促进就业作为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通过发展经济来扩大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发展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时,特别要重视第三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当前,富区尤其要提倡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千方百计启动民间投资和吸引外资。通过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扶持,以及技术、信息、法律方面的服务,促进个私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带动再就业;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将中小企业做新、做大、做强,增加就业容量;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宽就业空间。一方面要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的商业、饮食、服务、交通等传统行业,另一方面要鼓励发展信息咨询、中介服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新兴服务业。

  2、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社区就业门槛低、机制活、技能要求不高,潜力很大,要把充分开发社区服务业的就业岗位作为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的重点。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和下岗女职工的特点,有组织地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女职工从事的就业岗位。一是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生活需要的托幼托老、餐馆购物、配送快递、修理维护、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二是从社区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剥离部分物业管理、卫生保洁、商品递送等社会化服务岗位;三是结合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需要,开发健身、娱乐以及老年生活照料等工作岗位;四是有关社区管理的保洁、保安、保绿、车辆看管等公益性服务岗位。

  3、购买、调控岗位安置困难群体就业。各级政府要特别关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的“4050”弱势群体和自主再就业的困难人员,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采取购买一批公益性岗位的办法安置大龄下岗女职工等困难群体;采取给再就业困难群体个人补助或接续社会保障办法,鼓励她们自谋职业;采取给用人单位岗位补助的办法,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女职工等困难群体,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创业援助

  1、培养创业带头人。要注意培养、发掘创业能人,积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女能人,特别是曾经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营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创办企业,“自己当自己的老板”。要关心、扶持巾帼创业带头人,不断增强她们的创业能力,使她们在政治上有荣誉、有地位,在经济上得实惠,发挥“一人创业带动一批人就业”的倍增效应。

  2、开展创业指导和服务。要广泛发掘、设计、提供再就业项目,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适合下岗女职工的创业项目,鼓励下岗女职工投标、中标。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具有政策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及巾帼再就业成功人士,成立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免费为下岗女职工进行创业政策咨询、开业辅导、拓展市场和跟踪服务。

  3、提供创业资金支持。要根据下岗女职工创业要求和创业项目的规模,按照小额担保贷款办法,采用下岗女职工能承受的灵活的担保方式和简便的操作程序,为下岗女职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三)社会保障援助

  1、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对已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下岗女职工,原企业或劳动代理机构要做好社保关系接续工作;国有、集体、民营、合资等各类企业吸纳下岗女职工应为其参保或做好续保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年龄偏大再就业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下岗女职工,继续实行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办法;对出中心的下岗女职工和企业新裁减女职工,要及时按规定为她们提供失业保障;对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下岗女职工按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对协议期满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女职工,行业管理部门及企业要继续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她们的基本生活;对未参加养老、失业保险且停产多年、无力缴费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下岗女职工,直接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2、实行社会保障补贴。对各类服务业新增岗位新招用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下岗失业女职工,应给予3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女职工,应给予社会保障补贴。

  (四)环境援助

  1、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再就业,支持再就业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再就业的形势和政策,宣传再就业的先进典型,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再就业氛围。要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大力开展社会帮扶工作,整合社会资源,以资金、岗位、信息等一切能促进再就业的各种不同方式对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给予积极支持。

  2、政策环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再就业的一系列政策,对税费减免、再就业补贴、信贷扶持等项具体政策要宣传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优惠政策检查督查制度,部门协商通气制度,社会举报监督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以创造更加宽松的就业环境。

  (五)教育援助

  1、引导下岗女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树立典型,引导下岗女职工认清形势,了解政策,正视现实,直面失业,更新就业观念。转变“以公为荣”的传统观念,树立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中从业也是社会劳动者和创造发展为荣的新观念;转变只有到国有企业才是正式就业的思想,树立按市场经济要求,实现多元化就业的新观念;转变不切实际,择业要求过高的思想,树立“职业无贵贱、行行有作为”的新观念,引导下岗女职工振作精神,放下架子,丢下面子,闯出一条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竞争就业的新路子。

  2、加强再就业技能培训。针对下岗女职工中有大量无技能和低技能的劳动者自身状况,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为她们再就业创造条件,增强市场竞争实力。要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选择适合下岗女职工就业的项目,如家政服务、月嫂、电脑、厨师等,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如全日制、半日制、小时制等,让下岗女职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同时,要根据不同的工种,适当延长培训期限,以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和再就业率。要发挥社会各培训机构的作用,实行几条腿走路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以形成培训促就业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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