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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言十八大:对党章修改的五点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陕西老秘    时间: 2012-3-18 07:57
标题: 建言十八大:对党章修改的五点建议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根据党中央一再强调的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精神,我想对党章修改提五点建议:

一、建议党章总纲中增加党的组织路线具体表述的内容
党的政治路线决定党的组织路线,党的组织路线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这是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定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使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现在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党中央对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都已有简明科学的表述,并载入了党章,但对党的组织路线还没有一个规范的、简明科学的表述。根据党中央强调的要发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党的建设要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建议十八大在修改党章时能增加党的组织路线具体概括和表述的内容。

二、建议在党章第三十二条中增加各级党政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应发挥政治保证和组织监督作用的内容
我们党是执政党。在党政机关中,共产党员最集中,党员领导干部最集中,执政的权力和责任最集中。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信仰、政治方向、党性观念、作风状况、执政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直接影响党的威信和社会形象,直接关系到党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和生命力。因此,党政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虽然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但也不只是在“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和对党员进行“监督”上,而应着重放在建设为民、务实、高效、廉洁机关,为完成机关中心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上。这种“政治保证”作用,其本质内涵和根本要求是:机关全体党员特别是担任各种领导职务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并坚定信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都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都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都要勤政廉洁、公道正派、求实创新、执政为民,自觉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要坚决防止和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能够有效地全面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以及党中央颁发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规定的九项基本职责,就能有效地通过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完成机关的各项任务也就有坚实、牢靠、有力的政治保证。
鉴于党政机关的特殊地位,对机关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加强监督也是十分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失去监督就有可能导致腐败。因此,建议将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协助监督作用”改为“政治保证和组织监督作用”,并建议党的十八大将“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应发挥政治保证和组织监督作用”的内容载入党章。

三、建议增加“党委工作部门”一章,列为第十章
各级党委的工作部门,是各级党委的得力参谋和助手,它们既是研究制订有关党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的直接参与者、参谋者,也是党章党纪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得力传播者和执行者,他们的党性、品行、表率形象如何,对各级党的组织、对各个方面的党员、对社会各界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建议将“党委的工作部门”单列为党章的第十章。建议这一章写两条:第一条是对党委各工作部门的要求,应突出强调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关心大局、服务中心;要以党章为准绳,坚持从严治党;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努力创建模范党务工作部门。第二条是对党务干部的要求。应突出强调要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要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求实创新、执政为民,自觉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实、业务精、纪律严、形象好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四、建议将党章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合并为一条,题为“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八条标准”
这样,党章的第一条仍然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第二条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八条标准;第三条是共产党员享有的权利。
建议将党章的第二条、三条合并,是考虑到第二条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第三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和基本责任,也是党对党员的行为规范和约束,两者都是共产党员标准最主要的内容,而且合并之后能避免交叉重复,突出重点,更便于理解和操作。

五、建议将党章的第七章“党的纪律”和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并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一章
原两章都属纪律检查工作范畴,没有必要分为两章。像党章前面的“党的中央组织”一章,既包括全国党代表大会的召开,还包括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任期、职权等等,都只单列为一章。因此,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合并、单列为一章比较好。
这样,整个党章仍保留了原十一章的设置,即共产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构、党组、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党委工作部门、党徽党旗,其中第一章的“党员”建议改为“共产党员”。

以上五点建议,不一定对,仅供领导研究参考。我今年八十一岁,已离开实际工作岗位二十年,所提建议有的可能不切实际,但如实反映了我这个退休组工老兵还想力所能及地尽点兴党之责的心情和态度。文/刘扫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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