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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事选人:实现选人用人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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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习啦
时间:
2012-2-19 22:09
标题:
循事选人:实现选人用人科学化
循事选人,就是从实绩入手,看已经干成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业绩是谁干的、怎么干的,根据业绩上溯,看业绩是由谁倡导、由谁实施的,以此为依据,选拔干净、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实践证明,循事选人是实现选人用人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循事选人的缘起
当前,各地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上做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社会效果,但仍面临着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当前的熟人社会里测评票“测不准”、专制传统影响下“少数人说了算”、会考不会干的“高分低能”、一些地方风气不正“买官卖官”、制度弊端中“程序繁琐”的“五大怪圈”常常导致选人用人难以走出误区。
决定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成败的“命门”之一,就是能否找到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方法,最大限度地把参与竞争者已有的工作表现囊括进来,采用看得见、摸得着、干部服气、群众信得过的硬指标选人用人,这个硬指标,就是干部扎扎实实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业绩。循事选人制度,就是紧紧抓住这一“命门”,以落实注重实绩、注重基层一线、注重群众公认为用人导向的。
循事选人的基本内容
所循之事,就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在本地本单位有一定影响、上级认可、群众公认的突出成绩。目前,要着重从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促和谐等方面考察干部实绩。从各地探索的“以亮点工程选人”、“以拆迁一线选人”、“以重点项目选人”等实践看,循事选人主要包括“循事”与“选人”两个重要环节。
首先循事。即首先从工作实绩入手,寻找用人线索,看工作实绩是否突出、是否真实、是谁干的等。主要有四个“循事”渠道。
组织“核事”。组织部门在日常考核考察工作中,把那些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群众反映良好的业绩以及业绩的主要倡导者、创造者进行鉴定、备案,作为选人用人的主要依据。
领导“荐事”。由上级领导或本单位领导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向组织实名推荐,说明推荐理由、讲清工作实绩。
群众“评事”。即根据群众反映、服务对象反映、网民反映等为主要循事线索,通过组织考察印证,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纳入选人用人视野。
个人“亮事”。个人向组织撰写自荐书,写明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个人情况、职务定位等情况,供组织部门作为选人用人依据。
在循事选人上,循事是关键。科学公正地评价一个干部,关键要看循事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因此,组织部门要围绕循事选人工作,探索建立信息记载系统,完善科学的量化管理办法,特别是围绕中心工作、大事要事、急难险重、突发事件以及具有重要和深远影响的跨年度的基础性、开创性工作,结合行业评比、民意测验等方式,进行实绩登记、实绩审核、实绩评估、实绩公示等;要制定具体的考核管理办法,以统一标准,明确“循事”范畴、标准以及权重等,确保所循之事名副其实,确保认定过程公平公正、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其次选人。选人是循事的目的。根据工作实绩,结合岗位特点与个人其他条件,以循事为依据,按程序选拔干净、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因为年龄等原因不适于提拔重用的,给予物质奖励或者精神奖励等)。主要有三个步骤。
两项考察。一是察事,对实绩进行“认证”。组织部门根据不同渠道发现的实绩线索,实地考察印证,确认实绩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真实、由谁倡导、由谁落实,怎么开展的,方式方法是否科学规范,社会效果如何等,并把实绩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二是察人。通过民主推荐、个别座谈、民意测评等常规方式对干部进行组织考察。
两票决定。按组织程序召开常委会和全委会议进行讨论,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两票(常委会与全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出人选。
两项公示。即公示工作实绩以确保实绩的真实性;公示奖励或任命安排以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公示结束后兑现奖励、提拔任用或俟公选时候予以加分。一时不能提拔任用的,作为后备人才待机选用。
循事选人的启示
循事选人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旨,坚定了选人用人正确方向。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如何,最重要的是看我们是否干成了事、干成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事好事。实绩是衡量干部宗旨意识的重要标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绩也最能客观体现一个人的品德、能力和作风,是选人用人的直接依据和最硬的指标。循事选人,从党的宗旨出发,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彰显了党的先进性,坚定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正确方向。
循事选人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循事选人对“事”不对人,从最直接、最明显的实绩选任干部,避免了简单地从抽象化、不可测因素衡量干部,从而使选用标准从抽象到具体、从弹性到刚性,使“不简单以票取人”、“重实绩、不唯分”的要求落到了实处,较好地实现了德与能、能与绩、绩与效的有机统一;循事选人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干部实绩一旦得到认定,就能迅速启动选任程序,把合适的人选纳入视野,线路明晰、操作简便,而又不失科学化、民主化;在考察环节,循事选人先察事,再察人,做到了“人事结合”,大大丰富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内涵。
循事选人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激发了实干精神。检验干部制度是否成功,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是否树立了正确的导向,能够有效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循事选人打破了以分取人、以票取人和提名少数人说了算的局限,不管是组织推荐的,领导提名的,群众推荐的,还是个人自荐的,无论视野内外、体制内外,凡符合条件的实绩突出者,都能够凭自身实力进入组织视野;循事选人为广大干部打造了展示自我的创业平台,被重用者服人,落选者服气,营造出“比、赶、超”的浓厚氛围,有利于形成勇于开拓、注重实干的正确导向。
循事选人有效抵制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循事选人,采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绩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硬性标准,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为干部选任提供了“硬杠杠”、拉出了“高压线”,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暗箱操作、任人唯亲、跑官卖官现象的发生,“无事跑官”者因为“无事”可循,说情者又“无事”可说,跑官要官者失掉了市场。这一机制,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在制度上、方法上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系中共河北省沧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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