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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农民创业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提纲范文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国范文    时间: 2012-2-17 20:30
标题: 关于农民创业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提纲范文
梅山岛农民创业就业工作自2009年9月启动以来,在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乡、村两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管委会确定的“惠民开发,和谐建设”的总体要求,将促进失土、失养农民创业和转岗就业工作列为“十大惠民工程”首项工程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现将梅山岛农民创业就业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0年农民创业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1、启动农村劳动力调查工作,摸清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为掌握全乡农村各类劳动力的详细、准确情况,我办在去年底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乡劳动力调查工作,并历时一个月时间,收集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培训需求、求职意向等数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认真汇总分析,切实做到全乡劳动力人数、性别、结构、文化层次等底数清、情况明,为进一步组织实施梅山岛农民创业计划及做好农村劳动力转岗培训打下坚实的基础。据统计,全乡现有总人口18325人,农村劳动力11353人,其中:男性5913人,女性5440人,外出劳动力4687人。从农村劳动就业结构上看,在全乡农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产业的有1788人,从事第二产业的有4135人,从事第三产业的有4919人。从培训意向调查情况分析,已接受培训劳动力为1447仅占所有劳动力的12.4%;有接受培训意向的为7720人,占全部劳动力的68%,其中希望技能培训意向4912人,占有意向人数的64%。从求职意向调查情况来看,被调查对象有在梅山本地求职意向的人数为8628人,占全部劳动力的76%,其中表示可以接受宁波地区范围内就业的为3887人,调查显示多数梅山人倾向于就近求职,特别是希望在本岛就业。
  2、开展农民创业就业工程调研,提出创业就业相关优惠政策建议。根据梅山三年十大惠民工程2010年实施计划,我办在今年3月初专门抽调人员负责农民创业就业工作,并由专人负责起草梅山岛农民创业就业具体的实施意见。在综合市、区及周边乡镇街道实施的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最终形成《关于促进梅山岛农民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用制度的形式推动梅山岛农民创业就业工作,特别是为广大失土、失养的农民创造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促进农民的自主创业、转岗就业工作。
  3、积极开展转岗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为了切实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就业率,我乡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劳动力培训20余场,培训劳动力980多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岗培训共计382人,内容包括港口物流、农机操作与维修、电工培训、保洁保绿培训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85人,企业在岗职工培训120人,其他各类培训共计200多人次。通过转岗培训就业人数为336人,其中被岛内单位招用180余人。(梅山集装箱码头公司录用100人,行政商务中心物业录用30人,其他企业录用50人)
  4、多种途径,拓宽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渠道。一是着力搭建梅山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完善以“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多方参与”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成立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港劳务公司,积极做好“4050”大龄被征地人员政策落实工作,同时做好职业中介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职业介绍工作。二是举办梅山乡农村劳动力春季招聘会,有十余家企业参加,推出各类岗位200余个,求职者报名者300多人,180多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三是积极做好入驻企业招聘联系及协助组织招聘工作,积极与所在企业和新进企业取得联系,争取企业招聘员工优先考虑梅山当地劳动力,并配合企业做好招聘工作。截至目前,共招用农村劳动力430余人。(其中梅山集装箱码头公司录用总数280人梅山籍的150人,行政商务中心录用50人,岛内职介推介100名,其他企业录用130人)。
  二、存在问题
  1、随着梅山保税港区开发建设不断推进,被征地人员不断增加,尽快解决失土农民的出路,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已成为今后梅山保税港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重要问题,关系梅山岛社会和谐稳定。
  2、就业政策不到位,就业市场尚不完善。目前,北仑区虽已出台了不少失土农民就业方面的政策,但仍不够完善,具体就业政策可操作性差,而且多数属于过渡性、单一性的措施,缺少针对性、指导性、可行性强的配套政策。由于梅山保税港区尚处于初始阶段,企业注册数虽然较多,但真正落户的少,吸纳本地劳动力的能力较弱。
  3、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与服务开发建设的能力要求尚有一定距离。全乡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中,高中、大专以上学历者所占总人数的比例小,特别是大龄劳动力文化程度更低;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则更少。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低素质状况,与保税港区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使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领域和转移面较窄,综合效益差。
  4、本土农民观念上存在依赖心理,缺少自主创业择业意识。一些被征地人员认为政府搞开发,土地被政府征用掉了,政府就应该给自己吃饭的碗。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权不在政府,政府在用人方面难以用有形的手去干预无形的市场。即使政府部门想方设法找来一些岗位,在与被征地人员对接上,又出现错位,主要表现在:其一,就业人员登记男女比例相差不多,而岗位需求男性多。其二,岗位需求年轻人多,而就业登记中大都是40,50人员,一般只能适应食堂、保安、门卫等极少数的岗位,技能要求高一点就难以适应。其三,部分被征地人员存在眼高手低情况,对转岗就业工资要求高。
  三、下步工作措施
  1、建立制度框架,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关于促进梅山岛农民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完善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为被征地农民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加强职业培训,转变就业观念。大力实施失土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使他们普遍掌握一项以上生产技术。同时,针对失土农民就业观念陈旧的现状,通过各类煤体、各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并可要求培训机构把大力开展引导性培训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多管齐下促使其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农民在思想上适应政府开发的需要,从思想上树立就业市场化,建立就业的紧迫感。
  3、完善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一是积极培育就业市场,增加就业岗位,为劳动者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提供先决条件。二是加强劳动力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扶持引导、培育发展职业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政策引导、信誉培育、树立典型等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职业介绍体系。三是定期举办失土农民再就业招聘会,多提供适合失土农民特点的岗位需求。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失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减轻广大失土农民在投身激烈的就业竞争时的后顾之忧。
  四、资金测算
  被征地人员用工补助及灵活就业社保补助、再就业援助、公益岗位用工补助、培训费用按区下达人数指标的50%可向区有关部门申请资金补助,除此之外每年需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创业就业方案实施。今年初步测算需138万元资金,具体项目如下:
  1、用于人员培训费开支以500人*750元/人测算,预计需37.5万元。
  2、用于被征地人员参加招聘会、各类培训的误工补助、车贴按750人培训7天测算,预计需15.5万元。
  3、奖励企业招用被征地人员,以500人*100元测算,预计需5万元。
  4、对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奖励:50万元。具体以10个企业带动250-300人就业测算,预计需奖励10万元;年终奖励、表彰及项目扶持,预计需40万元,
  5、培育、扶持、奖励中介机构2家,预计需20万元。
  6、提供10家企业贷款贴息,预计需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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