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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挥环保职能 优化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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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萝卜哥
时间:
2011-12-6 08:02
标题:
发挥环保职能 优化经济发展
“十一五”以来,合肥市在加快发展过程中,坚持生态立市,突出环保优先,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全面推动污染防治,突出做好“水文章”和“绿文章”,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新进展。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污染排放强度大幅下降;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巢湖西半湖及南淝河等河流水质不同程度好转;空气质量年均优良天数305天,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和二级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符合各功能区标准要求;辐射环境质量良好。
“十二五”要把环境保护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和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内容,继续以污染减排赢得环境容量,以环境准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以环境监管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以生态创建引领绿色发展,全面提升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效力和作用,深入推进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
以污染减排赢得环境容量。“十一五”时期,我市把污染减排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按照“管住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思路,完善污染减排考核、监测和统计体系,大力实施工程、结构和管理减排,共完成41个化学需氧量和27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7.2万吨/日,形成火电脱硫能力130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钢铁66万吨、水泥62.4万吨、小酒精2000吨,关停小火电41.4万千瓦。经过努力,201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05年削减11.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低于省控目标,单位GDP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分别比“十五”末下降69%和57%,超额实现省下达的“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我市一半国土处在巢湖流域,“十二五”又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期,污染减排压力大于“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我市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牛鼻子”,依靠工程削减总量、监管措施消减总量、循环经济消化总量、源头把关控制总量,重点是提高污水处理量、出水标准和中水回用水平,建设燃煤机组脱硝工程,淘汰燃煤锅炉和“黄标车”,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治理,淘汰造纸、化工等落后产能,把有限的环境容量优先支持效益好、排放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以环境准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环境问题本质是发展方式问题。环境保护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测量仪和助推器。我市重化工业产业比重较低,污染行业较少,工业结构较好。“十一五”以来,我市严把环境准入标准,保证引进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大力组织开展对区域、行业的各类规划环评,在全省率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环评,完成12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16个工业集聚区规划环评,依据园区的区位、环境容量等,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控制发展、限制发展及禁止发展的行业,以实现“合理布局、统一监管、总量控制、集中治理”。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实行了环保前置审批制度,强化重点项目的初审预审,坚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批,不符合拟建区产业定位和总体规划不批,属于饮用水源区一、二级保护区范畴的不批,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严重环境影响的不批,“十一五”时期市本级共拒批项目18个、涉及投资额117.3亿元。同时,实施环评审批提速提效,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60、30和1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为5、5和3个工作日,全面开放环评市场,开创省内先河。
各类产业园区是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的主战场。“十二五”时期,要加大园区规划环评实施力度,完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把园区规划环评结论作为审批入园项目重要依据,对未开展规划环评和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园区,不批准项目入区,逐步转产取缔不符合要求的产业园区,防止“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同时,要把环评当作“控制阀”和“调节阀”,适当抬高环评准入门槛,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强化环保“三同时”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
以环境监管倒逼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企业往往是靠违法排污、转嫁环保成本生存。“十一五”以来,我市发挥环境监管的倒逼作用,保持对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使违法排污企业无生存之所,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一是增强环境监测执法能力。新增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建成噪声在线监控和远程烟尘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140台套,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在线监控,污染达标排放率超过95%。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纵向建立环境执法网格,企业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横向积极开展县区互查、夜查、节假日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高限处罚、合并处罚、累计行为记录,在空间和时间上不给违法排污企业留有余地。三是拓展社会监督。开展企业环境守法承诺,在省内率先实行环境有奖举报,定期公布违法企业名单,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四是加强专项整治。连续五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共整治化工、造纸、电镀、重金属等30多个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检查企业2.3万家次,关停搬迁取缔污染企业206家。
“法令行则国治”。当前,我市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环境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的刚性,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一票否决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同时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严重环境违法单位实行停水、停电、吊销执照、限制贷款、公开曝光,积极探索运用司法手段打击环境污染行为。在当好环保“警察”的同时,还要当好环保“医生”,把严格监管与创优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企业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以生态创建引领绿色发展。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十一五”以来,我市积极开展母亲河守护、“生态合肥·环境与人”摄影展等宣传活动,在企业、园区、社会等不同层面开展生态创建,涌现出一批生态文明的示范典型。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实施化工企业搬迁,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出台奖补措施,15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联合利华、国祯环保被命名为安徽省首届环境友好型企业。联合利华使用生物质锅炉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万吨。二是深入推进园区创建工程。高新区获三部委批准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省内首家。经开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全面启动,长丰县生态县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三是统筹环境优美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包河区大圩镇创建成为我市首个国家生态镇,全市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村数分别达8个和20个;合肥幼儿师范高专、合肥十中荣膺国家级绿色学校称号,创建省级绿色学校32所;琥珀社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绿色社区,创建市级绿色社区33所。
生态创建是环保工作的有效载体。“十二五”时期要开展生态工业创建活动,加快高新区、经开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步伐,积极创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企业。要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乡镇创建,引导公众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使“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深入人心。要开展以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安全和生态文化为重点的生态城市建设,启动滨湖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让广大市民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文/ 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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