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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弱乡强村”或将出现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猫 时间: 2011-12-3 16:33
标题: “弱乡强村”或将出现
本帖最后由 夜猫子 于 2011-12-3 16:34 编辑
取消农业税之后的规则变化
国家体制的转变、税费改革、国家与农民关系亟待缓和等三大历史性时刻的交汇,共同促成了乡镇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行。在后改制时代,中西部地区乡镇政权的财政收入,大多都只能采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实现,乡镇政府的一些职能被上收到县级职能部分,还有一部分职能转移给市场来完成,自身的职能处于压力型体制下,追求对己有利的自我调适状态中。
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政权对县及其以上国家权力机构的态度是,依赖与抗争并存,这标志着在共同面临财政压力的困境下,县乡政权开始难以兼顾彼此地竭力追求和确保自身利益。在现有的财政体制下,乡镇政府必须依赖县级政府才能获得各种体制内的资源。除了国家明文规定的相对稳定且固定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外,在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新形势下,每年自上而下层层设立的各个政府部门手里,还掌握着数量巨大的针对性财政转移项目资金,而这就成为各个乡镇政权“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必争的资金。因此,“跑项目”才成为乡镇政府一把手首要且最能显示自己能力的任务。
同时,在乡镇一级,尤其是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基本上已经完全职业化,保住饭碗的压力也始终存在。这就必然导致乡镇政府对县级政府组织的高度依赖。另一方面将下压下来的各种任务划分属性,根据事务的轻重比例有选择地做事,既不让上级抓到失职的把柄,又能使工作任务限制在自身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从而营造必要的自我生存的有利空间。
作为行政体系的最末端,乡镇政府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制度型权力的萎缩,不得不更多地借助熟人社会的运作逻辑,通过彰显随机应变的策略性权力,以“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的手法,来完成各种自上而下分解而来的软硬任务。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政府的制度型权力进一步萎缩,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弱化,为了在有限的资源空间内营造自我生存的有利环境,从根本上难以兼顾乡村社会在后税费时代面临的,诸如公共品供给缺乏、群体性事件增多等潜在的稳定的问题,在资源缺乏的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成为不折不扣的“悬浮性政权”。
后改制时代的乡村基层政府已经由以前的“眼睛向上盯任务、双手向下抓钱粮”,转变为眼睛和双手都向上千方百计获取资源,通过有选择地做事,营造对己有利的生存空间,在竭力争取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改变自身合法性形象的同时,基本上不能适应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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