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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1年市县人大换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汇总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猫    时间: 2011-10-23 09:28
标题: 2011年市县人大换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汇总
各位代表:

我受宜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宜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2006年12月选举产生以来,在中共宜春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保障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宜春科学发展、赶超进位、绿色崛起,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以人为本,依法履职,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实效

常委会始终把反映民意、关注民生、实现民愿,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1个,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16次,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45次,作出决议决定11项,促使一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1.促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常委会切实加强对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扶贫等工作的监督。开展了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多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低保、社会保险等工作报告,提出了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重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保障社保基金增值等建议,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组织全民健身迎奥运活动的视察,开展**材发展等专题调研,加快体育卫生事业发展。重视和关注教育事业,组织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开展了职业教育执法调研,就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发展职业教育提出了要求。开展以民生档案管理和使用为重点的档案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报告,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常委会大力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情况专题视察,广泛征求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保障和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进程。听取和审议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农村**工作等报告,针对农村医疗卫生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高度关注农村文化建设,开展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设情况工作报告,要求各级政府强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村村通”水泥路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专题视察,督促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常委会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把一澈清水、一片蓝天、一方净土保护好,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运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等报告,组织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多年组织开展环保宜春行活动,每年一个主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锲而不舍地督促整改,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河道非法采砂和排污问题引起社会各界重视,城市饮用水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公路、水利、矿山等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得到加强,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建设绿色生态宜春成为全市的共识共为。为让群众吃上放心菜、安全肉,常委会以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为重点,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宜春行活动,通过深入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明察暗访,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和农业标准化生产。针对群众近年来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启动了食品药品安全宜春行活动,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常委会还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宗教工作报告,组织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人民防空法等执法检查,开展了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等专题调研,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四五”“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五五”“六五”普法工作等决议,推动公民学法用法守法,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为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以及公安工作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了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组织了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天网”工程视察,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委会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开展规范化量刑改革试行工作等报告,对群众普遍反映的“执行难”问题,提出了强化部门配合、加大执行力度、清理执行积案、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建议,推动法院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察工作、监所检察工作等报告,开展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专题调研,督促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将监外罪犯全部纳入了监管范围,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常委会还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接访制度,积极探索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五年来,先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45件(次),全部进行了及时转办和跟踪督办,使一些矛盾纠纷得到平稳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经济社会赶超发展

常委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履职的重点,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赶超进位开展工作,努力增强履职实效,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1.主动服务项目建设。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产业,是宜春科学发展、赶超进位的龙头和支柱。常委会突出重点,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方式,积极支持和促进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宜春赶超发展,以及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报告,有力推进了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审议和通过了市政府相关财政预算议案,支持政府千方百计筹措发展资金,为项目建设赢得先机。围绕建设“亚洲锂都、宜居城市、森林宜春、月亮之都”的发展定位,审查同意了宜春中心城总体规划,开展了“13579”绿色工程和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建设等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了中心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情况报告,促进重点工程建设进程。为促进产业集聚、打造宜春产业优势,组织了高安建筑陶瓷基地、丰城精品陶瓷基地和樟树盐化工基地建设情况的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重大产业招商、市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等工作报告,开展了农业产业化等专题调研,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采纳。常委会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和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产业等中心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实效,一批投资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顺利落户宜春经济开发区。

2.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部署,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实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先后开展了全市旅游创优工作专题视察,组织了江西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进行了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企业经营状况专题调研,促进旅游产业由升温向升级转变。高度重视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支撑作用,组织了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质量振兴工作的报告,开展了企业科技创新、农业科研情况专题调研,促进产业升级。开展清洁生产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节能减排、江西省森林条例实施情况等工作报告,组织全市外向型经济工作、工业园区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专题调研,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3.切实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重视对中长期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一五”规划执行中期评估报告,开展了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积极为宜春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深入开展经济发展形势和计划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及时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审查批准市级决算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交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逐年增加。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组织了审计工作专题视察,每年适时听取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推动和保障预算的有效执行。认真组织统计法及江西省统计条例执法检查,促进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4.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良好的政务环境,是实现宜春科学发展、赶超进位的重要保障。常委会积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改进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简化群众办事程序。市政府先后清理废止了123项行政许可项目,少数部门过去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轻服务”现象得到明显改观,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常委会高度重视优化法治环境,先后开展了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客商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围绕“创优服务年”活动的开展,常委会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监督,开展了税务工作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外事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参与行风评议,推动相关部门的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通过完善任前见面、任后表态、当场颁发任命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8人(次)。重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依法加强工作指导,保证了换届选举任务的圆满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积极探索,优化服务,注重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新机制、新途径,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规范和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制订出台了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修订完善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规定、代表联系办法等规章制度,为丰富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保障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工作,组织代表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开展视察和调研,引导代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组建了35个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并加强与代表小组的联系,指导代表小组依法开展活动。五年来,各代表小组每年都采取专题调研、视察、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2.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根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变化,修订完善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为办理好代表建议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调研和视察,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创造条件。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办理要求,提高了承办单位的认识。积极探索代表建议督办新途径,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一是健全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督办工作机制,分解督办任务,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日常督办,通过印发督办函、上门访谈等方式,与承办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三是开展专项督办,组织代表深入重点承办单位检查指导,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四是注重跟踪督办,及时收集代表和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搭建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沟通“桥梁”。五年来,代表提出的464件建议,全部按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涉及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

3.切实加强代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代表的培训,连续举办两期代表培训班,提升了代表综合素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认真做好代表履职情况登记,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为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2名基层代表、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联系部分代表的基础上,先后3次组织开展集中走访代表活动,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征询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了代表工作的针对性。依法维护代表合法权益,及时确认新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保持了代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四、增强素质,提升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倡导“团结、和谐、严谨、活泼”的机关作风、“争创一流、追求卓越”的工作精神,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一是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建设。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工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了依法履职、求真务实、团结协调、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二是以监督法实施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根据监督法规定,结合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努力健全完善适合人大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先后制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等13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常委会监督工作公开、会前专题调研、审议意见交办、会后跟踪问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五年来,常委会监督计划都依法向社会公开,邀请公民和高校师生代表旁听常委会会议,先后向“一府两院”印发审议意见书60份,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了常委会政治学习和法制讲座、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等制度,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依法指导县乡人大工作,促进了全市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为重点,加强机关建设。常委会从抓管理入手,注重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行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选拔科级干部,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开展机关优秀调研文章讲评,增强了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开通了常委会门户网站宜春人大信息网,完善机关内刊《宜春人大》编辑工作,人大宣传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机关事务管理,改善机关工作环境和条件,机关服务进一步规范,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中共宜春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探索研究新时期人大工作规律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不断加以改进。

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承前启后、开拓进取,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宜春赶超进位的五年,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的五年。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同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善于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将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经过法定程序转变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保证市委重大决策在地方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现。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使市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工作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开展重要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决定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这些年,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经常听取人大工作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的发展。

二是必须坚持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很多工作都是法定的,一定要做,而且要做好,不做就是失职,做不好也是失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常委会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把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安排人大各项工作,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优势,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推动宜春科学发展、赶超进位、绿色崛起。紧扣全市科学发展大局,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督促、支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必须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人大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常委会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人大工作展现了蓬勃生机和活力。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无论是决定重大事项,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按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办事。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将更多的目光投向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将更高的热情倾向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住房等民生领域,使人大的各项工作更加顺应民心,体现民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的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度,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增强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四是必须坚持发扬民主、依法履职。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常委会无论是召开会议,还是开展活动,无论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还是依法进行监督工作,都始终坚持发扬民主,创造条件让各种意见充分发表,高度重视和尊重少数同志的不同意见,做到充分审议、集思广益。常委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依法修订和废止了部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目标一致。常委会既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又积极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这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也是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庄严使命。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自觉性,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思路,完善人大工作方式方法,无论是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工作、人事任免等履职活动,还是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新探索,采取了一些新举措,取得了一些新成效。坚持以开放的心态做好人大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人大的工作指导,积极学习借鉴外地人大的工作经验,使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了一些新变化,全市人大工作在发展中进一步完善,在加强中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已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文明和谐小康的幸福宜春任重而道远。今后的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速宜春崛起的重要时期,是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实现宜春赶超进位的关键时期。刚刚闭幕的市第三次党代会描绘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明确提出了建设文明和谐小康的幸福宜春的战略目标。新的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谱写全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新篇章。一是要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努力使人大工作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二是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建设文明和谐小康的幸福宜春这个目标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赶超进位,努力把宜春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文明、文化繁荣、生态宜居、和谐稳定的幸福家园。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四是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五是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积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工作实效。六是要注重抓好自身建设,加强对全市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宜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辱使命,继往开来,扎实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赶超进位、建设文明和谐小康的幸福宜春而努力奋斗!

作者: 手写天下文章    时间: 2016-11-10 11:52
怎么才能更好地借鉴别人的报告,让自己的写作水平更好更快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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