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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写作素材汇总贴 [打印本页]

作者: 广东老秘    时间: 2011-10-14 09:38
标题: 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写作素材汇总贴
环境保护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2011年9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强调必须把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损害公众健康、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当前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依法应当进行环评的建设规划和项目,都要严格履行环评程序。环评过程要公开透明,充分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环评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责任企业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集中治理。坚决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加重污染的项目。妥善处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对化学品项目布局进行梳理评估,对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对海洋、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业进行集中综合整治,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化学品生产的环境准入门槛。
(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落实“以奖促治”政策,集中整治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和集镇,重点治理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引导和帮助农民科学处理垃圾和污水,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切实减少面源污染。严格农村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坚决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五)加快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六)完善环境法律政策体系。针对近期各种环境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抓紧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完备、有效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完善环境政策,健全环境执法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来源:环保部网站)
国务院公布《“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9.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扭转了“十五”后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充分认识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难以实现,还将严重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四、要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环境保护部为主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出现节能减排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来源:中国政府网)
“十二五”时期各地区节能目标
地区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十一五”时期 “十二五”时期 2006-2015年累计
全国 19.06  16  32.01
北京 26.59  17  39.07
天津 21.00  18  35.22
河北 20.11  17  33.69
山西 22.66  16  35.03
内蒙古 22.62  15  34.23
辽宁 20.01  17  33.61
吉林 22.04  16  34.51
黑龙江 20.79  16  33.46
上海 20.00  18  34.40
江苏 20.45  18  34.77
浙江 20.01  18  34.41
安徽 20.36  16  33.10
福建 16.45  16  29.82
江西 20.04  16  32.83
山东 22.09  17  35.33
河南 20.12  16  32.90
湖北 21.67  16  34.20
湖南 20.43  16  33.16
广东 16.42  18  31.46
广西 15.22  15  27.94
海南 12.14  10  20.93
重庆 20.95  16  33.60
四川 20.31  16  33.06
贵州 20.06  15  32.05
云南 17.41  15  29.80
西藏 12.00  10  20.80
陕西 20.25  16  33.01
甘肃 20.26  15  32.22
青海 17.04  10  25.34
宁夏 20.09  15  32.08
新疆 8.91  10  18.02

备注:“十一五”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除新疆外均为国家统计局最终公布数据,新疆为初步核实数据。(来源:中国政府网)
“十一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10年度及“十一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结果表明,国家确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但也发现个别企业问题严重,决定实行挂牌督办和进行处罚。
2010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污染减排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38.1万吨,比2009年下降3.0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85.1万吨,比2009年下降1.32%。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均超额完成10%的减排任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公司都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下达的总量控制任务。
从主要减排措施来看,2010年,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1.07亿千瓦,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900万立方米。到“十一五”末,全国累计建成运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5.32亿千瓦,火电脱硫机组装机容量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82.6%,电力行业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从2005年的47%提高到70%以上;累计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6000万立方米,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25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5%以上;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82.5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关闭5000万千瓦的任务;钢铁、水泥、焦化及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均超额完成任务。
经核实,仍有个别企业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长期低负荷运行、出水超标排放的天津市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山西省太原市排水管理处污水净化三厂(殷家堡污水处理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木里图污水处理厂、江苏省扬州市江都沿江汇同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周口市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沙南污水处理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污水处理厂等7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暂停所在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自备电厂、江苏连云港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河南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湖南石门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三联热电厂、四川乐山海虹发电有限公司、甘肃西固热电公司等8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由有关部门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按规定予以相应罚款。
环境保护部将督促和跟踪挂牌督办企业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机关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来源:环保部网站)



国内实践




珠三角地区:初步建立区域环境保护一体化体制机制
从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第一次会议获悉,珠三角环保一体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1年5月末,珠三角建成全国最大环保模范城市群,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下一阶段珠三角各级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珠三角环保一体化工作,努力做到强化流域统筹、齐防共治跨界水污染;强化联防联控,推动解决区域大气污染,强化同保共育,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协同联动,推进环境监管一体化。
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11—2012年实施计划(以下简称《一体化规划》)和专责工作组机制。
根据《一体化规划》,到2012年,区域环境保护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跨界水污染综合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跨市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城镇污水处理率超过80%;理顺供排水格局,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超过95%;多种大气污染物联合减排初见成效,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热点挂牌督办多市电池污染整治
今年来发生的多起血铅超标事件,令群众对重金属污染以及电子产品等危险废物的处置强烈关注。广东是铅蓄电池产业第二大省,在珠三角地区布局也较为密集,污染整治压力较大。今年,“佛山市(含顺德区)铅蓄电池企业污染整治”以及“江门市铅蓄电池企业污染整治”被列入我省挂牌督办的12个重点环境问题。而“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肇庆等市有关铅蓄电池企业污染整治”被列入挂牌督办的17个环境问题之一。
对此,《一体化规划》也作出了具体要求。在重金属污染治理方面,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严格执行项目环评等措施,提高重金属污染行业的准入门槛;要加大铅蓄电池、电镀等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综合整治力度,对违法企业依法严格实施停产和限期治理等措施,强化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来源:人民网)


江西省:扎实推进五大工程 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江西省政府近日召开2011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调度会,部署下半年减排工作,分解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任务。
江西省副省长孙刚出席会议并指出,江西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加速发展阶段,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减排的任务更加艰巨。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历史、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调结构、转方式的迫切要求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发展目标上来。
孙刚强调,要扎实推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全面实施“五大工程”,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一是实施增量控制工程,新上项目必须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一律不新开口子、一律不降低门槛、一律不放松要求。
二是实施机动车污染减排工程,对2000年及以前注册的高排放黄标公交车和重型载货汽车等,今年要确保完成25%,即两万辆的淘汰任务。
三是实施脱硫脱硝工程,各火电企业要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脱硝工程建设和低氮燃烧改造,安排近期建设的4台火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在年底要有实质性进展。已建的7台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必须投入正常运行。
四是实施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对设区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达不到设计值75%、县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达不到设计值65%的,予以通报。
五是实施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重点抓好25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清洁生产和标准化改造,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
孙刚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强考核管理,努力突破当前减排瓶颈,确保减排取得实效。一要加大对现有排污企业的监管,二要加强对减排设施运行的监管,三要加大行政问责监管力度。(来源:环保部网站)
山西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
山西省将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煤矿、采选等污染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被纳入试点范围,参保范围内企业将在10月底前全部投保。
近年来,山西省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潜在的环境风险较大。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的发生,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
根据山西省企业的特点,山西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试点范围,包括煤矿、采选、化工、非煤矿山采选、冶金、焦化、电力、医药、建材等企业,同时鼓励和支持未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积极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山西省环保厅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联合下发文件,文件指出,今年8月,组织下发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召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会。参保范围企业将在2011年10月底前全部投保。
据了解,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参保范围内企业,环保部门将停止审批企业环评文件,不批准环保设施验收,不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出具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核查意见,不安排环保补助资金。
此外,保险监管部门将依法对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对于违法违规或者侵害投保企业和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山西刚刚起步,将重点解决好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索赔时效等关键问题。(来源:中国环境网)
内蒙古自治区:启动排污权交易
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日前正式进入交易实施阶段,首批共交易化学需氧量14.53吨、氨氮0.23吨、二氧化硫143.28吨、氮氧化物83.44吨,有效使用期限为5年,总成交金额185.26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要求,把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实行前置审查,完不成减排任务或没有排放总量的地区,不再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自8月15日起,建设项目新增排放总量指标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据悉,此次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与4家企业成功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排污权交易的启动标志着内蒙古以市场手段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变环境资源无偿占有为有偿使用,充分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和经济价值的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正式实行。
内蒙古排污权交易工作的启动,将对改善地区环境质量、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成为促进污染减排、实现环保目标的有力手段。(来源:中国环境网)
海南省:生态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日从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今年上半年,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0.3%、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2.7%,生态省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今年上半年,海南省印发了《2011年海南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继续淘汰炼钢、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共拒绝或暂缓审批25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鼓励企业开发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设施,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截至今年6月30日,海南省累计建成农村沼气用户37万多户。完成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384处,完成率达100%。完成“一池三改”户用沼气8413户,完成率达100%。
截至今年6月底,海南省“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的25个污水处理项目和21个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完成投资40.5亿元。目前,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3%、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2.7%,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70%的目标。
此外,今年上半年,海南省组织市、县开展了60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以及24个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4个国控地表水断面、32个出入境跨界断面的水质月度监测和32条河流87个断面、18个湖库水质单月监测工作,定期发布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及海水浴场水质状况。组织完成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琼海市红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
以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生态村建设得到全面推进。今年上半年,全省已建成文明生态村1万多个,占自然村总数的51.2%。此外,还建成10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90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来源:环保部网站)
国外经验




国外流域环境管理方式借鉴
一、法国的流域环境管理实践
法国水系稠密,各河流间有运河相通,水上交通发达。遵循流域的自然地理范畴,对流域环境实行综合管理是法国流域环境管理政策的基本原则。
1973年法国将原分散在各部的环境管理事项包括流域的综合调整事宜,移交至改组的城乡环境部。该部是负责协调全国的环境问题,拥有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的跨部门、跨行业管辖权的一体化机构。法国的流域环境管理机构由国家、流域、支流或次流域三级组成。国家级流域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江河治理的大政方针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发生的纠纷等,包括国家水务委员会和国际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国家水务委员会由一名议员担任委员长,由国家众议院和参议院的代表及有关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代表为成员。后者由环境部、交通部、农业部、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组成,不定期召开会议,无常设机构。流域级环境管理机构包括流域委员会和水管局。全国6个流域各有一个流域委员会,委员长由地方选举产生,负责起草制定流域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总体规划,确定水量、水质管理的基本方针,审议取水和排污收费标准,审查投资方案和指导污水处理厂的运转等。支流或次流域级流域环境管理机构可以建立地方水务委员会,制定和实施本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和管理计划。其成员一半来自地方团体代表,另一半由用户代表和国家政府代表组成。
在流域环境管理政策的制定中,各层次机构和用户(工商界、大型区域开发商、农民、渔民、自然保护协会等)共同参与和协商,遵循对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长期管理规划,在公共管理机构和流域开发、使用单位之间建立伙伴协调关系,实行用水者付费、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和办法。在一个流域内,流域委员会所在大区的行政长官(流域协调官)负责水资源执法和管理,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手段对流域的开发利用特别是进行危机管理。地方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流域的开发利用进行审查。任何可能对流域造成影响的活动都必须取得行政许可。发放许可之前须经公众质询,其他活动也须做出无害声明。政策制定后,从保护生态环境出发不断修改和完善。2001年修订的法国卫生法规定,工业污水要排入下水道必须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对污染环境的废水,必须进行处理才能排入下水道,准许排放的污水必须缴纳水处理费。法国将供水分为饮用水和非饮用水两个系统,非饮用水如塞纳河水主要用于浇花草和冲洗街道。工业、街头和居民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接送入污水处理厂。
二、德国的流域环境管理实践
莱茵河发源于阿尔卑斯山北麓的瑞士,流经9个国家,全长1320公里,因大部分河段在德国境内(约1100公里),被称为德国的“母亲河”。从20世纪70年代鱼虾绝迹,到如今三文鱼重返莱茵河,德国莱茵河流域环境治理的成效为中国的流域环境改善提供了经验。
20世纪50年代,德国莱茵河流域的鲁尔工业区煤炭、化工、钢铁等企业迅猛发展,人口迅速增加,水上交通繁忙,大量的垃圾、工业和生活污水被倾泄到莱茵河,使莱茵河成了“欧洲下水道”。20世纪70年代,德国莱茵河汇入莱茵河口至科降的200公里河段中,鱼类完全消失。有些河段水中溶解氧几乎为零,河水散发阵阵臭味。在德国民间环保组织的积极参与下,莱茵河治理出现转机。1987年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制定了《2000年前莱茵河行动计划》。按照这个行动计划,德国确定了消失物种要重回莱茵河,河水要始终适合作为饮用水,河底沉积物基本不含有害物质的三大治理目标。并提出到1995年,主要有害物质的排放量要在1985年的基础上减少50%—70%的刚性指标。
德国用“循环经济”政策统筹莱茵河流域经济开发,根据生态环境要求进行城市、港口建设与产业布局,实施河水还清工程,建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土地复垦、资源再生,种草、植树等措施。从技术入手减少莱茵河两岸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事故预防、减少慢性污染、预警和警报系统。生产和排水系统的技术装备特别是纸浆生产、有机化工、表面处理、造纸和生产纸板的行业必须达到国际标准。危险物质必须封存或建立专门的库房,消防用水必须建立回收池等。从对水中污染物进行量化分析和检测入手,对造成流域污染的数十种物质、来源、各个工厂的排泄种类及排泄量,减排的量化指标,包括沿岸国家各大城市和居民点生活污水的减排指标,进行登记注册;对地面溢出排泄物对河水表层的污染、洪涝和泥石流等对河水的伤害、酸雨或雨水携带的田间农药对水面的侵蚀、含有农药的灌溉用水对莱茵河的渗透等,全部登记入册;设立监控点,随时监控水质变化。根据掌握的情况向主管部门和污染单位提出减排的建议和意见,并规划出相应的治理措施。联邦、州、乡镇和企业齐心协力,共同落实整治措施。从1975年至2000年的25年间,仅是污水处理设备的投入就高达500多亿欧元。经过多年努力,莱茵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善,消失近20年的鲑鱼重返莱茵河,实现了预期的治理目标。
三、美国的流域环境管理实践
在美国的流域环境管理中,实行权力相对集中和统一领导的体制。在联邦与地方之间,权力主要集中于联邦;在联邦机构之间,权力主要集中于联邦环保局。联邦环保局根据全国的水环境状况和地理特点,分为10个环境保护区域,并在各区域设立地区办公室,代表联邦环保局行使职权。环保局负责制定有关条例、规范、标准、基准等管理规定,并监督其他有关机构实施。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环保局享有监督和在一定条件下取代其他机构径行实施的权力。在流域环境管理中,广泛地应用了现代化的手段。如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使流域环境机构更好地发挥了监督管理作用。美国的流域环境管理模式从组织形式上可分为两类模式:
1.流域管理委员会模式。就是对跨越多个行政区的河流流域,由代表流域内各州和联邦政府的委员组成流域管理委员会。各州的委员通常由州长担任来自联邦政府的委员由美国总统任命。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委员会主任主持。《流域管理协议》是流域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由流域管理委员会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起草,流域内各委员签字后开始试行,然后作为法案提交国会通过。根据法律授权,流域管理委员会制定流域综合规划,协调处理全流域的水资源管理事务。如萨斯奎哈纳流域委员会、德拉华流域管理委员会、俄亥俄流域管理委员会等。萨斯奎哈纳河(Susquehanna River)流经人口稠密的美国东海岸,它是联邦政府划定的通航河流,因涉及联邦和三个州的利益,需要三个州和联邦政府协调涉水事务,且需要建立一个管理系统以监督流域自然资源利用等实际需要,促成了《萨斯奎哈纳流域管理协议》(Susquehanna River BasinCompact)的起草,并经国会通过,成为国家法律得以实施。这部协议提供了一个萨斯奎哈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机制,指导该流域的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在它的授权下成立了具有流域水资源管理权限的流域水资源管理机构-萨斯奎哈纳河流域管理委员会(The Susquehanna River Basin Commission,SRBC)。流域管理委员会填补了各州法律之间流域管理的空白。委员会更注重公众的水资源权宜,不仅保护了环境,而且还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
2.流域管理局模式。1933年5月,依据美国国会通过的《田纳西河流域法案》,成立了隶属于联邦政府的田纳西流域管理局(TVA),其主要职能包括防洪、航运、发电、供水、环境保护、娱乐等6个方面,以梯级开发为主对田纳西流域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国家以优惠的经济条件和政策扶持田纳西流域管理局,并通过管理局扶持地方经济发展。经过70多年的管理,流域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经济飞速发展,基本实现了良性循环。流域管理局既具有政府职能且运行灵活,又具有企业组织的优点,是美国流域统一管理机构的典型代表,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流域管理机构,其后在世界范围内派生出了多元化的流域管理模式。(作者:荣丽颖来源:中经网)
美国环境标准实施的启示
一、美国制定排放限值和标准的法律依据
美国的《联邦水污染控制法修正案》提出了实施联邦水污染控制的规划要求,实施全国污染物排放消除系统(NPDES)的许可证制度,控制污染源直接向自然水体排放,达到恢复和保持全国水体的化学、物理和生物完整性目标。确定污染源的排放限值和标准是实施NPDES许可证制度的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对此,该法规制定了排放限值的制定原则,以及废水排放源达到排放限值的日期。根据该法提出的计划,所有向自然水体排放废水的污染源(直接排放源)必须分步达到依据现有最佳实用技术(BPT)制订的排放限值,和依据现有最佳经济可行技术(BAT)制订的污染源实施标准(NSPS)。对于向公共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源,法律要求通过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染源预处理标准加以控制。
美国环保局据此设置了专门机构开始排放限值准则(ELGS)的编制工作。环境保护局编制的排放限值准则主要是为不同工业行业规定限制各种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标准。它是根据不同工业行业加工工艺、污染物种类及发生量、废水排放特性等主要因素,以不同处理技术水平为依据制定的排放限值和标准,由环境保护局依法颁布后成为法规,具有法律效力,各方都必须遵照执行。
1977年12月,美国总统签署了《清洁水法》(经修订过的联邦水污染控制法),该法针对环境保护局在制订和实施ELS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原法中部分规定又作了下列几方面的调整和补充。
进入九十年代,环境保护局在编制排放限值和标准过程中,特别是提出排放限值和标准草案后,必须依法征求公众意见,包括举行各种听证会,乃至在各方意见无法取得一致时进行诉讼,由法院做出裁决。例如环境保护局制定出纺织工业的最佳实用技术和最佳经济可行技术排放限值和污染源实施标准,美国编织制造协会对此表示不满,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裁决除最佳实用技术外,对于其余要求环境保护局再作进一步的工作。环境保护局最终颁布的排放限值和标准必须载入联邦法规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只能是行政管理规定,在法规上无约束力。与此同时,环境保护局必须提出排放限值和标准的编制文件(相当于编制说明)。说明法律依据,行业概况,确定排放限值和标准的技术依据,费用分析,以及其它非水质影响(如空气污染、污泥产生量、能源消耗等)。
依据《清洁水法》的规定,环境保护局对制订的排放限值和标准,可根据实施过程中污染物的消减程度作必要的调整,工业行业可对其实施的行业和子行业排放限值和标准提出修正要求。
二、美国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过程
1、排放限值和标准的内容
环境保护局编制排放限值和标准以不同工业行业为对象。美国对现行工业虽有统一的标准分类。但这种分类并未考虑工业排污特性,对编制排放限值和标准并不完全适用。例如有机和无机化工同属化工这一类,而这两类化工的排污特性各异,也难以按一类编制排放限值和标准。为此,环境保护局在编制排放限值和标准时将工业行业分为49类。
各行业的各种排放限值和标准一般分期分批提出,有的先提出最佳实用技术排放限值,然后是最佳经济可行技术限值。也有的行业先提出所属部分子行业的排放限值和标准,其余子行业的排放限值和标准陆续制定,逐步使之完善。
环境保护局编制各工业行业排放限值和标准的主要步骤及内容基本一致,虽在具体作法上根据各行业的特点会有所不同。
2、收集和分析各种有关数据和资料
这是编制排放限值和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和分析现有数据和资料,制订工厂采样分析计划以获得必需的数据,完成这次工作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和相当高的费用,任务相当繁重。
3、推行排污权交易
1990年,美国国会修改了“清洁空气法”,对造成全美酸雨的二氧化硫和氧化确定了一个全国指标,然后环保局在全美大发电厂中分配这些排放指标(也称排放信用)。各大公司之间可以买卖这些排放指标。
美国政府没有告诉这些大电力公司如何减少二氧化硫和氧化氮的排放量,而是只规定了一个量化标准,让市场去决定怎样达到这一标准。这样,在环保局的规划下,排放二氧化硫过多的电力公司只能有几种选择:或者改换成天然气;或者使用排放物较少的新技术;或者向其他电力公司买多余的排放指标。
这种做法使排污较少的电力公司大为受益,他们甚至可以利用出售多余的排放权,来做为使用新技术或更换燃料所需的费用。爱迪生电力公司估计为满足对酸雨的控制标准,该公司将投资74亿美元用于治理,但由于多次出售排放指标,10年后,据公司专家计算,他们的实际花费仅为8.7亿美元。(作者:曹凤中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来源:中经网)

观点精粹



周生贤:围绕主题主线新要求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十一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问题、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等一系列新理念,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有力推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各项任务。
第一,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累计建成运行5.78亿千瓦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全国火电脱硫机组比例从 2005年的12%提高到82.6%;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超过6000万吨/日,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现在的 75%以上。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提前半年实现,分别比2005年下降14.29%和12.45%。
第二,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日益显现。2006年以来,我部对不符合要求的822个项目环评文件作出不予受理、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等决定,涉及投资近3.2万亿元,给“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防火墙”。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环保部门共组织排查11.8万个建设项目,发现问题1.6万个,已整改10400多个。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防治重金属污染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第三,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多次召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传达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重要批示精神,总结推广经验,创新政策举措。全面建立重点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80.9%的断面水质达标。探索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继2008年“绿色奥运”成功举办之后,圆满完成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第四,全国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0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4.9毫克/升,比2005年下降31.9%,七大水系国控断面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由2005年的41%提高到59.9%;全国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年均浓度0.033毫克/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21%,环保重点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0.042毫克/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26.3%。地级以上城市达到或优于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比例明显提升,达83.9%。
过去5年,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加深了对环境保护规律的认识。最深刻的体会是,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必须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中国环保新道路,努力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相协调相融合。归结起来,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认真总结和研究。
第一,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切入解决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究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发展道路问题,必须从发展方式上找根源,从最顶层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寻出路,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入手。
第二,必须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环境保护关系经济质量和效益,关系民生保障和改善。推进历史性转变,必须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同时部署。
第三,必须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环境保护事关群众健康和福祉。必须秉持环保为民理念,为人民群众健康鞠躬尽瘁。
第四,必须从再生产全过程制定环境经济政策,打出多种政策手段的组合拳。统筹兼顾消费、投资、出口三个方面的环境保护,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研究制定环境经济政策,打出的组合拳才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执行力。
第五,必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让不堪重负的生态系统休养生息。给生态系统以人文关怀,让其休养生息、早日恢复生机活力。
第六,必须发动全社会力量,结成最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广大人民群众是环境保护的生力军和基本保证,只有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动力才会持久强劲。
二、当前我国环境总体形势
由于自然环境脆弱、人口众多、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我国环境面临的压力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大,环境资源问题比任何国家都要突出,解决起来也比任何国家都要困难。“十一五”时期,我们通过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十一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对我国当前环境形势总体上进行判断,得出的结论是: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
做好今后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不少严峻挑战,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压力继续加大”。一是治污减排的压力继续加大。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能源资源消耗还要增加,环境容量有限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治污减排指标在增加、潜力在减小,在消化增量的同时,持续削减存量,任务十分艰巨。二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继续加大。常规环境污染因子恶化势头有所遏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污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对享有良好环境的新期待有增无减,水、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任务非常复杂。三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继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势头,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四是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的压力继续加大。铀矿冶和伴生矿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薄弱。五是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压力继续加大。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各国利益博弈的焦点。面临严峻的形势和挑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加以解决。
三、环境保护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的作用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强化。我国已经进入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
环境保护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促进、优化和保障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以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通过污染减排的“倒逼机制”传导到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上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二是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源头控制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控制器、调节阀”作用,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盲目扩张,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是健全环境标准,以市场准入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高。建立健全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的环境标准,对环保产业发展实施宏观调控,限制和淘汰落后环保技术产品,促进技术进步,有效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四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以环境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反映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配置机制,继续探索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一体化。积极推进环保收费改革,完善鼓励节能环保的财税体系,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
五是强化环境监管,以依法行政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四、“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问题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环保事业充满希望的5年。我们将立足新起点,抓住难点,突破重点,应对热点,创造亮点,努力开创“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是立足新起点,谋划环保事业新发展。面向“十二五”,我国环境保护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踏上实现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的新征程。我们将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宏观战略层面入手,编制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一系列环保专项规划,来全面谋划、审视和部署环保工作。
二是抓住难点,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相融合。把环境保护的要求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中,使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都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环境保护主动参与宏观调控,充分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是突破重点,确保科学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取得显著进步。用好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境标准等环境准入手段。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继续推进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大对农村“以奖促治”、“连片整治”支持力度。始终将运行核设施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对核设施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
四是应对热点,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垃圾焚烧、饮用水源保护、食品环境安全等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必须及时准确发布环境信息,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件,扩大公众参与,提高环境意识。
五是创造亮点,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按照目标更高、措施更严、力度更大的要求,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深入推进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积极创新措施,从燃煤电厂脱硝、机动车尾气净化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入手,加快推进氮氧化物和氨氮减排。努力把污染减排打造成“十二五”环保工作的亮点。(周生贤环保部 部长)(来源:人民网)
周济:加强环境保护 促进科学发展
一、加强环境保护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
加强环境保护,统筹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已如期完成,这些成绩来之不易。但是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有13亿多人口,人均资源少、自然环境脆弱、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环境监管滞后。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的结果表明,我国环境形势虽然局部有所改善,但是全国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还没有走到改善环境质量的“拐点”,环境保护的压力依然在加大。随着经济和社会迅猛发展,中国的发展正处在关键的转折点,以往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不可持续,这尤其体现在环境问题上。
目前,我国环境面临的压力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大,环境资源问题比任何国家都要突出,解决起来也比任何国家都要困难。认真解决环境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这次战略研究对我国环境形势的判断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需要我们不懈努力和奋斗。
二、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环境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中国要实现科学发展,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根本的是依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实现环境保护事业的深入发展,最根本的方法同样是依靠科技创新。通过改善人类的生产技术和其他技术,更加高效和可持续地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从根本上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使严峻的环境形势得到根本的缓解。
一方面,加强环境战略研究,把握我国环境发展的正确方向。要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道路,积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生产方式,努力构建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另一方面,通过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和产业突破,带动环保事业跨越式发展。要积极开展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产品,促进环保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要对环境宏观战略研究中涉及的一些环境工程技术难题开展深入研究,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攻关,为破解环境保护难题提供技术保障;要加快实施国家环境科技创新工程和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取得丰硕成果,来之不易,进一步应用好这些成果非常必要。一方面,在这次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向中央及各有关部门提供科学咨询意见,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体现了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的成果,即更加强调环境保护,更加强调生态文明;另一方面,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战略研究成果,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国家的环保事业健康发展。(周济中国工程院院长)(来源:人民网)
方齐云 郭啟辉: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当今社会,环境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我们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具有生态价值、生产价值和消费价值3大功能。无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我国实践来看,环境对于经济发展都至关重要,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而良好的生态环境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着人类文明和自然演化的相互作用及其结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文明的进步也影响着自然的结构、功能和演化。人与自然关系要克服片面,走向全面;克服对立,走向和谐。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人类的一时发展。保护环境就是化解人与自然之间不和谐的因素,改善环境就是不断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水平。生产要素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也表明,在高耗能高污染的发展模式下,经济增长率的空间相对狭小,难以持续。
对我国来说,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要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人口继续增加,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已经成为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的基本国情。只有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才能有效破解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环境与发展密不可分。环境保护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保障、促进和优化作用,环境承载力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规模和发展空间的主要制约因素。将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传导到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上来,能更好地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民生活质量,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洁净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必须秉持环保为民的理念,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十一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从认识到实践都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方面,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重大转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十一五”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环境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探索环保新道路等理念和主题,加强环保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绿色环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的氛围更加浓郁,公众环保意识显著增强。另一方面,环保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一是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减排责任考核得到落实,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严格考核问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污染减排工作模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空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得以建立。三是坚持环保为民,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环境应急处置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四是农村生态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保护深入开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结构调整、创新发展的时期,绿色发展、循环经济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我们一定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抢占世界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
一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化节能减排。在某种意义上说,环境问题究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发展道路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就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要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冶金和建材行业要立足国内需求,严格控制总量扩张,优化品种结构,在产品研发、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石化行业要积极探索原料多元化发展新途径,重点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加快化肥原料调整,推动油品质量升级。轻纺行业要强化环保和质量安全,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建筑业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着力用先进建造、材料、信息技术优化结构和服务模式。要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优化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
节能减排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要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对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形成节约光荣的社会风尚。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减排工作。要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二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要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要加强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要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要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要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要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要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要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订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名录,建立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要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与此同时,还要推广绿色消费模式。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
三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要抓紧制定与我国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的环境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要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要注重运用市场手段,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全面改革资源税,健全绿色税收、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绿色贸易等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要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方齐云、郭啟辉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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