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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铜陵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九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广东老秘    时间: 2011-9-16 21:39
标题: 铜陵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九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铜陵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力度持续加大

  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保护资源环境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省、市委的部署,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令相关单位整改问题70多个,促进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突出问题279个。加强对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的执法监察,对全市36家企业改制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招聘和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力度,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60起,处理相关责任人273名。围绕大建设、大招商、大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出台纪律规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年”和“深化年”活动,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深入开展“千项办件看效能”专项效能监察活动,注重发挥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作用,督促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的实时监控,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坚持不懈地开展机关作风和行业行风评议活动,不断完善评议办法,提高评议效果。强化机关作风效能问责,出台《铜陵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规定》、《铜陵市机关作风效能有效投诉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连续多年在全市性会议上对典型投诉案件进行通报,对211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根据形势发展和党员干部实际,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上党课制度,开展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宣誓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旁听重大职务犯罪公开庭审,组织县区、市直单位主要领导配偶接受警示教育,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创新载体,改进方法,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建成警示教育基地和示范教育基地,两个基地的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廉政专题专栏,实现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公众媒体的全覆盖。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建成廉政文化建设省级示范点14个、市级示范点35个。积极开展勤政廉政优秀领导干部和“廉内助”评选表彰、廉政文艺晚会、廉政歌曲大家唱等系列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组织开展“小金库”治理、“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清理、公务用车清理、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对楼堂馆所建设、规范津贴补贴等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登记报告,坚决查纠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实施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信访监督等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和规范化。创新开展派驻机构驻点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三)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原则,积极围绕教育、医疗、涉农收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查处违规收费行为。不断加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纠风力度,全市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药品和医疗设备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组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取消涉农收费项目33项,实现涉农行政性项目“零收费”。坚持对公(水)路运营管理开展经常性检查,连续多年保持公(水)路无“三乱”。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论坛活动工作,取消市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219项。认真开展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切实纠正土地征收、房屋搬迁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制止不正当交易行为。

  加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工作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荣获全国表彰。不断拓展“行风热线”工作,建立多方联动和追踪督办机制,创新市领导和市、县、区联合上线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接受社会监督。五年来,“行风热线”接听各类咨询投诉电话近6000个,解答问题满意率达95%以上。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得到坚决维护

  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69件,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5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9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查处了市发改委原主任张志强受贿案,市供销社原主任陈让廉受贿贪污窝案,铜陵亚星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龚铜受贿案,县人大原常务副主任吴福祖受贿案,县交通局原副局长赵宏亮受贿贪污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12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对涉及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调动和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实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探索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纪委关于办案工作相关规定,加强办案机制和制度建设,严明办案纪律,完善办案管理。积极开展案件“二级审理”,建立实施案件公开审理制和助辩制,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实行“一案双报告”和案情通报制度,深入研究发案原因,针对问题建章立制,进一步增强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

  坚持把防治腐败工作寓于各项重要改革之中,切实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努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积极推进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完善相关管理机构,形成决策、管理、执行“三环分离、相互监督”运行模式。全面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一步落实。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区两级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创新招投标采购管理体制,成立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纳入中心统一管理,解决了过去招投标和采购交易工作中部门分割、多头管理问题。

  大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积极构建具有铜陵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制定《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好制度的清理、完善和创新。稳妥推进职务消费改革,在市直党政机关全面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实行货币化补贴,制定车改配套措施,加强车改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车改工作实施平稳、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践探索,在全省率先进行工作试点,前移监督关口,主动超前防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建立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并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通过分权制衡,促进权力在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规范、透明运行。认真组织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深化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六)抓紧抓实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关键环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推进责任制落实的工作氛围,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市直各部门并提出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出台《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坚持由市领导带队考核,邀请“两员”参加,体现考核的权威性。在全省率先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组织群众评议,强化社会监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群众测评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延伸考核,并采取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双重职责,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坚持以提升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树立新风正气,履行职能到位”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向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王瑛、杨志杰同志学习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定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建立干部考核与培训、选拔、任用相衔接的机制,实行纪检干部双向挂职和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培养锻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市纪委机关深入开展“创新、创优、创特色”活动,推动机关干部提升标杆、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设置模式,对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推进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五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的成效,总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党员干部队伍中消极腐败现象仍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有些问题仍比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正、工作不实,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反腐倡廉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来看,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有效预防腐败的手段和措施还不够完善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五年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五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在实践中深化,积累了一些可贵的经验。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中,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五年来,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进程中来把握,始终把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紧贴铜陵经济社会建设各个时段的实际,主动深入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领域,针对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各项纪律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才能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才能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目标。五年来,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尊重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在优化发展环境、助推转型跨越上勇担当,在改进工作作风、凝聚党心民心上强作为,在突出问题治理、规范经济秩序上出实招,在坚决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上敢碰硬,切实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反腐倡廉建设也以新的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只有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形成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强大动力。

  (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五年来,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既注重从严治党、严厉惩处,毫不手软地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注重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努力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既注重治标,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又着力治本,从源头上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功能,有力遏制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蔓延的势头。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正确把握和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不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能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逐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五年来,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不竭动力,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认真总结推广反腐倡廉工作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各项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创新,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职务消费改革、“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积极进行实践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铜陵特色的反腐倡廉新路子。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只有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反腐倡廉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和形势变化,更加符合实际和富有成效。

  (五)必须坚持多方参与、齐抓共管,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研究部署,定期检查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责任,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才能巩固和发展全党全社会防治腐败的良好局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五年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我们要倍加珍惜,并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

  三、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型发展、推进幸福铜陵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既面临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社会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凸显的挑战。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反腐败工作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为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立足全局,服务发展,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宏观调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大力营造法制环境,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大力营造务实环境,推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大力营造创业环境,支持鼓励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廉洁环境,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大力营造稳定环境,努力消除不和谐、不安全因素,保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二)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新形势下党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搬迁、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农村土地流转、教育管理、医疗服务、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公共财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丰富和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认真排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积极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大机关效能监察力度,建立完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打造公正廉洁、勤政为民、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党政机关。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继续探索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新形式,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将要颁布的“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着力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经住“四个考验”,防止“四个危险”。加强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广泛营造学廉、尚廉、践廉社会氛围。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深入开展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建设,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制度和司法、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监督,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积极拓展惩防体系建设新领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推进。

  (四)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查办案件,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强化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预警机制。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案件协办机制。推进案件公开审理制和助辩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坚持以案施教、以案促防,努力实现办案工作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等工作。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要求,大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各方面与时俱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注意把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领导班子中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培训、轮岗、交流、挂职力度。继续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积极探索改革基层纪检监察体制和机制。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恪尽职守、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同志们,市第九次党代会为我们描绘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蓝图,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让我们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实现建设幸福铜陵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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