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一座以3000年悠久历史闻名于世的古城,如今又有了一张新的靓丽“名片”——“无择校”城市。前几年,邯郸市全面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但同时“择校热”仍很盛行,许多家长千方百计地将孩子送到“名校”就读,引起人们对教育不公的强烈关注。面对这一难题,邯郸通过联盟校、兼并校、设分校等政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走出了一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路,择校热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邯郸的探索,为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个孩子上好学提供了有益启示。
2009年11月,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河北省邯郸市召开。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是人生公平的起点。促进教育公平,让孩子们同顶一片蓝天,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这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工程。
目前,我国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学总规模达3105万人,居世界首位。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36%,接近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 实现“有学上” 公平问题仍突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兴盛,教育为先。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全国城乡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花钱、有学上”,2010年高中毛入学率达80%;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已占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总规模的“半壁江山”;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进一步增加,2010年毛入学率达26.5%,进入大众化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建立,2010年资助学生1.8亿人,资助经费510亿元。教育的发展极大提高了全民族素质,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
深度解读
入学率
入学率,是指全国适龄学生入学的比例,计算公式为:某一级入学率=某一级教育在校生数/全国相应学龄人口总数×100%,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可分为毛入学率和净入学率,前者是指公式中计算分子在校生数时,不考虑学生的年龄大小,后者则要考虑在校生的年龄大小,只计算与分母相同年龄段的学生人数。
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教育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特别是教育公平问题还很突出。不论是很多家长头疼的“择校”,还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同城”苦恼;不论是学前适龄儿童“入园难”,还是不同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这些都与教育公平息息相关,反映出城乡、地区和校际之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不同群体之间接受优质教育机会的不均等。那么,教育不公原因何在呢?
发展不平衡的影响。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我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比较突出。目前,发展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责任主要在地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直接决定了教育水平的差距。
政策传真
加大教育投入
确保2012年实现达到4%的目标
1.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
2.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
3.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4.从2011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5.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加强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教育投入不足的制约。尽管近年来教育投入大幅增长,但是与教育发展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偏低,尚未达到4%的目标。这制约了教育条件的改善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展。
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限制。目前,城市和发达地区集中了大多数优质教育资源,而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则相对稀缺。即便在同一城市,不同学校占有的资源也存在巨大差距。虽然国家已取消了重点学校制度,但很多地方名校的“名牌效应”依然存在,加剧着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
2010年7月13日,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29日,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描绘了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
制度改革滞后的掣肘。目前,我国教育发展中,一些不利于教育公平的体制机制障碍还没有完全消除,一些促进教育公平的机制还未建立。例如,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缺少同一标准;教师合理流动制度、省级政府统筹管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机制还不完善;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造成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更加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家庭“投资”,都希望孩子能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这造成优质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凸显,使教育公平问题更加突出。
权威声音
促进教育公平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战略重点之一
袁贵仁(教育部部长):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两大战略重点。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每个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部负有重要的指导、设计、推进的责任。要坚持以加快发展促公平、资源配置促公平、完善资助促公平、规范管理促公平,有效解决择校问题、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切实实现教育的起点公平。
2010年7月,广大群众热盼已久、寄予厚望的“新教改”方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颁布实施。纲要绘制蓝图,公平跃然纸上。促进教育公平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被列为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促进教育公平的一系列举措,让人们看到了实现教育公平的美好前景。
◇ 着力促均衡 有效缓解“择校热”
每逢开学前,都见“择校热”。在我国许多城市,中小学择校都非常普遍。为了孩子能进名校,家长托关系、找门路,不惜举家迁移,不惜付高额“赞助费”;孩子们也疲于参加补习班,学“奥数”,练英语,考证书……“择校热”高温不退,已成为教育公平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突出表现。
义务教育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最应体现教育公平的领域。破解择校难题,根本在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201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2011年又与大部分省区市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各地正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公平与“钱学森之问”
“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就是著名的“钱学森之问”。一些专家提出,人才培养的基础在于教育,只有给每个学生提供最适合、最公平的教育,才是出人才的教育。虽然学生的天赋、兴趣、爱好各不相同,但当前围绕着升学指挥棒,很多学校提供的还是“千人一面”的教育,这妨碍了素质教育的落实,也是对学生的一种不公平,妨碍了他们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硬件建设标准化。学校硬件的标准化,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2010年,国家启动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年投入83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的学校改造。应进一步加快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校舍、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硬件。天津、河北等地提出,2012年每一所学校都将达到确定的基本标准。
师资双向流动。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择校”实质上是“择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在于师资力量的均衡配置。应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实行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必须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配足配齐农村、薄弱学校合格教师,加大培训力度,组织教师到优质学校学习进修,提高教学水平。
规范升学入学。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但有些学校为了争夺优秀生源和自身利益,在招生过程中不按章办事,给择校制造了空间。应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合理分配招生名额,通过规范升学入学,不给择校留机会。禁止公办学校开设“实验班”、“占坑班”,杜绝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切断录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
焦作市推行“五个统一”
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河南省焦作市推进城区优质学校与郊区薄弱学校实体捆绑发展,按照一校两区、统一管理模式进行重组,实行统一学校牌子、统一领导班子、统一教师队伍、统一教学模式、统一考核奖惩的“五个统一”管理体系,在两校区之间均衡配置经费、设施、师资、学生,并给第二校区教师优先优惠政策,以提高整体办学水平。
优质资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始终是相对稀缺的,应通过共享扩大其辐射面,发挥最大效能。浙江的集团化办学,广东的“千校扶千校”,为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作出了积极探索。应合理确定现有优质学校辐射范围,探索通过实行学区化管理、结对帮扶等多种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借助网络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应用水平,促进优质资源远程共享。
远程教育成为促进教育公平新手段
“一面‘大锅’朝天扬,五洲四海到机箱,数理化生样样有,连着知识大海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不仅给教育带来一场新的革命,而且也为促进教育资源共享、维护教育公平带来新的契机,提供新的手段。
破解家长“心结”。选择一所好学校,“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很多家长解不开的“心结”。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也应看到,教育是终身的投资,起步早晚并非决定一个人发展的唯一因素。过于强调起跑线上的竞争,反而会加重孩子负担,使孩子“伤”在起跑线上。家长应理性选择,树立“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不盲目跟风,不相互攀比。
◇ 强化“两为主” 公平惠及“民工娃”
“我是‘民工娃’,在上海读书很快乐!”2010年,上海40多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享受本地免费义务教育。在这里,“同一片蓝天,同一张课桌”的梦想,照进了他们的现实。
上海为“民工娃”读书创造良好条件
上海市采取扩大公办学校招收比例和政府埋单(补贴办学成本),委托民办学校免费招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等举措,保障“民工娃”和“城里娃”一样在窗明桌净的教室里上学求知。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1100多万。让他们享有与当地学生同样的学习机会,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课题。为此,2001年国家提出了“两为主”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并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有效缓解了随迁子女就学难问题。
但也要看到,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公办校入学“门槛高”,部分民办校教学质量低,在当地接受“初中后教育”难等问题。而且今后5年,我国城镇化率将提高4个百分点,意味着有5000万人“进城”,将带来约800万适龄随迁子女,这一问题将更加突出。必须切实贯彻“两为主”政策,更好地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政府为主导。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凝聚着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和汗水,让他们的子女安心上学,是当地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区域教育管理体系,指导和督促公办中小学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对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充分经费保障,按实际在校生人数及时足额向学校核拨教育经费。
公办唱主角。公办校是免费提供义务教育的主渠道,也应该成为随迁子女接受平等教育的主力军。应扩大公办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和完善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提高公办校的接收能力。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禁止收取借读费。
民办补缺口。公办校容量有限,短期内无法完全吸纳随迁子女入学,必须发挥民办校拾遗补缺的作用。应建立健全以接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校的审批、管理和扶持制度,将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纳入本地规划,帮助改善办学条件。制定具体办法鼓励公办校对民办校结对帮扶,组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轮流支教,鼓励社会各界向其捐资助学。
合肥市提出随迁子女入学“五个百分百”
2010年,安徽省合肥市提出百分百有学上、百分百上公办学校、百分百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百分百同等标准录取省市示范高中、百分百以同等待遇录取高中阶段就学。
绍兴市将民办民工子女学校整编为公办民营学校
浙江省绍兴市将私人营利性民工子女学校转为公办民营的非营利性学校,由财政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核拨经费。
壁垒须打破。随迁子女无法享受“同城待遇”,根本在于“身份”壁垒的限制。必须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转为城镇居民,使其子女能够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目前,针对随迁子女无法在当地参加高中升学考试的问题,应积极探索解决“初中后教育”难题。如北京、上海等地,中等职业学校的大门已经敞开,2010年两地中职招收了1.6万名随迁子女。
◇ 加快补短板 大力破解“入园难”
帐篷、行军床、躺椅板凳……为给孩子争取一个入园名额,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年轻的“80后”父母,备足“装备”,在幼儿园门前排起长龙、日夜坚守。这种“壮观”场景,在很多城市不断上演。“入园难,难过考公务员;入园贵,贵过大学收费。”如今,入园难已成为影响教育公平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提起看病,很多人都有过去大医院就诊的经历:挂号排长队,候诊等半天,反复检查太折腾,开大处方花钱多……说到底就是一个字:“难”。前不久,一部讲述医院故事的电视剧《医者仁心》,在央视和一些地方卫视热播。剧中全景展示了一家大医院“凤凰涅槃”、重获患者信任的过程,也真实再现了人们熟知的各种看病难现象,引起观众强烈共鸣。
健康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和千家万户幸福。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得到了一定缓解。为进一步治疗这一“顽疾”,党和政府正不断深化医改,努力打造一条人人“病有所医”的健康之路。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共有7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社区)改水改厕,贵州等6省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共有9项:健康档案、健康教育、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检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深度解读
深化医改的5项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 问诊看病难:症状缓解还需治疗
俗话说:“有啥别有病。”生了病,本来就很难受,如果看病再变成一件难事,就更加让人痛苦。“挂号起五更,排队一条龙”、“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这些前几年流行的顺口溜透露出人们对看病难的抱怨与无奈。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看病难,中央作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2009年4月,一张医治看病难的“药方”——深化医改方案,在历经3年的讨论和修改后,正式公布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两年来,深化医改全面铺开,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7项重大服务和9类基本服务免费向居民提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12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新建、改扩建近两万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展开,预约挂号等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正向全国推广。
深度解读
我国医院的等级
我国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各级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治愈一个人的疾病,需要一个过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讲,医治看病难顽疾,更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导致看病难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有的刚开始理顺,有的还未触及;医改政策的全面落实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效果也待逐步显现。总的来看,当前看病难虽有所缓解,但仍较突出。仔细分析,主要难在以下三个方面。
大医院看病排长队是看病难的主要表现。
权威声音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陈竺(卫生部部长):新医改方案立足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顶层设计的思路,着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以实现全面系统解决居民看病就医问题、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
绝对性的难。这是由于医疗资源绝对不足导致的,表现为缺医少药,难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目前这种看病难已基本上解决,只存在于一些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中西部偏远地区。
相对性的难。这是由于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导致的,主要发生在大城市的大医院里。一进大医院,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人太多、队太长、等太久。挂号、交费和拿药,一般要折腾大半天时间。专家号更是“一号难求”,为了能挂上号,有的彻夜排队,有的全家总动员、轮流上阵,苦不堪言。这种难是目前看病难的主要表现形式。
因“贵”而“难”。这是由于医药费用负担重导致的。据统计,2010年,我国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166.8元,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6193.9元。一次住院费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的1/3,更超过了农民年人均收入。至于经常要看病的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不仅压得他们喘不过气,还连累到整个家庭。这种难与前两种难交织在一起,加大了看病难的程度。
可见,解决看病难,依然任重而道远。必须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在缓解看病难上取得扎实进展。
深度解读
数字“十二五”健康新目标
◎国民健康水平达到发展中国家前列,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比“十一五”末增加1岁。
◎婴儿死亡率降至12%。,比“十一五”末下降8%。
◎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2/10万,比“十一五”末下降27%。
◎提高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个人卫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比“十一五”末下降21%。
◇ 合力保基本:织就医疗惠民网
国民的健康水平,事关民族发展、国家兴衰。为人们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国家提供基本保障的内容与范围也不尽相同。从我国国情出发,国家提出了“保基本”这一重要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具体来说,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是要做好预防保健工作,使群众尽量不得病、少得病、不得大病。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就是要通过全民医保,降低个人医药费用支出。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要对常用药合理定价、保障供应,让患者能用上实惠管用的药。这三项内容,着眼于全体人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是解决看病难的基础性工作,对实现人人“病有所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保基本”工作逐步推进,但总的看,目前的标准和水平还比较低。我们既要量力而行,努力做到广覆盖、可持续;也要尽力而为,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标准和水平,为全体人民织就一张从防到医、从药到保的基本医疗惠民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投入、促均等。确保基本服务项目和重大服务项目免费向群众提供,必须依靠雄厚的资金保障。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10年的15元提高到25元。同时,将继续扩大服务范围,加快覆盖农村和困难地区,逐步实现均等化。比如,今后5年,将为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水平、上层次。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2011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至每人每年200元,住院费报销比例提至70%,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使参保群众权益得到更好保障。2011年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参保人数较少的省区,逐步实现省级统筹。
北京市推进“一老一小”保险实现医保全覆盖
2007年开始,北京市将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惠及180万人。2008年又将47万城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居民纳入大病医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医保全覆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添内容、广覆盖。目前我国已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今后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基本药物目录“扩容”,增加更多药品种类。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2011年年底基本覆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今后5年,其他医疗机构也将逐步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010年起,安徽省基层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药价普降30%—50%。
◇ 着力强基层:群众看病更便捷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一旦有个头疼脑热,最方便的还是去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这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遍使用基本药物,具有看病“便”和“廉”的独特优势,是大医院的“前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让它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有利于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前些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度处于“线断”、“网破”、“人散”的窘境,群众小伤小病也要舍近求远去大医院。针对这一情况,中央提出“强基层”的明确要求。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530亿元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基层医疗卫生面貌有了很大改观;2011年,国家又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将有力推动基层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很多基层医院虽然有了崭新的设备、宽敞的诊室,但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医务人员队伍不稳定,难以吸引群众前来就诊。因此,不仅要继续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也要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切实增强基层的服务能力。
政策传真
国家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从2010年开始,国家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提高新农合对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补偿比例。截至2011年4月,全国已有9059名患儿获得救治,患儿家庭个人支付费用比试点前降低60%。预计2011年9月底,全国所有农村白血病、先心病患儿,包括部分城乡协同推进地区的城镇儿童将都能受益于这一政策。此外,农村居民新增病种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也加快推进,优先将乳腺癌、宫颈癌、农村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和耐多药肺结核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服务网络遍基层。强基层,首先是构筑完善的医疗服务网。要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规划布局,增加医疗点。2011年将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吸引高层次人才
哈尔滨市近年来加强基层建设,吸引不少大学生扎根农村、服务基层。该市香坊区成高子镇中心卫生院的47名医护人员中,有27人是大专或本科以上的学历,他们深受患者信任。
培养人才固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人才是关键。基层工作重心是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等一体化服务,需要全科医生这个“多面手”,而目前基层合格的全科医生比较匮乏。2011年,国家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要求到2012年使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同时,创新激励政策和方式,通过契约服务、按人头付费、开办诊所、边远贫困地区工作提供特殊补贴政策等,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把人才留在基层、稳定在基层,当好群众健康“守护人”。
对口支援助基层。单靠基层自身,短期难以强起来,还需借助外力。国家已制定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要求每所城市三级医院通过派出医生、实行托管等多种形式,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鼓励、支持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坐诊、定期巡诊;落实大医院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
英国的全科医生制度
英国居民可在社区医院选择一名全科医生,由其负责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生病时一般先找全科医生就医。全科医生由国家发给全额工资,因而可以专心为居民诊疗。
此外,还要通过减免诊疗费用、提高看病报销比例等倾斜政策,运用经济杠杆,进一步降低基层诊疗费用,吸引患者来就医。并探索建立基层与大医院的转诊机制,引导群众养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习惯。
北京市社区医院就诊量逐年增加
近年来,北京市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不断增强社区医院吸引力。一是完善公益性。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社区医务人员吃上“皇粮”,有效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常用药品实现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比大医院平均下降36.1%。二是多渠道引进好医生。采取接收应届毕业生、返聘大医院退休医师等方式,不断提高社区医院诊疗水平。三是实行转诊制度。社区医院与三甲医院开展对口协作,患者通过社区医院向大医院转诊,比直接到大医院挂号还方便,且免收挂号费。四是推行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居民可以通过签约形式,得到常见病诊疗及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服务。目前,到基层就诊患者比重已由2006年的5%提高到42%左右。
百姓心声
◎医生是守护生命的天使。他们的价值在于用医疗技术救人,而不是靠卖药挣钱。
◎为什么手机能漫游,医保却一直不能全国“漫游”呢?这很不合理,很不方便。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关键就是要能够买到便宜药。如果像以前一样,药品一降价就“见光死”,老百姓还是得不到实惠。
◎一般的感冒发烧,我现在就去社区医院,方便又便宜。干嘛非要扎堆去大医院呢?有时候,观念一换天地宽。
◇ 姓公要为民: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
2010年2月,16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朝着回归“公益性”这一共同目标,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对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作出部署,标志着公立医院改革已进入到试点探索与全国推广共同开展的新阶段。
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公立医院占据着主体地位。据2009年统计,我国医院总数为19822家,其中公立医院为14086家。
公立医院大多拥有优质医疗资源,承担着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2010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和住院人次均占全国总量的90%以上。同时,公立医院看病难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一直都是看病就医各种矛盾聚集的“重灾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对公立医院采取了国企改革的思路,实行放权搞活政策。很多公立医院通过小病大看、卖药提成、重复检查等手段进行创收,运行机制发生扭曲,趋利性增强,公益性淡化。加之一些公立医院管理不善,就医流程设计不合理,少数医务人员服务“冷、硬、顶、拖、推”等,加剧了患者对看病难的感受。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是缓解看病难的重点和关键。
也要看到,作为最主要的医疗服务终端,公立医院与药企药商、医务人员、患者、医保机构等各方切身利益纠缠在一起,不仅“牵一发而动全身”,也是其他各方面改革都绕不过的“深水区”。公立医院改革复杂性强,影响医改全局,事关医改成败,既要积极推进,也要稳妥处理好深层次问题。为此,深化医改提出“两条腿走路”:一些保障公益性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可先行试点;一些体现公益性的具体便民措施,要尽快推开。
云南省昆明市试点管办分开
2010年年底,昆明市试点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成立市医院管理局和市医院发展中心,前者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后者则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义务,承担政府开办公立医院的职责。管办分开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把主要精力用于依法对各类办医主体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实现。
安徽省芜湖市试点医药分开
近年来芜湖市推进医药分开,成立药品管理中心,接收公立医院的药品购销权,医院药房改为其下属的药品调配中心,医院不再经营药品。药品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全市基本用药目录,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这一改革举措切断了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利益链,仅2009年就减少当地群众药费支出6117万元。
理顺体制,推进医药分开。
当前公立医院运行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都与体制机制不合理有关。要坚持“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开展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建立符合公益的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新路子。尤其是要推动医药分开,通过探索新的药品采购供应模式、医药收支分开核算等多种途径,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投入到位,完善补偿政策。目前,政府投入一般只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6%—8%,仅靠这些投入,无法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政府将加大投入,补偿公立医院实行医药分开后减少的收入或亏损,并落实对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的投入,为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提供保障。
优化流程,改善就医服务。不少看病难问题,实际上是由就诊流程复杂、服务不够人性化造成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诊疗流程来解决。目前,全国1200多所三级医院普遍推出便民惠民措施,比如,推出就医“一卡通”、提供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服务,缩短病人候诊时间;控制不必要的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等。
陕西省子长县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力度
2008年以来,陕西省子长县开展以创建“平价医院”为主题的公立医院改革。将全县公立医院由差额预算单位改为全额预算单位,医务人员津贴补助和人才培养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更新由县财政负担。通过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既解决了医院建设发展问题,又调动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 医者需仁心: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把“看病”说成“看医生”,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医生职业的特殊重要性。医生的知识、经验和技术是能否看好病的关键因素,决定最终疗效的,往往不是药物,不是设备,而是医生。医生职业具有高技术、高风险性,他们提供的医疗服务不同于普通服务。医患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患者往往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只能依赖于医生的诊断。在世界各国,医生通常都是受人尊重的职业。
我国目前有800多万医务人员,承担着世界上最大的就医服务量,为人民身体健康、生活幸福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近年来医生群体的社会形象被扭曲,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职业尊严感受到冲击。这既有医生的问题,更有环境的影响。长期以来医务人员正当收入过低、公立医院实行鼓励创收的考核机制等,“逼迫”一些医生开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过度诊疗,甚至还有少数医生吃拿回扣、收受红包,引起患者不满,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医生是患者求医看病的希望,也是医药卫生事业的主体力量,广大医生能否充分发挥积极性,是关系到缓解看病难、深化医改的大事。改革既要“见物”,更要“见人”。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安心从医,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从政府来说,要创造有利于医生工作和发展的环境及条件,使其价值和地位得到应有体现。理顺分配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取消“以药补医”,体现医生劳动价值,改革绩效考核方式,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完善医生规范化培训,试点多点执业,鼓励医生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为广大医生尤其是基层医生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吴孟超
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院长,被誉为“人民医学家”。
旦正草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村医,2011年被卫生部授予“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称号。
邓前堆
云南省福贡县怒族村医,28年来溜索出诊,被誉为“索道医生”。
从医生自身来说,要恪守职业道德。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生必备的基本价值追求。当病人以生命健康相托,以信任之心相与,医生不仅要以医术相助,更要以仁爱之情相应。要把患者健康放在首位,以关心体贴的态度为患者服务,在赢得患者尊重中实现职业尊严和事业发展。
从广大患者来说,要理解和信任医生。要充分认识医生的职业特殊性,尊重医生的劳动和付出。面对病魔,需要医患携起手来,相互配合,共渡难关。还要看到医学还有很多未知领域,相当一部分疾病原因不明、诊断困难,甚至无法治疗,不能苛求医生包治百病。
在重大紧急灾害事件当中,广大医护人员在抢救群众生命安全方面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挂号少排队,看病也不贵,人人有医保,健康乐逍遥!”这是一位网友对解决看病难的热切期盼。党和国家正在回应百姓呼声,不断深化医改,努力缓解看病难,我们相信,人人“病有所医”的目标将逐步变为现实。
住房乃民生之要,住有所居是每个家庭的殷切期盼。近年来,很多地方出现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现象,高房价成为时刻牵动人们神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正以坚决的态度,出重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大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让人们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调控初见效 目前房价依然高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作用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一度出现“价跌量减”的局面。但2009年第二季度以后,房价不但实现恢复性增长,且一路攀升,超过金融危机前的最高价。当年全国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涨幅达24.7%,远超过居民收入8.8%的增幅。一些大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10,房价—租金比低至1∶500以下,远超出通常认可的合理范围。
深度解读
房价—收入比
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反映的是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和负担程度。通常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之间为合理区间。
房价—租金比
指每平方米月租金与每平方米房价的比值,是衡量房地产市场泡沫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认为,比值低于1∶300就意味着房地产泡沫已经出现。
面对一路攀升的房价,党和政府及时“出拳”,陆续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加以强力调控。
2010年1月7日,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被称为“国十一条”;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被称为“新国十条”;
2010年9月29日,按照国务院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委出台五项调控政策,被称为“九月新政”;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被称为“新国八条”。
政策传真
“新国八条”出硬招、实招强力调控房地产市场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合理确定本地房价控制目标;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增加公租房供应;
◎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个人购房不足5年转手,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强化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增加土地有效供应,2011年商品房供地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供应量;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主要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限购措施;
◎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
短短一年, 出台如此密集的调控政策确实罕见, 且力度不断加大、频频加码: 二套房首付比例从40%提高到50%,再到60%;从提出可视情况采取住房限购措施,到明确部分城市必须限购, 再到严格限购数量;从大幅提高三套房贷款门槛,到暂停发放三套房贷款……可谓“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各地也根据中央精神,出台具体调控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如此强力的调控,成效到底如何呢?应该说,调控取得了一定成效。
房价快速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4月份曾达到12.8%的高点,此后逐月下降,年末回落到6.4%。2011年以来,房价环比下降和涨幅回落的城市数量不断增加,6月份北京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下降7%。
投机投资性需求得到抑制。由于信贷“口袋”不断收紧、许多城市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等原因,投机投资性购房空间被压缩,相当一部分炒房资金撤离房地产市场,限购城市外地居民购房比重下降明显,自住性购房比例增大。
权威声音
采取坚决措施抑制房价过高过快上涨
姜伟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采取坚决措施抑制房价过高过快上涨。同时,“十二五”时期,国家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保障房建设明显提速。2010年全国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创历史之最。这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稳定市场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2005年开始,东北三省在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2008年以来,齐齐哈尔市共改造棚户区362万平方米,近5万户居民喜迁新居。齐齐哈尔确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改造模式,对于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由政府直接承担改造任务;对于有商业开发条件的棚户区,采取招、拍、挂方式整体出让,开发企业作为承建主体。目前,棚户区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从原来的人均7.5平方米增加到18.3平方米。
尽管如此,在很多普通家庭看来,房价依然过高,买房依然困难。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不仅没有像很多人期待的那样“应声而落”,反而仍在上涨。2011年6月,与前一月份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仍有4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仍有67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同时,受大城市严厉限购等政策的“挤压”,房价“涨潮”正迅速向中小城市转移。如北京实行“限购令”的当月,河北燕郊、三河等地某些楼盘就从每平方米7000元飙升至1万元。
对此,2011年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强调要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不断巩固和加强调控效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也明确表示,将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同时也要看到,“住房难”绝不仅是住房领域的问题,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涉及城镇化发展、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财税制度完善、消费结构升级等问题。因此,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住房制度改革以来的实践说明:解决住房问题,国家统建、福利分配的老路走不通,完全靠市场也不行。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一方面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形成政府保障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
◇ “重药”降“虚火” 坚定不移控房价
2011年1月27日,“新国八条”发布的第二天,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的“靴子”,在各种猜测声中同时落地,引起广泛关注。房产税一直被许多人视为市场调控的“杀手锏”,两市试点成效究竟如何,还需时间检验。但国务院同意试点并表示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开,表明了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
权威声音
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不要观望
穆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当前,我国各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任务十分艰巨,但中央的态度是很坚决的。现在,有些地方还持观望态度,希望各地不要抱不切实际的幻想,要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
房地产市场是城镇住房供应的主渠道,加强市场调控、使房价保持在合理价位,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迫切需要。目前,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增需求强劲,城镇居民的改善性需求不断加大,投机投资性需求仍在伺机而动,再加上房地产市场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稳控房价还面临较大压力,调控效果还有待巩固和加强。
因此,必须施“重药”降“虚火”,坚定不移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把调控进行到底。目前最关键的,就是坚决贯彻落实好“新国八条”精神,努力巩固和扩大前一时期调控的成果,努力实现市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和价格基本合理的目标。
货币“闸门”要收紧。由于前两年货币政策相对宽松,市场流动性充足,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推动了房价高涨。2011年我国的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截至7月上旬,央行已连续6次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3次加息。应继续灵活利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管理,改善房价稳定的货币条件。
投机投资要“退烧”。随着人们财富的增加,投资需求日益旺盛,但投资渠道偏少,在房价持续走高的预期推动下,很多人加入“炒房大军”,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稳房价就必须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继续强化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二套住房首付比例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要求,提高二套房贷款门槛。调整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增加交易成本。还应从严执行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压缩投机投资空间,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有效供给要增加。供需矛盾突出是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对不合理需求做“减法”的同时,还应在供给上做“加法”。应努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投放,保证住房建设进度。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改变单纯的“价高者得”,防止地价助推房价。
专家点评
限购措施是必要的
秦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应当承认,限购肯定是行政手段,但在经济手段效果有限、而房地产市场有异动的情况下,需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干预。不仅能起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对家庭收入分配也能起到一定调节作用。避免有钱人买多套房,越来越富有,而没钱的人一套房也买不起。在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还有必要继续采取限购政策,来弥补现有经济手段的不足。
市场监管要强化。一些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散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坑害购房者。应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稳定市场预期。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6月,国家发改委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1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这对打击价格欺诈、坐地起价将起到积极作用。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既要针对当前也要着眼长远。应在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同时,研究储备新的调控措施。特别是要建立稳定房价长效机制,比如完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阻断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动力;完善和推广房产税政策,抑制不合理需求;等等。
专家点评
尽快开征房产税
贺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尽快开征房产税,增加住房保有环节的成本,可以有效遏制投机。同时,又可以让大量空置房进入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缓解总体供需矛盾。根据各国的经验,房产税是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经济手段。
◇保障更给力 安居梦圆“暖心巢”
“住保障房,圆安居梦,暖百姓心。”近年来,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推进,一片片棚户区得到改造,一幢幢公租房拔地而起,一批批中低收入家庭喜迁新居。“十一五”期间,有1500万户家庭从中受益,很多人亲切地把保障房称作“阳光下的暖心巢”。
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很多城镇居民通过市场渠道解决了住房问题。但商品住房价值量巨大,低收入家庭甚至一些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经济能力弱,不具备在市场上购房或租房的条件。他们的住房问题,需要通过政府保障和支持来解决。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 “托底”,这不仅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也是市场调控的有力砝码,有助于分流商品住房市场需求,稳定群众住房消费预期,对市场起到“镇静剂”的作用。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今后5年,我国将新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3600万套,覆盖面将提高到20%左右。按照一家三口计算,意味着将解决1亿多人的住房问题。2011年将开工建设1000万套,比2010年增加72%,截至6月底,全国保障性住房新开工超过500万套,超过全年目标任务的50%。眼下,各地正按照中央部署,坚决打好住房保障这场“硬仗”。
重庆市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
2010年重庆市开工建设了1300多万平方米公租房,2011年将开工建设1350万平方米。
保基本需求。住房保障,重点是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我国土地等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需要住房保障的对象又比较多,必须从国情国力出发,提供户型小、功能齐、质量可靠的住房。应在小空间里面做大文章,努力提高设计水平,合理配置住房内部空间,充分考虑群众实际生活需要,保证必备的居住功能,创造安全、适用、健康的居住环境。
保土地供应。“万丈高楼平地起”,建房首先要有地。近年来,各地在保障房土地供应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如广东首创保障房用地单独储备制度;北京通过划拨和商品房配建等方式,2010年供应保障房用地超过住宅用地供应量的一半。必须坚持民生优先,切实落实保障房建设土地供应政策,对保障房用地应实行划拨等多种方式,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进行单列,做到应保尽保,把宝贵的资源用在“刀刃”上。
权威声音
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保资金到位。大手笔的保障房建设,离不开大手笔的资金投入。完成2011年保障房建设任务,需要1.3万亿—1.4万亿元投资。中央财政将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2010年增长34.7%。地方政府也应加大支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同时,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青岛市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
2011年3月,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的青岛市辛安公租房项目开工。工程总量的3/4由民营公司承建。该项目通过租金回报、租售商铺等形式,使投资者有稳定回报。同时,青岛市还将在公租房小区中增加配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数量,这两种保障房获取回报较快,能增加公租房的投资吸引力。此外,青岛市还坚持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公租房等保障房,并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写入出让协议。
保分配公平。这是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如果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就会事与愿违,甚至造成新的不公和社会矛盾。必须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一整套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全过程监督,避免暗箱操作。做好人口、住户、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基础工作,掌握基本情况,严防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混进来,让符合条件的家庭真正受益。
江西省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平
江西省在保障房分配时“统一摇号、公开销售、电视直播、全省公证”,以确保公平。
此外,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针对保障房建设进度、工程质量、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可以相信,这一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将使更多的家庭住进“暖心巢”。
深度解读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的种类
公共租赁房: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略低于市场价格出租,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这将成为今后保障性住房的“主力军”,在保障房中的比例将大幅度提升。
廉租住房:由政府投资,以低租金出租给城镇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发达的城市面积标准略高)。
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组织、社会投资建设,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房满一定年限可上市出售,政府优先回购。
限价商品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销售。在土地招标出让时限定套型结构、销售价位。
棚户区改造:对老工业基地和林区、垦区、矿区集中连片棚户区进行改造。
◇政策重落实 地方政府须尽责
2011年4月10日至21日,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上海等16个省区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这是近年来中央针对住房问题进行的规格最高、决心最大的一次督查行动,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中央精神、切实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社会各界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关注。
对于解决住房问题,中央的态度是坚决的,要求是明确的,但具体落实还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作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者,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者,肩负着重要职责。中央的政策措施能否“落地”、“开花”,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决心和力度。不可否认,一些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中尝到巨大甜头,过度依赖房地产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对调控不想动真格,对保障房不愿真投入。这也是一些地方调控效果打折扣、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原因。
为此,中央明确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各地应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以稳控房价、加大住房保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山西省创新举措解决保障房建设面临的资金、土地和项目审批等问题,加快建设进度。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新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已达265782套,开工率为全年任务的88.5%。
认识到位。工作到位,首先是思想认识到位。应充分认识到,高房价不仅加重了当地群众的住房负担,影响当地民生的改善,而且不利于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不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甚至会影响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应清醒地看到,对稳控房价、加快住房保障,百姓翘首以待,全社会高度关注,丝毫不能放松、不能懈怠。应真正把解决住房问题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来看,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来抓,牢固树立抓不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房建设就是失职的思想,切实高度重视、负起责任。
明确任务。对于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中央都提出了十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特别是提出了许多硬指标、硬任务。比如,“新国八条”要求各地第一季度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要求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不得少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各地保障房建设的规模和进度;等等。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和措施,明确保障房建设的计划和进度,并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狠抓落实。解决住房问题,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更不能“纸上谈兵”。要把确定的任务目标层层分解,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抓到底,毫不放松。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严格执行“新国八条” 的规定, 从严把握和执行房价控制目标, 从严执行信贷、税收、住房限购政策,尽早使房价回归合理水平, 兑现对社会的承诺。对住房保障,应按照中央确定的任务,确保2011年11月底以前全年任务全部开工,主体结构完工的要占到1/3以上,让困难群众早得实惠。针对资金问题和一些地方出现的建筑质量问题,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拓宽筹资渠道;在设计、建材、施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建筑质量不打折扣。
北京市成立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解决筹资难题
为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1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收购任务,加快公租房的发展,解决资金难题,2011年6月30日,北京市政府正式成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注册资本金100亿元,由市财政以货币形式出资,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房建设投资公司。在保障房建设中,该中心可通过借贷、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确保北京市“十二五”时期100万套保障房建设资金到位。
严格问责。责任是压力,也是动力。考核问责是确保完成任务的重要抓手。必须强化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巡查、考评、约谈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对地方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省级人民政府也应建立健全对辖区内城市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观念需转变 量力而行谋安居
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安心。如何实现“安居梦”?租房还是买房?靠“啃老”还是靠自己?先成就事业还是先买房子?这让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纠结。
有人说,“有自己的房才算有家”,“宁可当‘负翁’也要咬牙买房”,“现在不买,以后更买不起”;也有人说,“不能把人生困在一所房子里”,“租房未必不安心,‘裸婚’也能很幸福”。
这些说法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应如何选择?
就整个社会来讲,应该看到,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土地相对不足的国家,是一个人均收入仅居世界100位左右的发展中国家。面对这样的国情,应该倡导树立适度、合理、节约的住房观念。
就家庭和个人来讲,应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放大住房预期。特别是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不应过早把自己“拴”在房子上,“先租后买、先小后大”未尝不是好选择。
但现实中,“超前购房”、“低龄购房”、“攀比购房”现象十分普遍。据调查,北京首套房贷款者的平均年龄只有27岁,比很多发达国家首次购房者平均年龄小很多。这给市场和个人都带来了一定风险。它使大量购房需求提前释放,加剧了住房供求矛盾,加剧了房价上涨压力。同时,也使很多人成为“房奴”,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大大下降。
深度解读
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住房状况
◎日本、德国首次购房人平均年龄为42岁,法国为37岁,美国也在30岁以上。
◎德国租房者占多数,有60%左右的居民租房,其中年轻人77%左右为租房族。德国《民法典》等法律对房租价格进行管理和约束,特别侧重对房客利益的保护,规定房东不得随意涨房租。
◎新加坡80%的人口居住在政府组织建设的“组屋”内。
◎香港四成人租房住:29%的人租住政府公屋,11%的人租住私人物业。
◎超过一半的美国人选择在工作10年、结婚5年以后才买房子。
这种情况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受我国置家业、传家产的传统文化影响。另一方面,更是客观现实下的无奈选择:房价上涨快,让人们担心“越晚越买不起”,造成“恐慌性购房”;房屋租赁市场不规范,房主随意涨价、被迫频繁搬家,使租房很折腾、很费心;保障房覆盖面有限,很多人享受不到,只能通过市场渠道购房。
理性消费,不仅需要居民转变观念,更需要国家创造良好环境。应通过加强市场调控,使房价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预期,避免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加大公租房供应量、扩大覆盖面,为刚工作的年轻人提供价格较低、可以长期租住的房子。还应规范、发展租赁市场,让人们有更多稳定、价格合理的房子可租。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加强对出租房、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的管理。此外,还应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虚假信息误导群众。
古人讲,“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住房是人的生存之所,发展之基。解决好住房问题是群众的一大需求、一大期盼,也是党和政府的一大牵挂、一大责任。随着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住房问题必将得到更好解决,千万个家庭的安居之梦必将逐步变为现实。
相关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民日报》2011年1月28日。
欢迎光临 老秘网_材夜思范文 (http://caiyes.cn/)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