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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梅列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成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猫    时间: 2011-8-2 17:32
标题: 关于梅列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成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当前,梅列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一个社会矛盾凸显,尤其是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纷繁复杂,形式多样,对抗性增强,冲击力增大,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本文针对梅列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特点规律、产生原因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分析,提出缓解或解决这一矛盾的对策建议。
  一、表现形式及成因分析
  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主要是各种社会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或无法解决而引发的多种矛盾。从我区目前的人民内部矛盾情况看,主要表现形式有七种:一劳动就业问题引发的矛盾;二改革改制问题引发的矛盾;三村务管理问题引发的矛盾;四城市建设问题引发的矛盾;五社会分配问题引发的矛盾;六涉法涉诉问题引发的矛盾;七政策历史问题引发的矛盾。
  从我区当前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形成过程分析,主要是来自经济、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影响。
  1、经济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收入差距增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再分配不足,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与力度不够。二是弱势群体增多。随着改制的不断推进,一些传统产业的萎缩和一批企业破产倒闭,致使下岗职工经济收入低,生活艰难,维权困难,农村弱势群体的贫困人口仍然存在。三是市场竞争增强。部分企业破产、倒闭、裁员引发的劳资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社会治安问题和事发外地的跨区上访量增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重点建设、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仍然普遍存在。
  2、政治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民主制度还需完善。改革的政策不配套、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和相关制度不健全;有些领导干部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甚至出现失误等。二是集体上访时有发生。信访群众串联活动愈来愈多,上访次数愈来愈频繁,上访规模有愈来愈大的趋势,围堵各级党政机关大门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社会保障不够到位。虽然不断扩大社保、医保对象范围,仍难以满足城市贫困家庭的最基本生活需要,一旦遇到大的家庭变故如疾病、天灾等,就可能会使他们陷入生活困境。
  3、工作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作风不够扎实。有的单位化解矛盾的责任不够落实,对群众的误解不解释不说明,对群众的错误不教育不批评,对群众的情绪不引导不疏通,存在厌烦、松懈情绪,怕出现问题、怕群众上访、怕接触现场、怕解决矛盾,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方法不够对路。一些上访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对自身利益的要求期望值过高,寄希望于通过越级上访对地方政府和部门施压,来实现自身利益诉求的最大化,使有关单位化解矛盾的难度增加。同时,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性,协调能力不强,不愿承担工作责任,考虑个人的多,考虑工作的少,方式方法没有针对性,没有对症下药,使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工作处于被动局面。三是措施不够得力。个别单位化解矛盾的具体措施不多,用老眼光去看待新问题,用老办法来解决新矛盾,对产生矛盾的原因分析不透彻,制定的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难已应对新形势下产生的矛盾,致使有些矛盾久拖不决。
  二、对策建议
  十七大报告指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就新时期存在矛盾和问题的本质而言,都是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一致前提下的矛盾,大多属于利益关系问题或者是思想认识和思想观念问题,一般不具有对抗性。但是,由于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的改革、建设仍处于体制转换时期,有些方面还不完善、不配套,社会管理、防范机制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情况大量存在,加之国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利用我国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在人民群众中间造谣惑众,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导致矛盾激化,由非对抗性的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当前,处理基层人民内部矛盾应该做到预先了解、科学化解、争取谅解、尽力缓解和联动调解的“五解”并举。
  1、健全机制,预先了解。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同时,从新的实际出发,从创新机制入手,领会精神,掌握政策,要针对矛盾进行调查研究,形成正确认识,从而获得妥善解决矛盾的主动权,努力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思路、新办法。一要健全领导工作机制。要充实社会矛盾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力量,加快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步伐,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形成全方位的化解矛盾组织网络,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和调解工作质量,加强作为承担指导调解职能的基层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二要健全排查预警机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治理活动,及时预防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改变过去那种短期的、突击性的做法,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防范在前。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比如矛盾纠纷登记制度、报送报告制度、分流督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研究预测制度等等。要根据排查情况,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苗头、倾向、原因、规律等,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将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三要健全联动调解机制。要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坚持信息共享,预警联动。通过纠纷排查和调解网络的信息反馈,将带有共性、倾向性、全局性的不安定因素通报各调解组织,使之心中有数,及早开展预防工作。要坚持部门协作,联调联处,对于涉及全局性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将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将属地管理与集中接访相结合,将按程序调处与急事急调、特事特办相结合,使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实处。四要健全目标责任机制。要明确目标任务。继续按年度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目标之中,并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明确责任范围。明确各部门矛盾纠纷管辖范围,明确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的主管部门和协办单位,明确解决时限。要实行责任追究。不断完善矛盾激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即凡因责任心不强、官僚主义、工作不力而使矛盾激化为刑事案件或集体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党委政府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配套实施“一票否决制”。
  2、主动应对,科学化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在对各种矛盾及其矛盾双方做出科学分析和把握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怀着人性、带着感情去倾听群众的意见、解决群众的困难、化解群众的矛盾,有针对性地做好“人”的工作。一要敢于正面应对。要主动应对矛盾纠纷,对矛盾纠纷,既不能小视,也不能害怕,更不能回避,应视矛盾纠纷为考验、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积极因素,以良好的心态、战胜的信念去迎接。要适时应对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和激化的情况,作出处置的决策。要有备应对矛盾纠纷,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坏处着想,好处努力,既要研究合理诉求的解决办法取信于人,又要制定不同时期、场合事态发展的处置预案,作到有备无患。二要勇于对接化解。要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层级管理意识,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要相信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尊重基层的意见、发挥基层的作用,又不能撒手不管或管得太细,对下级无力化解的矛盾纠纷,上级应抓紧研究解决办法。要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处理好条与块之间的关系。凡是条条发生的矛盾纠纷,属地党委政府应责成职能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指导在系统内设法解决。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权责对等意识,处理好纵横交织的关系,法定职能职责的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政法部门在牵头协调政法各家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中要首先作出表率。三要善于多法和解。要把威信高、口才好、群众信得过的人吸收进调解队伍,尤其要注意发挥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组、社区。要强化行政调解的意识、责任和绩效引导,着力培养一批懂政策、通民心、会做群众工作的公务人员,做好政策的宣传和问题的解决。同时,政法机关要从根本上扭转重判决轻调解的做法,自觉做到先调后判、调判结合,力求案结事了。要发挥联动调解中心的指导作用,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四要勤于源头治理。要针对群体性事件隐患、苗头以及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可能出现反复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专项排查研判,将每一起矛盾纠纷的问题诱因、人员规模、牵头人物、事态变化、事发地点、涉及部门和调处情况等记录在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组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分级纳入预警处警台帐管理。要及时发现和收集内幕性、预警性信息,调整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立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之中,坚决防止形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良倾向。要实行预防激情决策、盲目决策,尤其是损害群众利益决策的工作规则,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所付出的代价,既要算行政成本帐、经济损失帐,又要算政治、社会负面影响帐。要改变对应矛盾纠纷只顾处理事、忽视处理人、政府全埋单的现状。
  3、把握态势,争取谅解。遇到难以化解和缓解的人民内部矛盾应争取谅解,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取得群众的谅解,把握矛盾的态势,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一要坚持以理服人。人民内部矛盾反映的是人民内部关系出现的问题,发生在少部分人民群众身上,绝大多数群众都是知理的,因此,就要把“理”晓示于众,把“策”交之于众,把“纪”公诸于众,只要这样才能以理服人。二要坚持以诚为先。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诚心诚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以真心换人心,提出具体措施,商讨解决办法,争取得到谅解。三要坚持以众为师。要甘当群众的小学生,向基层求教解决疑难问题的良方,在共同商讨和寻找处理矛盾有效途径和办法的过程中,不仅可以从群众中吸取到丰富营养,获得力量,而且还可以取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四要坚持以静制动。对于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参与者和局外人的心情、感受、态度、责任心等都差别很大,特别是对一些“老、大、难”问题,情况更加复杂,解决的难度加大,要吸收矛盾群体中有一定影响的代表参与,并通过他们向群众沟通,这既是争取谅解的好方法,又是领导活动获得新信息的来源,也是群众得到自我教育的新途径。
  4、理顺情绪,尽力缓解。人民内部矛盾纷繁复杂,有些矛盾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化解,有些矛盾要经较长一段时间的努力,才能得到化解,而有些矛盾由于自身的历史性所决定,或由于实现转化的条件不具备,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难已化解,这就需要尽力缓解,不使矛盾激化。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在普法教育中,要大力进行机制、形式和方法的创新,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根据不同对象,区分层次,对从事不同行业、  职业和不同年龄段的公民,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因人施教、因事施教、因时施教,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为各级领导干部任用的基本条件,增强约束力。要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法律道德为内容,以规范、教育、监督为手段,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道德素质为目的,发挥法律、道德在调整人际关系中的作用,实现干部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和自我发展。要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形成“信用就是生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道德,加大对不讲信用行为的道德约束,使人们都能时刻感受到诚信缺失所付出的代价高于从不讲信用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同时,政府要通过建制立制和自己的表率行为,提高公信力,树立诚信政府的形象,以取信于民。二要加强利益调整。要自觉地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正确处理结构调整、深化改革、招商引资、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努力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要支持、吸引外商和民间资本来投资,扩大就业基础;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使其更多地容纳就业;要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吸纳劳动力多的行业和企业,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要不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搞好对特困群体的就业援助;要加快农村城镇建设,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拆除城乡壁垒,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异地转移;要建立“政府帮”、“他人带”、“自己找”的再就业体系,实现弹性大、灵活性强、多样化的就业形式和更加宽广的就业渠道,促进利益的再调整。三要加强社会保障。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把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将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发放标准;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四要加强能力提升。要大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水平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才能逐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才能实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目标。
  5、分工协作,联动调解。  (作者单位:梅列区委政法委,区委办公室邓发禧 邓启文)

作者: haox2003    时间: 2012-6-7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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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苏省委秘书    时间: 2012-6-7 13:11
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发放标准;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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