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大兴安岭地区加强生态建设、加速转型崛起的黄金机遇期,也是全面实施“生态固本、低碳转型、绿色崛起、富民兴区”战略,着力建设“五大功能区”和实施“十大工程”的关键时期。要把大兴安岭发展好,把全区的各项事业办好,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特别是当前正值全区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组织部门更要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责,把干部选准,把班子配强,这既是搞好换届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重要体现。
以选优配强为根本,通过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就要站在完成党的执政兴国任务的高度,就德才论干部,以公认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
一要坚持围绕发展选拔干部。要把推动发展、服务发展的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注重选拔那些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发展的干部。只要能促进“五大功能区”建设,加快“十大工程”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谁有本事让谁干、谁能干好让谁干。通过选拔使用能够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加快林区转型崛起的发展步伐。
二要坚持注重公论评价干部。在干部评价上要注重走群众路线,“干部行不行,群众评一评”,以群众公论作为衡量干部的秤杆,充分倾听民声、尊重民意。在注重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气质结构及梯队建设的基础上,要坚持把群众口碑好、得到群众拥护作为标准。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者得利,把老实干事、不跑不要、群众认可的干部充实到各级班子中来。
三要坚持依据实绩使用干部。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建设科学发展型领导班子考评工作暂行办法》考察干部取得的业绩,既看“显绩”,更看“潜绩”。对在生态建设、项目建设、新兴产业等地区重点工作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的政绩的干部要给予重用,进一步营造追求实绩、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以扩大民主为关键,通过完善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要通过落实群众“四权”,让选人用人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使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中去,让群众选自己满意、信得过的干部,使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要有效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和介绍干部选任的基本程序,让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和要求。扩大预告、公示范围,丰富公示内容,适合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要在一定范围内对干部的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变“幕后公正”为“台前公开”。
二要积极拓展群众参与层面。把干部选任工作从机关移向社会,增加群众参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民主选举的机会,拓宽群众参与的广度,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环节适当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要增进群众参与的深度,让群众既参与选举活动,又为换届选人用人提供有一定质量的决策依据。
三要全面推进民主科学决策。要完善和推行全委会讨论决定重要干部票决制、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领导班子内部讨论任用干部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有效规范领导干部用人上的权力行为,扩大干部决策环节的民主。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工作制度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确保选好人、用对人的保障。
一要规范初始提名机制。为有效解决“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从科学规范初始提名入手,采取上级党委提名、党代会代表联合提名以及党员个人自荐竞选提名等多种提名形式,建立组织提名与党员或代表提名相结合、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提名制度,明确规定党员或代表提名的原则和比例。不论通过何种方式提出候选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主席团和同级党委提出,并经过考察和资格确认后,才能确认为候选人。
二要规范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并完善差额考察、延伸考察,扩大考察谈话范围,提高民主测评质量,增强考察准确性。在考察对象上,要突出对“一把手”的考察;在考察内容上,要突出对干部“德”和“廉”的考察。在考察标准上,要坚持人岗相适原则,突出转型崛起发展的工作要求。要注重班子年龄结构的梯次配备,注重班子知识、经历结构的互补性,通过科学、民主、公平的考察,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建立考察责任追究制度,“谁考察谁负责,谁失误追究谁”。
三要规范监督制约机制。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等四项监督制度。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用过程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巡视监督,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通过干部群众雪亮的眼睛,让搞不正之风者难以得逞。
组织部作为党委的职能部门,担负着为党的事业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的重任。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责,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把坚持公道正派落实到换届工作各个方面,体现在换届工作各个环节。要严格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规定,带头遵守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约束组工干部工作行为,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理论纵横栏目党建研究专栏 2011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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