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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南先行先试:探索有效预防腐败之路 [打印本页]

作者: 福建老秘    时间: 2011-5-13 08:31
标题: 湖南先行先试:探索有效预防腐败之路

在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上加大预防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将湖南定为全国试点省后,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提出要敢于在有效预防腐败上先试先行,实现新突破、积累新经验、取得新成效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成立了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监察厅厅长任副组长的省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预防腐败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紧接着在全国较早成立了省预防腐败局。省纪委机关成立了预防腐败室与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合署办公,并承担相关职责。按照中央要求,省纪委制定了《湖南省预防腐败试点工作方案》,确立任务目标,实行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在全省铺开了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做到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考核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龙头,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从而建立健全了预防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省形成了上下联动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在深化廉政教育上加大预防力度,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有效预防腐败必须从教育抓起,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省委和省纪委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制定了反腐倡廉教育规划,建立和完善了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紧紧依靠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形成了全省上下齐抓反腐倡廉教育的合力。建立了省委书记、省长和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讲廉政党课制度。省、市、县三级开办党员领导干部和新任职干部廉政培训班。省、市两级建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让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触动心灵深处的警示教育。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6机关和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与生产,强化廉政文化的传播与普及,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全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的“六进”活动,创建省、市、县级“六进”活动示范点,其中韶山毛泽东故居、花明楼刘少奇故居和雷锋纪念馆被列为国家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湖南依托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建立了省预防腐败研究基地、省廉政研究基地,成立了华夏廉洁文化研究会,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和宣传,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智力支撑。通过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巩固和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阵地和研究阵地,运用正反典型和现代科技手段,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提高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制度层面上加大预防力度,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近几年来,湖南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出台了一批行得通、能管用的制度。一是从科学规划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上寻求突破。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后,省委出台《实施办法》,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阶段性任务,要求加快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建设,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预防腐败工作,加大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力度,整体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二是从有效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上寻求突破。湖南于2008年4月颁布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在全国首创以地方法规形式建立起行政程序制度,涵盖了政府权力运行的方方面面,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大作用,填补了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空白。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对行政裁量权进行严格规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以此保证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三是从规范选人用人制度上寻求突破。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省委提出了“三个不吃亏”(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的选人用人导向,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四个具体办法及《关于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意见(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四是从治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寻求突破。如制定《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对18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逐一规定了具体惩处办法。五是从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寻求突破。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因此,我们坚持在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增强执行力上下功夫。在长沙市2009年开展八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在全省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在有效监督权力上加大预防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既是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近几年来,在长沙市等一批市州探索如何加强对县处级领导班子监督,先后出台了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对党政“一把手”的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及“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监管。在总结这些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省纪委等五机关和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一把手”监督力度。2010年4月,省委制定了《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着重规范这些党政正职的权力,深入推进监督工作。去年以来,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着力查找权力风险点,做到“有一项权力建一项制度”,促使权力公开公正运行。从创新述廉模式入手,加大省、市州两级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省委巡视机构的巡视监督作用,并将巡视范围伸延到县市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等院校领导人员,及时发现其不廉洁行为和问题,督促整改。省、市两级还分别聘请了一批党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促进廉政监督。并针对目前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分散、监督不到位等状况,从整合监督资源入手,着眼于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全国首创建立了湖南省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在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上加大预防力度,发挥科技防腐积极作用。


近几年来,湖南运用科技手段特别是现代网络技术全方位打造科技防腐平台,筑起廉政“防火墙”。一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全省县以上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网络化办公,健全行政服务网络,有效防止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行为。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湘潭市、株洲市等一批市州通过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权力运行做到了可查可控,实现了全程适时监控,确保行政权力的廉洁运行。三是推行网上举报,开通网上纠风热线。全省政风行风热线开通后,已成为政府的“监督岗”、社会的“减压阀”、党与群众的“连心桥”。四是切实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电子监控力度。变“依靠头脑”为“操作电脑”,有效防止权力寻租,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五是搭建了以“三库一网一平台”为依托的信用信息系统,初步形成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湖南在全国率先在人民银行系统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工商系统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公安系统建立了“公民信息数据库”,以互联网为依托建立了“湖南信用网”和“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三库一网一平台”的建立,促进了政府管理方式的改变,加快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形成,在预防商业贿赂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在与改革发展同步推进上加大预防力度,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提供保障。


预防腐败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需要关口前移,超前谋划,跟进展开,与改革发展同步推进。我们始终把预防腐败工作放到省委、省政府大局中去把握、去谋划、去展开。紧紧围绕融入发展大局,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保增长、保民生及转方式、调结构的决策部署落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省委制定了《关于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省纪委制定了《关于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暂行办法》,防止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腐败问题。省政府出台《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建立有效防止影响发展环境行为的相关体制机制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去年全省开展了制度的廉洁性审查试点工作。凡是各地各部门制定规范性制度文件时,必须经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洁性审核,防止出台的法规制度存在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问题,增强法规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发挥好预防腐败作用。通过与改革发展同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湖南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提供了有力保障。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各项工作栏目基层党建专栏 2011年03月29日来源 《新湘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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