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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岩中院弘扬古田会议精神争创党建工作品牌 [打印本页]

作者: 江苏老秘    时间: 2011-5-6 08:18
标题: 龙岩中院弘扬古田会议精神争创党建工作品牌

  近年来,龙岩中院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以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抓手,坚持“思想建党、政治建院、党建带动、整体推进”,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深化创先争优,党员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去年以来,全市各法院均有1个党支部被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并有83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注重思想建党,坚定政治方向

  按照古田会议“思想建党”的原则,坚持把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意识。中院机关党委要求全市法院各党支部每月10日开展“党组织生活日”活动,并于每年11月份组织对全市法院25个党支部的党员学习情况开展检查评比,评分排序;中院每年投入近2万元,为党员选购学习资料,投入近10万元编辑出版《闽西苏区法制史料汇编》,分发每位干警,丰富党员学习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让广大党员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动摇。

  二是加强研讨交流,提升争创意识。各法院、各党支部改变传统单一的书本学习方式,定期开展每两周答一题、每两月读一本书、每季写一篇心得、每半年做一次交流小结的“四个一”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到古田会址、福建省苏区审判实践基地等开展实地学习交流。2008年以来,连续举办了三届以“弘扬古田会议精神,推进法院党的建设”为主题的专题研讨,并进行评比表彰。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脱颖而出的优秀党员到井冈山等革命圣地考察、交流,使广大党员法官形成“立足司法为民,全方位创先争优”的共识,激发全体干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是加强专题教育,提升宗旨意识。全市法院机关党组织深入开展“解民忧、建和谐、促发展、树形象”活动,结合“司法大走访”活动,就走访群众、开展服务、扶贫济困、为群众办实事等项目开展竞赛。中院不断深化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定了《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办法》,进一步密切法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提升人民群众对审判机关的满意度。一年来,中院共向353名人大代表发送龙岩法院简报3期,两级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1277人,走访辖区企业174家、乡镇村525个,走访群众1524余人,回访案件当事人482人,调解、化解敏感性、苗头性、倾向性案件451件,开展法律宣传89次、共计58164人次受到教育。

  二、注重支部建设,发挥堡垒作用

  按照古田会议提出的“把支部建在连上”的要求,落实王胜俊院长关于“把支部建在庭上”的重要指示,努力把法院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一是合理组织配置,强化支部能力。把支部建在庭上,把党员放在关键岗位上。目前,全市17个人民法庭中10个基层法庭建立党支部,另有2个法庭正在报批,其余5个法庭成立了党小组。针对基层法庭实际,法庭党支部与辖区乡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建立了诉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平台,建立收结案台账、判后回访等制度。漳平法院永福法庭和新桥法庭的调撤率创下了连续15年保持在90%以上的佳绩。雁石、十方、新泉三个法庭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东肖法庭2011月接受了省级青年文明号的考核。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支部考评。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发挥考评机制在党员和党组织在工作中的激励约束作用。一方面,规定凡所辖部门业务工作落后的党支部不得评先,连续落后的对支委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在年终考评支部工作时,抽取所辖党员一定数量办案和其他业务情况,通过当事人电话回访等方式,与非党员进行数据对比,促进党员多办案、办好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年度考评中,党员法官电话测评满意率均在90%以上。中院党组同时还规定,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征求所在支部、支委意见,对有党务工作经历、组织工作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是建立责任体系,强化支部责任。构建机关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机关党建工作列为《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考评项目,纳入各法院目标管理,强化各法院党组“抓党建带队建”的工作责任;将各支部年度量化考评结果纳入各部门岗位责任制,记入支部所辖部门的综合考评得分,把党建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身上,形成落实责任机制。新罗区法院机关党委与省重点治安整治单位—新罗区红坊镇的19个行政村党支部形成相互挂钩,开展结对互助活动,主动与17户农村困难户结对子,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该院与曹溪镇中甲村支部为期三年的“结对互助”活动圆满结束,并顺利通过区委的验收。

  四是构建创建载体,强化支部堡垒。要求窗口单位每位党员公开标注“共产党员先锋岗”标识,促使党员在平时工作中提醒自己、约束自己,也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目标公开承诺,要求全院党员就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内容作出郑重承诺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每半年由机关党委或分管院领导落实情况点评;组织经常性业务竞赛,上杭法院三个法庭党支部通过制作《党员业绩竞赛卡》,记载每个党员办案进度和办结案件情况,专题交流办案心得,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目前,全市法院正在开展“清案结案”竞赛,结案最多的党员法官已经超过200件,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正在充分发挥。

  三、注重形象建设,争当优秀党员

  为进一步引领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争当思想、学习、业务等方面的先行者,全市法院扎实开展“争当先锋党员、争树先锋形象”党员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党员在岗位上争亮党员身份,树立先锋形象。

  一是在审判工作中争当先锋。大力鼓励党员法官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履职尽责。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创先争优实效,激发全市法院干警掀起比、学、赶、超的争创热潮。去年,共有15个集体、26人次因工作成绩显著、业务水平出色,受到省级以上各类表彰。1—11月份,全市法院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果明显提升,主要指标呈现“三升三降”,即人均结案数上升,调撤率上升,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案件未结率下降,上诉抗诉率下降,申诉上访率下降的好势头。武平十方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58件,占94.2%,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期限平均为36天,办案期限同比有所缩短,实现了多办案、快办案的目标。

  二是在为民服务中争当先锋。市法院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内涵,提高党员法官的执法形象、服务形象。对农村弱势群体在追讨工资、工伤、赡养等方面的诉讼案件,凡符合条件的依法对其缓、减、免收诉讼费。去年十方法庭依法对11名困难群众进行司法救助,减、缓诉讼费4047.5元。永定法院共办理诉讼费减、缓、免交案件100多件,减免诉讼费达10余万元,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

  三是在廉洁自律上争当先锋。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廉洁法院”、“廉洁法庭”、“廉洁法官”和“廉洁家庭”创建活动。通过设立廉政读书角,制作廉政宣传栏、廉政屏保或警示牌、座右铭,发送廉政短信息等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廉政文化熏陶,营造浓厚的廉洁从业氛围。一年来,全市法院干警自觉拒吃请249人次,主动上交礼金、拒收礼金4.66万元,主动拒收礼品折合人民币14.373万元,新罗、长汀、漳平、上杭等法院10年来干警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连续2届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树立了队伍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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