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发展大局审视打造“创业龙岩”品牌的战略意义
1、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现充分就业的根本出路。解决就业问题的关键是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实践证明,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十分明显。据统计,我国1人创业平均可以带动5人就业。我市每年需增2.5万人以上城镇就业岗位,必须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2、以创业激发活力是推动区域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区域发展证明,凡是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发展水平较高的地方,都是充满创业活力的地方。全力推动跨越发展,坚持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必须要有全民创业的激情、崇尚创业的文化、健全的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完善的推动创业的机制。
3、以创业促进转型是新时期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推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增长,必须有充分的就业为前提,有中小型企业的竞相发展为基础。要通过激发一切能够激发的创业激情,动员一切能够动员的创业主体,放开一切能够放开的创业领域,激活一切能够激活的创业资源,动员城乡劳动者以多形式、多领域、多渠道创办实业。
二、明确“创业龙岩”品牌建设的重要任务
1、完善创业政策体系。这是搞好创建工作的核心任务。政府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要营造门槛低、管理简、政策优、融资活的良好创业环境。一要充分“放手”。重点实行“五放宽”:放宽准入领域,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创业主体开放;放宽经营范围,创业者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出资一元即可申报登记;放宽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非专利技术、出让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出资;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凡符合城镇规划要求且持有合法有效房地产证明文件,均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二要切实“轻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首次注册登记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符合相关条件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首次注册登记3年内,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在劳动人事代理方面提供免费服务。三要着力“资本”。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和贷款奖励机制,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积极稳妥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广信用社区模式,争取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村镇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挂牌营业;建立财政性创业资金扶持激励机制,用于创业项目开发、创业场所租赁、创业补贴、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项目。
2、完善创业培训体系。这是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创建工作的关键所在。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和自主创业的原则,大力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一是扩大培训范围。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建立以就业中心为龙头,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各职业学校为依托的培训网络,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面向广大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激发创业热情;面向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办企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面向成功创业者开展改善和扩大企业能力培训,提升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二是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利用各类园区、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的场所,建设一批创业园区和具有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和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支持以及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在商业、服务街区建立创业商场、市场,作为扶持、试验、示范创业的基地,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的,可通过政府租赁等形式为其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创业场所。加快创业见习基地建设,选择部分组织管理有序,生产经营规范的企业建立创业见习基地,组织有创业愿望人员到见习基地进行创业见习,增强对创业过程的直观认识,提高创业成功率。三是落实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人员全部免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3、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这是搞好创建工作的主要依托。一是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创业服务网络,成立市、县创业指导中心,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场地、创业贷款、创业政策、创业开办”等一条龙服务;组建一支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定期不定期开展政策咨询、项目评估、开业指导、企业策划、企业管理等服务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创业项目推介机制。加快编制《龙岩市全民创业项目汇编》,引导创业资金投入国家急需和倡导的行业或产业,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进、开发和推介创业项目,建立市、县两级创业项目库,不断充实创业项目资源库。举办创业项目展洽会,完善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机制,建立市、县创业服务信息网站。通过信息网站及时登录和发布创业政策、企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案例、专家名录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为创业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服务。三是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公开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
三、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抓手推进“创业龙岩”品牌建设
打造“创业龙岩”品牌。各级政府必须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实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创建责任,层层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等等。二是强化统筹部署。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全局着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基金、项目运作经费等资金的落实;工商部门要落实各项收费减免及市场准入政策;税务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城建、规划等部门要落实创业孵化基地等建设规划;教育部门要协调大中专院校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妇联、团委、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要征集和开发创业项目,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金融部门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信贷扶持力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创业典型、总结推广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经验。三是强化目标考核。要把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带动就业率等指标列入全市经济发展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及机关软环境建设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部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指标。要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督查、分析、考评、激励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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