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失业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协主席会议将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情况作为重点调研课题,并由李国友副主席牵头,社法群委具体负责,组织部分省、市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同志一道,于今年3至4月,对这一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
去年9月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失业返乡农民工有12万人,占外出务工总数的7%,对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失业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促进就业创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失业返乡农民工再就业10余万人,其中,除重新外出务工的外,市内就近转移就业5.3万人。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2352人,吸纳农民工就业7056人。现仍滞留家乡的有1.8万人,占失业返乡农民工的15%。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落实保障措施。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函〔2009〕47号)等文件,对返乡农民工等人群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享受的政策及服务,并在完善扶持政策、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实行了定期监测。各乡镇建立了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点,组织人员深入车站、村社,及时了解掌握返乡农民工情况,建立返乡农民工台帐。各地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创业促就业的导向作用。
二是突出岗位开发,广泛搭建就业平台。各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充分挖掘适合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岗位,动员鼓励企业等用工单位为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提供岗位。到目前,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26场,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49655个,达成就业意向38597人。
三是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今年初,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达市府函〔2009〕46号),落实“五缓四降三补贴两协商”政策。目前,全市缓缴社会保险费2932.27万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后社会保险费减收4869.68万元,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339万元,用就业资金支付困难企业培训补贴109.8万元,有效地帮助企业渡过金融风暴影响的难关。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千方百计保增长、保稳定、促就业。
四是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各地充分发挥就业培训基地功能,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返乡农民工免费进行专业技能、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和维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目前,全市已培训农民工39万人次,其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29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62%。
五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针对不少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意愿,我市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对有一定资金、技术和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广泛开展创业意识教育,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引导其走创业之路;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坚定返乡农民工创业信心;鼓励实现自主创业,发挥创业成功后的连带效应,带动更多的返乡农民工在本地就业。目前,全市开办创业培训班12期,共培训返乡农民工近1500人,有2352人走上了自主创业之路。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就业形势仍然严峻。一方面,本地就业岗位有限,难以安置更多农民工就业;另一方面,沿海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企业恢复无力,用工量尚未回升,致使失业农民工难以再就业。有的农民工目前即使找到工作,但由于企业定单少,生产量不大,效益下降,也减少了实际务工收入。
二是部分人盲目外出。一部分农民工失业返乡后,在本地就业创业无望,春节后抱着碰运气的心态盲目外出,不少人虽东奔西走,仍未找到稳定的工作,滞留在输入地。据有关部门调查反映,此类没有稳定就业的外出农民工有10万人左右。
三是返乡创业比较艰难。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经济基础薄弱,缺乏经营管理能力,创业比较艰难。同时,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解决创业资金、项目、跟踪服务等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加之政府又缺乏一套完整的政策措施鼓励、扶持、吸引农民工创业,致使农民工创业基本处于自主自发状态。
四是资源整合不够,培训效果欠佳。涉及农民工培训的,包括劳动保障、农业、扶贫办、劳务办、教育、工会等多家部门和单位。培训中,由于缺乏统一协调、组织配合的有效机制,存在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重复培训,各部门和单位培训时间长短不等,经费补贴标准不同的问题,加之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培训专业老化,难以适应市场竞争和就业需求,导致农民工参培积极性不高,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培训资源,而且达不到培训目的。同时,一些地方培训资金不足,下达的任务又重,培训有走过场现象。
五是服务机构不健全,引导和服务不到位。在基层机构建设方面,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目前还有50%的乡镇未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分社区和所有村未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严重制约了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在落实政策方面,由于宣传不够广泛深入,许多农民工对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不清楚,在项目选择、企业融资等方面感到盲然,尤其是不少有创业意愿的人因找不到合适的项目或融资困难而无奈地放弃,或因流动资金不足而不能扩大规模。
三、对策建议
为了解决好我市农民工就业问题,必须紧紧把握当前国家、省、市为促进农民工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有利时机,立足市情,多措并举,在政府领导下,切实调动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机构。在县一级成立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乡(镇)、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把农民工就业提高到城镇居民就业同等重要的位置予以统筹考虑,并把农民工就业纳入乡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以利于乡镇就业工作的开展。二是摸清情况。要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对全市的人力资源情况,特别是农民工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和基础数据库。及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年龄、文化程度、基本技能、就业愿望、培训意愿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劳动保障、劳务开发等部门的基层组织要随时了解农民工的现状,加强对农民工的动态管理。
(二)创造就业岗位,拉动农民工就业。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加大对乡村和城镇公共财政投入,集中开工建设一批符合本地实际,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条件让农民工就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进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安置一批农民工就地进厂就业。积极扶持本地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一批农民工就业。在农村中小学、乡镇公共卫生院、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文化设施以及农田水利等建设中,组织一批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土地流转,转移一批农民工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农民工就业。支持以创业促就业,带动一批农民工就业。保企业,稳定一批农民工就业。拓展国内外人力资源市场,推介一批农民工就业。
(三)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
一是广泛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就业服务部门要变被动等信息为主动收集用工信息,组织岗位开发。在继续巩固广东、福建、上海、浙江等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劳务合作基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北京、新疆、山东等新兴劳务输入地的合作,广泛收集省外岗位信息。积极开展市内企业空岗调查,开发和挖掘市内就业岗位。在各人力资源市场、车站、码头、集市等农民工密集的地方发布各种就业信息。广泛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和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的就业岗位信息。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首先,整合培训资源。市政府应尽快制发文件,对如何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提出政策要求,切实改变目前多部门多头培训,培训资源分散浪费,培训质量不高等现状。可实行“四统一分一减一增”(即统一下达培训任务、统一补贴标准、统一颁发资格证书、统一考核验收和审计,分部门实施,减少培训任务,增加补贴标准)的办法培训,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取消不求实效的短期培训。第二,改进培训方式。改变以往那种广撒胡椒面、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短期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使农民工完成培训后能随即上岗。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上岗前的技能培训,在企业培训农民工且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给予培训经费补贴。也可在农民工输入集中地,组织开展异地集中培训。第三,倡导资格培训。对接受组织培训的农民工,通过考核鉴定合格后,为他们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是大力引导扶持,积极推动农民工创业。对那些有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要引导他们返乡创业,鼓励其搞特色种植、规模养殖、开设各类店铺、创办各类企业,在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林木经营、商贸物流、建筑装修等领域有所作为。要加强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及时提供信息服务,推荐优势项目;要完善政策措施,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在用地、收费、注册、纳税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撑,对自主创业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融资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对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返乡农民工,要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对从事规模种植、养殖业的返乡农民工,农技部门要予以技术支持。
(四)大力宣传激励,营造创业氛围。要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及返乡民工就业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宣传推介一批返乡民工自力更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及其成功经验,呼吁社会关注返乡民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引导返乡民工尽快由“打工者”向“创业者”的角色转换。同时,对涌现出的返乡创业成功典型和有影响力的农村经纪人进行大力表彰,增强他们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以带动更多的返乡农民工创业。此外,各类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也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搞好宣传引导,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联谊会、社会调查、印发乡情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本地区发展优势和优惠政策,营造“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的社会氛围,为广大返乡民工再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建设维权机制,保障合法权益。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探索农民工养老保险可接续、可转移的办法。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沟通,督促用工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活动,严厉打击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因企业裁员发生的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要求企业要不忘政府扶持、社会支持,心存感恩,关键时候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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