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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做好珙县禁毒工作的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三明人才网    时间: 2011-3-14 08:07
标题: 做好珙县禁毒工作的思考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际、国内涉毒消极因素的影响,毒品违法犯罪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吸毒、贩毒以及因毒品引发的治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县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县的禁毒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艰巨。为更好地维护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打造“平安珙县”、“神韵僰都”,笔者对如何加强我县禁毒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当前我县的禁毒形势

(一)吸毒人员基数大,毒品消费市场仍活跃。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禁毒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不断加大禁毒、戒毒工作力度,在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自1998年成立公安禁毒大队以来,因毒品犯罪判刑100余人,累计强制隔离戒毒1700余人(次),劳教戒毒200余人(次),因吸毒死亡118名,现有在册吸毒人员455名。虽然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但每年在判刑和行政处罚后回归社会的复吸毒人员仍然居高不下(吸毒人员戒断毒瘾的比例为2%,复吸率98%)。如此庞大的毒品消费市场和吸毒人群,依然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一大问题。

(二)吸、贩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呈发展之势。传统毒品(海洛因)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严厉打击和治理,市场呈萎缩趋势。但一些吸食新型毒品(如冰毒、摇头丸、K粉等)的人员认为此类毒品不会上瘾、不易被尿检发现、不会被强制隔离戒毒(即社会上传言的“三不理论”) ,另一方面有些年轻人或因为好奇,或为了寻求刺激,把吸食新型毒品当成一种前卫行为,甚至“鼓励”更多的“新人”加入吸毒的行列,吸食新型毒品人员不断增多。2006年,我县公安禁毒部门查获第一例吸食“K粉”案,之后逐年上升。吸食新型毒品的人群成份复杂、数量较多、年龄偏小,滥用地点从歌舞娱乐场所扩展到宾馆、茶楼、住宅并向农村发展,往往多人聚集,相互掩护,其行为更加隐蔽,查缉工作难度大。

(三)零星贩毒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形势严峻。公安禁毒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大惩治力度,零星贩毒犯罪活动仍屡禁不止,始终无法将其彻底消灭。就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县大部分吸毒人员的吸毒史都在八年以上,因吸毒早已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大多吸毒人员采取以贩养吸、零星贩毒的办法,满足自己吸毒需要,筹集购买毒品经费。 2008-2009两年我县查获的27件贩卖毒品案中,有26件属零星贩毒,均属以贩养吸,比例高达96%。        

(四)特殊人群涉毒问题处理难。大多吸毒人员患有各种因长期吸毒引起的肺结核、心肌炎等严重疾病。这些病残吸毒者为满足吸毒的需要,他们借助自身病残难以处理的“优势”铤而走险,以贩养吸。同时,这些吸毒人员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监管场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拒绝收治,这部分吸毒人员得不到有效地管理,以至于对社会造成更为严重危害和不良影响。

(五)吸毒形势呈多元化发展趋势,打击难度增大。近年来,公安部门不断加大涉毒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吸毒形势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一方面是区域多元化,由原来主要集中在县城巡场镇和原县城珙泉镇这一相对单一区域向乡镇、农村发展;另一方面是人员多元化,有的是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吸毒返回,有的是外来人员流进来贩毒。由于涉及区域范围较大、隐蔽程度高、人员的复杂化,给公安禁毒部门在掌控和打击方面带来较大因难。

二、当前我县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禁毒工作机制尚不实。禁毒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认真履责,更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但是,由于机制等问题,有的禁毒委成员单位没有充分履行职责、禁毒责任制不落实或没有具体的工作措施,不同程度上存在公安机关孤军作战的局面,导致禁毒“死角”较多。目前,禁毒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只有职责,没有制约机制,没有真正的责任追究,导致了各成员单位干与不干一个样,工作无人抓落实。

(二)禁毒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合力尚未形成。我县的禁毒工作基本上处于临时的严打或突击行动,而在解决领导机构、专业队伍、戒毒场所等一些根本性问题方面做得较少。

(三)禁毒工作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实效甚微。目前,禁毒宣传工作基本上仍采用宣传标语、挂图、板报等应付式、程式化形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特别是对新型毒品的预防教育还不到位;宣传的时间也局限于“6.26”禁毒日前后,并且内容单一,宣传面不广,深度不深,效果不好。

(四)跟踪帮教工作难度较大。我县对戒毒出所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任务主要落在派出所和乡镇、村(社区)干部身上。一方面对于吸毒人员,其亲戚朋友甚至家人都视其为“瘟神”,怕而远之,缺少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和关心,也更加孤立了吸毒人员。另一方面乡镇、社区干部对吸毒人员的帮教,更多的是生存方面的,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在解决吸毒人员思想转化、身心康复等方面存在较大难度。

三、进一步做好我县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正确的行动源于正确的认识。毒品危害社会、危害生命、毒化社会风气,毒品的泛滥不仅诱发大量的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而且关系到社会稳定,影响“平安珙县”、美好和谐新珙县的构建。为此,各乡镇以及禁毒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县毒品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禁毒斗争深入开展。要紧紧围绕省市的要求和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对本地禁毒工作全面规划。要按“党政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原则,将禁毒各环节工作具体分解,层层落实各种禁毒责任制。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行年终考核,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强化措施,扎实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切实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力量充分整合调动起来,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紧紧抓住遏制毒品的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这三个禁毒工作的重要环节和重点,组织开展好禁毒戒毒战役、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战役和禁毒严打战役三大战役。一是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公、检、法三个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大禁毒执法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处理毒品犯罪分子,震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围绕堵源截流、打团伙、摧网络、缴毒资,打好堵源截流和严打战役。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易涉毒娱乐场所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关于追究涉毒公共娱乐场所责任的规定》,严厉打击、取缔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的吸贩毒活动。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四川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各司其职,确保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到位,使对制贩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合成毒品犯罪的打击关口前移。二是加强禁毒工作宣传工作。认真贯彻《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以农村、基层、边远地区为重点,以青少年、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员为主要对象,以防范新型毒品危害为主要内容,深入学校、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公共娱乐场所,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防毒、拒毒能力。尤其要下大力抓好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举办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禁毒录象和现场解说等多种方式开展“禁毒宣传进百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让禁毒宣传变成一种经常性的活动。三是强化涉毒人员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帮教制度,对涉毒人员实行建档管理,按照家庭、村(社区)、乡镇、派出所“四位一体”抓帮教的原则,对每个未被关押的吸毒人员都采取帮教措施,落实包保人员。帮助他们从心理上摆脱对毒品的依赖,解决工作生活问题,净化周围环境,杜绝新生吸毒人员,降低复吸率,巩固戒毒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成立“社区帮教服务指导中心”,促进社区帮教服务工作的长期化、规范化、社会化。四是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我县内的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经营麻醉药、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有关单位对此类物品的存放、出入库、管理、使用和销售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三品”流入非法渠道。特别是加强对黄樟油生产者的监督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生产行为、以及黄樟油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

(三)健全制度,努力构建禁毒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根据禁毒委成员单位各自的职责,将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特别是禁毒经费的投入和工作业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奖惩事项,赏罚分明,确保发挥好禁毒委成员单位的作用。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禁毒工作不力,毒品泛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社区)、单位,要追究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组织专门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禁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禁毒措施的有效落实。四是建立财政保障机制。要切实把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好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生活费、治疗费以及开展禁毒宣传、禁毒教育等禁毒社会化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增配开展禁毒工作必要的交通工具等办公设施,满足当前禁毒斗争的需要。五是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禁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职能作用,大力扶持发展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等群众性禁毒自治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到禁毒工作中去,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作者: tylaomi    时间: 2016-11-2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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