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体现党政主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推进“大调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制定了政策文件和工作条例。
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导。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成立了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保障落实党政主导。组织机构、办公设施、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全部由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全力保障。
检查考评纳入党政主导。省委、省政府把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列入党政目标管理,纳入政绩考核。
二、打造全面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新平台
健全组织网络。全省已建各级调解组织14.6万个,基本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规范运行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的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
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了基层综治机构和基层政权建设,形成综治维稳工作大平台。
三、建立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
深化人民调解。新建了征地拆迁、边界纠纷等调解组织。
创新行政调解。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新机制。
提升司法调解。各级法院及司法调解组织把调解工作延伸到涉诉信访、民事抗诉案件,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实现了司法调解的纵深发展。
强化联动调解。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矛盾纠纷。
建立新区、功能区综治信访服务中心。
做实街(镇)综治信访服务中心。严格落实“五有措施”,即:有常设的工作人员,有必备的办公条件,有明确的职责任务,有规范的运作程序,有严格的考核奖惩。
推广居(村)综治信访服务站。由两委班子成员、街(镇)驻(包)居(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八项职责任务。
二、公平对待、服务至上,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途径
一方面,推行集宿式管理模式。积极推行流动人口集宿式、公寓式管理模式,做到“四早四同步”,即早规划,早启动,早管理,早教育。
另一方面,强化用工单位责任。在辖区集中用工企业推行集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为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
三、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拓展街(镇)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在每个街镇规划建设65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中心,中心内建设100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信访调解、劳动就业、民政救助等服务窗口。同时,加强街道信息化建设,建立“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街镇”三级网络信息系统,完善对上级及相关部门的网络对接,实现街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
四、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建立陆海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着力加强陆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海域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着力加强空中治安防控力量建设。
在全市普遍建立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和调处站,成功调处医患纠纷637件,涉案理赔金额达到1800余万元。
在各县(市)区和相关工业重镇建立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去年以来共化解各类劳资纠纷2508件。
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调解中心”,占总量69%左右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同时,积极构建环保纠纷、拆迁纠纷、消费纠纷、涉海涉滩纠纷等专业调处新机制,基本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的全覆盖。
二、创新调处对接机制
在诉调对接上,市县两级法院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县级法院在乡镇设立诉前调解工作站,主动把调解工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诉前,有效将诉讼案件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在公调对接上,县调处中心与县公安局、乡镇调处中心与派出所、警务站与村居调解室三个层面有机对接,县(市)区公安局和各基层派出所全部建立“非警务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在检调对接上,市、县两级检察院设立“检调对接案件办理中心”,配备专门工作力量,将部分交通肇事、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轻伤害类案件纳入检调对接范畴,仅去年通过调解程序办结案件986件。
三、创新强基固本机制
在乡镇一级,从整合政法综治资源入手,全面提升政法综治中心功能,使全市矛盾纠纷的化解呈现“金字塔”型格局,80%左右的矛盾纠纷在村居、12%左右的矛盾在乡镇、8%左右跨行业、跨地区的矛盾在县(市)区级得到化解。
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有效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核心,打造上下联通的区、镇街、村居三级平台。
二、实施“四个一”运作
镇街中心严格实施“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监督”的运作方式,确保高效运转。围绕重在加强领导、重在整合资源、重在健全机制、重在提高素质、重在解决问题的要求,重点在增强中心组织协调能力、部门工作合力、工作人员素质能力上下功夫。
三、强化“六联机制”
创新落实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流动人口联管等机制,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积极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心积极探索各种调解方法,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镇街。如亚运城所在地的石楼镇依托中心,及时有效化解涉及亚运城拆迁安置的矛盾纠纷260多宗,整个过程实现了零强拆、零越级上访、零大型群体性事件。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针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等社会管理的关键领域,积极推进IC卡居住证“一证通”工作,做到以屋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实现全面动态管理。
积极推进治安问题的治理。中心特别组织力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案件多发社区(村)、校园周边的治安整治力度,协调各方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
设乡镇专职政法书记,破解综治统筹指挥难的问题;设村(居)综治专干,破解基层无人管事的问题;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破解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的问题;建社区综治维稳协作会,破解社会单位配合难的问题。
二、抓实“四大载体”,筑牢“四道防线”
推行“交巡合一”警务机制,筑牢城区街面防线。全区投入近三分之一警力,100名治安巡逻队员,强化了“点、线、面”的巡逻守控。
推行“五级五长”社会管理,筑牢城镇社区防线。以中心楼道为依托,把相邻的楼房(一般为10—30栋)规划为一个“楼道院”,日常工作中,严格实行“五管”治安责任制,即:以楼道长管理楼道巷、大院院长管理楼道长、居民小组组长管理院长、社区居委会管理组长、街道办事处管理居委会的治安责任管理形式,使城镇社区治安管理真正落实到位。
推行“1+X”大院联防,筑牢农村大院防线。依托一个中心院落为纽带(1),把相邻“看得见、叫得应、招得拢”的若干农户(X),组织成一个治安防控大院(简称“1+X”大院联防),实行“网格化”管理。使农村各类案件特别是可防性案件大幅下降。
推进平安创建活动,筑牢“社会细胞”防线。以户为单位,以“平安四进”(法进家门、做守法人,德进家门、做文明人,安进家门、做维稳人,富进家门、做小康人)为载体,组织开展评比活动等,营造平安和谐氛围。
近年来,北京市积极推动综治工作由单纯治安防范为主向全面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转变,由依靠综治部门为主向全社会齐抓共管转变。
一、创新综治工作统筹协调新体制
建立完善专业协调委员会。2009年先后调整和建立了教育、卫生、司法、交通、建设、国资、农村、文化执法、铁路护路、科技创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11个综治工作专项协调委员会。
高标准组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由街道乡镇主要领导担任中心主任,把矛盾化解、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纳入中心进行统筹,把治安志愿者队伍、保安队伍、管理员队伍全部纳入综治维稳中心统一指挥。
完善督查保障机制。在全市组建了21个市委平安建设工作督查组。
二、创新社会面控制新体制
深入推进社会面防控工作的精细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基础、科技手段为支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具有首都特色的社会面控制工作新体系。
三、创新社会力量动员新体制
引入志愿机制。引入社会化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公务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
在管理体制上,在市、区县、街乡三级分别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与同级综治部门合署办公,实现了综治与流管工作相结合,人口管理与出租房屋管理相结合。
五、创新城市秩序管理新体制
建立治安重点地区滚动整治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城市秩序突出问题跟踪调研机制。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书或保证书。不定期、不间断地派出督查组采取以暗访为主的方式跟踪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让受批评县(市、区)的党政领导作出郑重保证。
二、坚持将排查整治与提升群众安全感紧密结合
省综治委先后责令群众安全感落后的6个省辖市和1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限期整治。对连续两年全省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建议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
三、坚持将排查整治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
特别是重点加强了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全省招聘1.7万名由政府出资的协管员队伍从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实现了对“三无”人员、有明显违法犯罪倾向等六类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无缝对接。
四、坚持将排查整治与完善打防控体系紧密结合
采取以打促治、以防促治的策略,对多发性、地域性犯罪活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省县级电子视频监控平台已全面建成,农村技防村覆盖率和入户率分别达98.7%和86%,城镇技防楼院占84.3%。
五、坚持将排查整治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紧密结合
特别是对中央综治办通报的两个“难点村”,采取市领导分包、县领导挂帅、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进驻整治的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投入资金365.5万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巩固了村级组织,改善了村容村貌。
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创建工作机构的同时,推行了县级领导包乡、政法部门包片、部门单位包村、政法干警驻村的责任机制,并根据部门行业特点和不同的工作范围,分别组建了“平安校园”、“平安寺院”、“平安边界”等11个专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抓源治本,化解矛盾固平安
切实按照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2010年初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以往三种调解手段单打独斗、孤军作战、力量分散的问题。
三、警力下沉,警民联手保平安
从2005年起,我县针对农牧区综治组织工作不够规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进一步充实基层创建力量,从政法部门抽调了一批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政法干警,派驻到全县116个村、社区,帮助基层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四、创新载体,全民共建创平安
坚持以“平安家庭”创建为载体,把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作为切入点。
五、依法管理,宗教和顺促平安
将“平安寺院”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开展了清真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把寺院危房改造等列入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决了贫困教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组织开展了“法制进寺院”活动,强化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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