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是谋划通州水利“十二五”发展,迈向基本现代化的起步年。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强化水利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功能,现就2011年全区水利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以发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为目标,加快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继续实施防洪保安工程建设;积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深入推进农村桥梁改造工程;高标准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积极启动农田灌溉系统改造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河道疏浚工程,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认真做好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科学编制水利“十二五”规划;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实施防洪保安工程建设。海洋滩涂围垦新建海堤外坡防护已形成,但内坡水土流失十分严重,计划新做内坡防护6公里。对团结新闸、双桥套闸闸管区进行规划和配套工程建设,尽快投入运行。做好三余水系控制建筑物功能恢复一期工程,改建、维修闸(涵)12座。同时,做好年度岁修工程。高度重视防汛防旱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安全度汛。
(二)积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九圩港、新江海河属一级河道,两河整治工程已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计划疏浚九圩港通州北段13.08公里土方71万方,新做护岸2.6公里;疏浚新江海河南段18.61公里土方72万方,新做护岸1.06公里;同时对新捕河等二级河道水土流失重点段进行护岸治理。
(三)深入推进农村桥梁改造工程。针对农村路桥不配套的矛盾,按照先急后缓、逐年解决的原则,按公路2级标准计划改造农村桥梁50 座。以镇(区、园)为建设主体,实行项目申报制,工程经费实行定额补助。
(四)高标准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2011年是重点县实施的第二年,各参建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突出建设重点,狠抓工程质量,加快工程推进,要以此为抓手努力创建农田水利样板工程。计划新(改)建泵站 63座、防渗渠道 171公里。石港、二甲、四安等镇要强化领导,积极推进,确保高标准通过国家、省、市验收。
(五)积极启动农田灌排系统改造工程。为了全面改善我区农田灌排条件,拟根据《通州区农田水利规划》,积极争取南通市的大力支持,从2011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改造农田灌溉系统。采用整村推进模式,建一村,成一村。计划新(改)建泵站726座,建防渗渠道(干渠)1600公里,完善干渠渠系配套建筑物。今年重点做好项目申报和启动工作。
(六)提前一年完成2011~2012 年农村河道疏浚任务。计划疏浚河道119条(段)土方240万方,其中:县级河道 1条(段)长6公里土方21万方,乡级河道 8 条(段)长24公里土方39万方,村庄河道110条(段)土方 180万立方米。深化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生态河道和标准河道,做好河道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打造优美宜人的农村水环境。
(七)认真做好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人口3.1万人和农村学校2.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区水利、住建、财政、发改委、卫生、教育等部门和相关镇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八)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载体,严格水资源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建设目标,切实采取措施完成任务,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各责任部门要按分工确保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示范项目、节水型社区等七个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通过省、市验收。继续贯彻最严格的制度管好水资源,严把污水入口关,保持河道生态健康。进一步强化用水总量、纳污容量、用水效率三大控制,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
(九)科学编制水利“十二五”规划。根据“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可持续水利保障,区水利部门和各镇要研究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围绕建设更高标准的防灾减灾体系,建立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水资源保障和管理体系,切实维护河道的生态健康,解决好人民生活和国民经济用水安全的问题,围绕不断提高支持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水利保障能力,科学编制出新时期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措施。
(十)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科学组织,认真落实,确保组织、人员、经费三到位,圆满完成水利普查任务。
(十一)全力做好相关重点工程。着力推进西部沿江开发、东部海洋围垦工程,为通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水利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资源、水环境关系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务必高度重视。各镇区、各部门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强力推进,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利建设管理新格局。要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水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珍惜水资源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区水利事业和谐发展。
(二)明确落实责任。各重点工程要成立项目法人,切实承担起建设管理职能。区水利部门承担国家、省和区级重点水利工程,重点负责二级以上河道及农村桥梁的建设管理,并对各镇(区、园)的水利工程建设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各镇(区、园)承担镇级水利工程,负责对三、四级河道疏浚、农村桥梁改造、村庄河塘整治及农田水利设施改造的建设管理。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时间段,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快工程推进,迅速掀起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建设的新高潮。对行动快、措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奖励,对未能完成阶段性和年度工作任务、不能通过上级验收的镇区,一律取消工程补助资金和评先资格。
(三)严格资金管理。坚持“政府管理、水利使用、财政监督、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区镇两级设立水利建设财政专户,所有水利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区将组织专项财务检查和审计,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各镇区要加大财政配套的力度,二级以下河道疏浚工程的配套资金主要由镇级财政负担。要继续动员村级“一事一议筹劳”3 个工用于农村河道(塘)疏浚及长效管理。要积极探索增加水利投入的新办法,大胆创新,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
(四)依法规范程序。继续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规范制、竣工验收制、廉政共建制。要严格计划管理。各镇区对区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要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情况变化需调整的,必须在 2011年 2 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区水利部门审核并经区政府批准。凡未经批准而擅自调整的项目,不再享受区以上资金补助,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要强化程序管理。所有计划内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建手续,对未办理手续的,取消项目计划,且不得进入今后的计划。所有水利工程必须公开招标,阳光操作。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工程、人员安全。要委托专业监理,确保“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办理报验手续,凡未经验收的项目,不得享受资金补助。要严格质量管理。建设单位要明确技术负责人,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能。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保证科学施工,认真落实开工报告制、标准件认可制、工程巡查制等制度,不断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部门控制、主管部门监督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要重视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要强化进度管理,区将对各镇区水利工程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未能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单位,不再安排下年度建设计划。
(五)完善长效管理。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农村河道和桥梁的长效管理。一、二级河道及农村桥梁由区政府委托各镇(区、园)管理;三级河道及桥梁由各镇(区、园)负责;四级河道(村庄河塘)及桥梁由各镇(区、园)确定管理机制。各镇(区、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强化河道长效管理。要坚持行业推动与地方负责、专业维护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逐步试行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管理。水利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城管部门要围绕“四位一体”狠抓推进,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为构建人水和谐、幸福美好新通州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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