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经济社会生活发生广泛、快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成为突出矛盾,社会管理创新面临难得机遇和挑战。
1.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管理面临新形势。随着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的许多非工作事务迅速外移,大量“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单位的社会管理功能明显弱化,迫切需要建立新的社会管理载体。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生社会管理领域大量涌现,目前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740万家,占企业总数70%以上,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有43.1万个。“两新组织”的发展目标和行动模式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群团组织存在显著不同,迫切需要形成新的社会管理机制。
2.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管理面临新课题。随着社会发生空前变革,社会结构由单一转向多样、由固定转向流动、由封闭转向开放,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组织结构、阶层结构都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以阶层结构为例,各种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不断出现,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两阶级一阶层”结构逐步由多元化的阶层结构所代替。社会人口的流动性持续增强,数量已达2亿多,对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社会管理都带来巨大影响。虚拟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截至2010年6月网民达4.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31.8%。虚拟社会成员身份隐蔽、参与方式灵活、传播速度迅速、影响范围广泛,有管理上的特殊规律和要求。
3.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管理面临新挑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有的并继续扩大。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为3.3∶1,达到1978年以来最高水平。利益分配不公问题加剧,现行初次分配结构严重失衡,劳动报酬所占比重偏小,资本收入所占比重过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国企改制、企业破产、水库移民、环境污染、劳动关系、医患关系、涉法涉诉、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矛盾纠纷居高不下,关联性、敏感性、对抗性及破坏性明显增强。
4.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管理面临新难度。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及差异性明显增强,以往简单对待甚至忽视社会成员具体需求的管理方法已难以奏效。各种中国的与西方的、传统的与现代的、主流的与非主流的、马克思主义的与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思潮此起彼伏、相互激荡,既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进步,也引起一些人思想混乱,导致社会失范和失序。社会大变革、利益大调整引起社会心态巨大变化,一些负面心态比如急功近利、轻浮急躁,荣辱不辨、是非不分,缺乏归属感、满足感、公平感、信任感,炫富、恨贫、仇富、骂官等,大有蔓延扩散之势,给社会矛盾处理和化解带来巨大阻力。
5.对外开放深入发展,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全球化、国际化进程对我国各个领域影响日益扩大,社会管理的涉及范围和复杂程度都明显增加。国际国内社会互联互动不断加深,人员、物资、资金、信息交流规模越来越大,涉外矛盾纠纷随之增加。境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大肆开展渗透、破坏、颠覆活动,插手领域不断扩大、插手手段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从西藏拉萨“3·14”事件到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再到大大小小的群体性事件,都可以看到境外敌对势力的身影。
6.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社会管理面临新考验。在现代社会尤其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革时期,各种社会风险处于易发多发状态。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分布广。传染病疫情威胁不断加大,非典型性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仍处于高位状态。同时,随着社会人口密度持续升高、生产生活联系日益密切以及信息传播速度不断加快,突发事件的社会影响显著增强,对社会稳定的威胁和破坏明显加大。
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所面临的这些深刻变化,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标志着已经进入社会建设特别是社会管理的新阶段。这既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机遇和动力,也对新形势下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紧迫任务和严峻挑战。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大社会建设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力度,为民族复兴和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环节
社会管理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深刻变化而不断创新,是完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也是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管理是党和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主体对社会领域各个部分和环节进行规范、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政府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所在。
1.政府职能转变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的职能定位不断发生变化,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直接组织经济建设和实施社会管理,到90年代末期的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再到21世纪初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不论哪个时期,都强调把社会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但受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倾向的影响,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在实践中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和充分履行。政府在社会管理的一些领域,存在越位、错位、缺位、不到位问题,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已成为制约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的首要因素。因此,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社会管理方式,强化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内容。
2.政府职能转变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前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独自承担社会管理任务;而需要充分调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等社会管理主体积极性,有效发挥多元化社会主体的社会管理功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对各个社会管理主体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作出了明确界定。但要真正发挥好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等其他主体的社会管理功能,离不开政府职能转变。只有政府转变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尤其是政社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从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会管理领域中退出,其他主体才有机会参与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才具备良好的前提条件。
3.政府职能转变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政府通过转变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从纷繁复杂的具体社会管理事务中摆脱出来,把精力集中在必须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领域里以及对其他主体社会管理行为的监管上,可以使社会管理活力得到极大释放,同时又可以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平稳有序进行。政府通过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教育、就业、收入分配调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有助于从源头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关系和谐,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从而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有利的环境。
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又要推动政府自觉改革,向其他社会管理主体适当让渡部分权力,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相互促进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关系全局的系统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世界有益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政府主导、增强活力的原则,把政府职能转变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抓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要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管理制度体系。
1.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要按照服务政府的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政府职能定位,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机结合,通过强化公共服务来达到加强社会管理的实效。健全社会政策体系,将社会政策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的基本措施,正确处理社会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灵活性和适用性的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变目前政府投资偏重于经济建设而对社会事业偏少的格局,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系。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社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2.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按照责任政府的要求,理顺基层政权组织与社区组织的社会管理责任分工,不断加强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要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深化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调动农村居民参加社区建设积极性;完善居(村)民自治,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的积极作用,提高城乡基层自治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要建立和完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虚拟社会综合管理机制等,为社会良性治理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增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合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在政府主导下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通过社会组织自律可以解决好的、不必由政府承担的事项交给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运用财政金融手段调节和引导社会组织活动,通过税收优惠和减免税鼓励或限制社会组织活动。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方式,发挥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动态管控,规范社会组织运行过程,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发展龙头、服务平台作用,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社会组织人才建设力度,规范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行为,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4.增强领导干部社会管理能力。要按照效能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对社会管理规律的调查研究,加大对领导干部社会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社会管理意识、素质和本领,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改变部分领导干部在社会管理上“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状况。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的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促使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主动地提高自身的社会管理能力。强化思想道德特别是和谐文化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责任、守诚信、讲义务、重包容的文明风尚。
5.提高依法实施社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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