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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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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化宁秘书
时间:
2011-3-5 08:46
标题:
从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说开去
警力被频繁动用,实际上是一些官员对警察权认识的偏差造成的。他们名曰重视警察,实则把警察看成自家护院。这不仅是对公权力的伤害,也是对警察形象和警察权力的伤害。
公安部党委近日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近年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公安民警的身影,有的地方造成了群众与警察的直接性冲突,使得社会上一度在继“仇官”、“仇富”之后,又多了一个“仇警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警察屡屡成为对抗性冲突的中心?其根源就在于对警力的过度使用甚至是滥用。以贵州瓮安事件为例,当时的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事后对滥用警力作了一番深入分析,指出“瓮安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是当地侵犯民众利益的事情太多,而在处置纠纷的过程中,一些官员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随意动用警力”。在瓮安骚乱爆发以前,一些官员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结果不仅导致官民关系紧张,警民关系也日益紧张。再加上有的警员素质出现问题,长此以往,就会给民众造成极其恶劣的印象,并进而对当地执政机构不信任。
2008年,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曾经撰文指出,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要坚持“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孟建柱部长对慎用警力的表示,是中央的共识,也是多次三令五申的规定。但是,一些地方部门对此阳奉阴违,认为慎用并不是不让用,结果在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中,依然频繁使用警力。公安部党委的《意见》,从慎用到禁用,一字之易,却堵住了滥用警力的后门。这是公安部对某些地方机构随意动用警力的一次强有力的回应,也使地方公安部门具备了反对随意动用警力的靠山。
为什么警力被频繁动用?归根结底还是在于部分官员不把人民群众放在心里,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别有他图。有时是盲目的政绩使然,有时是经济利益使然。比如在一些征地拆迁中,为了追求高额土地出让金,不少地方官员选择暴力拆迁,而暴力拆迁的工具就是警察。这实际上是一些官员对警察权认识的偏差造成的。他们名曰重视警察,实则把警察看成自家护院。这不仅是对公权力的伤害,也是对警察形象和警察权力的伤害。虽然某些官员对警察权的过度使用在一时一地压制住了一些冲突,掩盖了一些矛盾,但这却如同金庸小说《天龙八部》里面的“七伤拳”,威力固然大,但威力越大,对自身的伤害也越大。
公安部如今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可以想见的是在一段时间内,必定还会遭到一些地方主导机构的反对,他们仍然会想办法让警察出现在冲突第一线。因此,对于公安民警的参与,必须要有一定的惩戒措施,使公安部门可以对不合理要求断然拒绝,其最终目的还是使警察权的使用归入法治轨道。让权力合规是提高政权公信力的法宝。
让权力合规,就是给权力划定边界,只有权力在可以预计的边界里活动,人民的信心才会逐渐增强,才知道哪些是可以为的,哪些是不能触碰的,法治也才能够真正行之有效。大家合乎规矩,法治才能有人信,公信力才能建树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公安部的规定是对法治社会的增砖添瓦,是做加法,我们都应当为法治多做加法,禁做减法。一加一减之间,希望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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