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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时评:重塑商业伦理要让诚信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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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老秘
时间:
2011-2-25 08:07
标题:
2011年2月时评:重塑商业伦理要让诚信增值
如果诚信的缺失与重建,确是整个市场经济体系“成长中的痛苦”、“必须付出的代价”,消费者惟愿这样的痛苦更少些、代价更小些
无论多么“痛苦、纠结和愤怒”,阿里巴巴公司自曝家丑的“欺诈门”,还是不仅造成内部人事更迭,更引发企业甚至行业的诚信危机。
近期,关于企业诚信问题的讨论,不止这一次。苹果公司供应商“毒倒”员工,家乐福、沃尔玛大玩“价签戏法”,再加上稍早时蒙牛和伊利“互泼脏水”,莫不显示出企业对诚信建设的忽视。
基于诚信订立契约,是各种市场行为的基础。市场经济本就是一种信用经济,诚信不仅是社会责任,更是建立在市场逻辑上的必然选择。对市场主体而言,失去诚信,就失去了一种重要社会资本。少数厂家生产假葡萄酒,让素称“中国干红城”的河北昌黎受到质疑与冷遇,就是典型例证。
诚信的价值,来自降低机会成本的考量。与有诚信者交易,风险更小、麻烦更少,不仅能减少意外损失,还能提高效率。在电子商务领域,面临虚拟的购物过程,诚信更可谓核心竞争力。
然而,如果诚信不能带来预期收益,不能产生竞争中的正面效应,以营利为追求的企业,便会失去对它的兴趣与信仰。这也正是企业诚信屡屡出现问题的原因。
当前,诚信制度不完善、诚信文化尚薄弱,在找融资、争项目等方面,诚信并没有体现出直接的好处,相反其应有的价值在贬低。考量投资回报率、评估公司实力时,诚信也往往不是关键因素。屡见报端的各种商业贿赂等表明,人情与关系是一些企业更现实的选择。
诚信在市场竞争中的正面影响,也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大。消费者虽可“用脚投票”,但在类似网上购物这样总量巨大且不断增长的市场中,走了这双脚会来另一双脚,对做“一锤子买卖”者,诚信也不是很有吸引力。
而且,企业总在标榜诚信,挂上知名商标,搞来专业认证。但从“假驰名商标”到“免检产品风波”,诚信标准的混乱,也使诚信本身贬值。更何况,对于失信的惩戒力度也远远不够。家乐福违规,每家门店罚50万元;宝洁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罚款20万元。对这些大型企业,无异九牛一毛。
重塑商业伦理,要让诚信“增值”。这不能仅靠企业道德和市场导向,更要靠制度促使企业自觉选择诚信体系。比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诚信的规定,出台支持企业诚信建设的法规政策。比如,推进信用评级业发展,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更重要的是,加强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失信行为公示制、档案制、曝光制等,使那些因信用问题而致的企业“死亡”不再是特例。
对于“欺诈门”,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说,这是“成长中的痛苦”,是“发展中必须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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