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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文2011年 [打印本页]

作者: laomi    时间: 2011-2-9 12:35
标题: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文2011年

各位代表: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10年,全省上下抢抓机遇、团结拼搏,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一年来,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与时俱进加强立法工作

  根据我省改革发展新形势需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审议法规草案14件,通过其中的11件;审查批准合肥、淮南两市法规13件;立法调研论证项目的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法规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

  统筹城乡发展,是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方面,也对城乡规划立法提出了新要求。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关于城乡规划的立法议案,紧密结合我省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制定了城乡规划条例,着重就建立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体制、健全区域协调发展的规划机制、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规划修改程序等作出规定,以防止规划的滞后和随意变更,推进城乡规划工作法制化。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条重要途径。常委会制定的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指导、扶持、服务职责,规定在项目、资金、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措施,规范合作社经营方式和运行程序,保障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工作。针对当前依然严峻的环境形势,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常委会在已制定5件单项环境保护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条例。条例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总的原则和要求,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制度,就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等问题作出规定,对于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强社会领域立法

  就业是民生之本。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职责,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常委会制定了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强化了政府的责任,规定了建立健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制度、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并就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作出规定,以促进充分就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面对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形势,结合我省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的实际,常委会历时两年多制定了集体合同条例。在条例制定过程中,针对金融危机冲击和宏观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修改。条例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注重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规范集体协商程序,确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健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解决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调整和规范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利益关系。

  (三)扎实做好法规清理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特别是国家相继制定、修改了一批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对我省相关法规进行清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常委会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法规清理工作,在对我省法规逐件梳理的基础上,去年8月作出决定,对3件法规予以废止,对46件法规“一揽子”作了修改,并对其他需要修改的法规提出了处理意见。

  一年来,常委会还制定了水文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消防条例,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对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作了相应修改,审议了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价格条例草案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并就制定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条例等开展立法调研。完成了代表法修正案等10件法律草案在我省征求意见工作。

  二、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抓住重点开展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解决事关发展大局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

  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就切实贯彻扩大内需方针、积极应对宏观形势变化、保持经济发展良好势头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国民经济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省级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管理,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推进预算管理法制化。

  高度关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常委会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深入分析制约皖北加快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要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支持皖北市县工业园区建设和金融业发展等意见和建议,被省委、省政府吸纳到有关政策措施中。为推进皖南和大别山区开放开发,跟踪督办关于设立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代表议案,听取审议省政府推进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建立领导机构、加强指导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等意见和建议。常委会持续关注民族乡村发展,在2009年听取审议全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去年又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常委会在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提出,要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促进农村发展与维护农民权益有机统一;要高度重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生产能力,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工程质量。为强化城乡规划的法制保障,常委会组织7个组分赴7个市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他10个市同步检查,重点检查了城乡规划的制定、审批、修改以及实施管理等情况,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体系,创新规划管理体制,严格依法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和统筹作用。

  优化投资环境,是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台湾事务工作机构建设,健全执法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台商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为台商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常委会就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在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历时两个多月,深入15个市、20多个县,着重对事关我省“十二五”发展的9个方面重要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省委决策和规划的编制提供参考,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深入开展以“推动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生活”为主题的“江淮环保世纪行”活动,进一步深化活动主题、增强活动实效,推动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在我省开展活动,促进环保工作发展。

  (二)加大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力度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医改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制约改革进程的深层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深化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就医改工作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首次对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将询问意见与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推动解决制约改革深入进行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改革任务的全面落实。这一监督工作的新举措、回应群众关切的新做法,引起新闻媒体广泛关注,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

  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着力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

  常委会始终关注我省民生工程的实施,连续两年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去年又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推动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把好事办得更好。

  (三)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和社会稳定开展监督工作

  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维护法律权威。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水平,维护司法公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提高防控能力,加大治安整治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大力开展以“推进法律六进,服务加快转变”为主题的“江淮普法行”活动,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五五”普法验收,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完善协作机制、整合普法力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促进“五五”普法决议全面落实。

  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把群众信访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共办理信访事项5000余件次。面向全省各级人大和司法机关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活动,推动解决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

  常委会对省政府及各市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科技进步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执法检查等活动。

  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坚持在省委领导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重大事项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贯彻落实,促进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

  (一)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工作监督行为。经济工作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省人大代表多次就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提出议案。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借鉴省内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作出了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对监督主体、范围、方式、程序等加以明确规范,在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的监督等方面作出创设性规定,促进政府经济工作行为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工作监督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

  (二)围绕保障老年人权益作出决议,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重视和解决。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作出关于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模式,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三)就加强和改进民事执行工作作出决定,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多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切实加大民事执行工作力度,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但长期以来形成的民事执行难,仍然是影响法制权威的突出问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法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综合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执行环境,为法院顺利开展执行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促进执行工作公正高效。

  (四)就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决定,促进司法公正。我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取得积极成效,但这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有效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切实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各级审判、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完善诉讼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各级政府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和促进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共同营造有利于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良好环境。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一)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认真办理代表立法议案,8件议案涉及的7件法规,其中2件已经审议通过,1件正在审议,3件正在调研论证,1件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对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议案,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出有关决议,全力办理落实。对代表在会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839件建议,逐件交办督办。坚持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制度,对8个方面36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创新建议督办方式,首次组织人大代表上门督查“办理大户”的办理工作,实地了解办理结果,当面提出改进意见;建立新的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机制,分别征询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和“结果”的满意度,对“不满意”的进行分类评析并跟踪督办,积极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办理实效明显增强。中央新闻媒体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为推动建议的办理落实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常委会连续三年跟踪督办关爱留守儿童问题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督查,推动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拓展建议办理成果,促进办理意见的深入落实。

  (二)重视代表小组建设,深入开展代表活动。首次召开全省代表小组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代表小组健全活动制度,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组织代表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300多名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形成40份调研报告。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全面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在本次会议上审议好各项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做好准备。

  (三)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坚持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制度,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主动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先后邀请1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对工商领域和教科文卫领域的200多名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的经费保障。

  充分发挥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作用,积极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组织代表就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为代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好各项议题、提出议案建议创造条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我省代表团提出将引江济淮工程列入“十二五”规划等4件建议,受到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切实贯彻选举法和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加强对部分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高度重视思想建设。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听取辅导报告、开展学习研讨,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不断增强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认真组织法制讲座,加强宪法法律和法制理论的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着力加强组织建设。根据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需要,增设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为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提供重要组织保证。重视加强专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坚持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确保协调高效地开展工作。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切实规范履职行为,始终做到履职为民,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强化机关建设。组织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切实加大对口扶贫力度,尽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支持省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做好地方人大外事工作,接待马拉维共和国议会议长等外国政要,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密切与海外华人华侨的联系,推动我省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港澳台侨工作,首次组织考察台湾经济建设等情况,进一步扩大皖台交流与合作。

  各位代表!回顾和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必须围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扣全省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责,为我省加快发展、加速崛起充分发挥民主法制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必须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从人大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着重抓住那些亟待解决而通过努力也能够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贯彻落实,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三是必须坚持不懈推动工作创新。要综合运用法定职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坚持下去,并加以完善。通过方式方法的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四是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人民的期望和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立法质量需进一步提高,要更加注重法规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监督实效需进一步增强,要切实督促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议案建议督办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要着力提高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为主线,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作实效,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确保“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这个总体要求,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地方立法面临着新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处理好立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在把握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制定一批适应发展要求的法规,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在去年开展法规清理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部分法规的修改完善,更好地为我省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提供法制保障。

  根据我省发展需要,全年计划制定、修改法规12件。着眼于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制定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条例、价格条例、农村公路条例、内部审计条例、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等,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与保护条例,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就制定节约用水条例、林权管理条例等10件法规,修改实施代表法办法、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9件法规开展调研论证工作。根据去年法规清理中提出的意见,继续做好法规修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法规清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合肥、淮南两市立法工作的指导,依法审查批准报批法规。积极做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律草案在我省征求意见工作。

  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法规的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探索立法公开新形式,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参与。重视办理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和审议,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库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吸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加强立法调研论证,督促有关方面按计划提出法规草案,及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加强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立法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审议质量。加强对立法背景和立法过程中重要环节和重要问题的宣传报道,为法规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深化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十二五”开局之年,各项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紧紧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方式,规范监督行为,增强监督实效,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高效地做好工作,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紧紧围绕事关我省发展大局的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与制定相关法规结合起来,为推进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听取审议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作出“六五”普法决议;听取审议全省畜牧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侨务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财政决算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审查省级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深入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政府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全面转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督促政府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工作机制和程序规则,推进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查,深化、细化部门预决算审查,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推行“阳光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省法院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省检察院执行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决定的贯彻落实,切实促进公正司法。跟踪督查关于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继续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围绕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支持政府更好地改进工作。跟踪督查去年对加快皖北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专题询问意见的落实,进一步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继续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和“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律法规实施。用群众工作统揽人大信访工作,开展“涉法涉诉类信访深入化解推进年”活动,加大督办力度,推动矛盾化解,维护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伟大实践,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我们要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拓宽代表小组联系群众的渠道,支持代表在原选举单位充分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为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创造良好条件,切实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继续抓好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办理成果。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综合分析,完善办理工作评价机制,全面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完善代表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从现在到明年初,部分市和全省县乡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我们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做好换届选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全面贯彻选举法和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确保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法律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五、继续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四年,我们要坚持围绕中心不动摇、服务大局不松劲、履职为民不懈怠,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科学理论、宏观政策和法律知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省委的工作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坚持不懈地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凝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的力量,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坚持不懈地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行使职权的各项法律制度和工作制度得到落实,着力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大人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坚持不懈地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的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继续扩大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促进我省对外交流与合作。密切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的联系,推进人大港澳台侨工作。进一步支持省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各位代表!安徽已经迈入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负人民重托,为开创新形势下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顺利完成“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各项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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