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日,市委常委、秘书长饶作勋率市委办部分同志考察了凤凰古城。考察虽只有短短的一天时间,但凤凰之行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提高了对古城的认识,增强了恢复长汀古汀州古色、古香、古韵的浓厚兴趣。
一、凤凰印象
走进凤凰古城,仿佛时光倒流,阵阵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古老的民居、古老的城墙、古老的青石板街、民居里收藏陈列的古老的民间艺术品……,无不向人们展示着凤凰曾经拥有的辉煌历史和灿烂的湘楚文化。坐上乌蓬船,泛舟沱江,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幅由秀丽的沱江、古色古香的土家吊脚楼以及翠绿的青山组合成的天人合一的绝妙的丹青水墨画。
漫步在古城古街,我们深深地被这里生机勃勃的创业发展活力所感染:旅游开发热、百姓致富热、古城保护热,八方游人如痴如醉、特色商品琳琅满目、旅馆酒店红红火火……,凤凰古城已然成为一座极富吸引力的旅游名城。
凤凰县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南端,西与贵州和重庆接壤,全县有9个建制镇,15个乡,总面积1756平方公里,总人口40万。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4%。凤凰古城历史悠久,宋、元、明至清初古城为五寨长官司治所,清朝时设镇竿镇,后置辰沅永靖兵备道于此,成为大湘西二十余州厅(县)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古城位于沱江之畔,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目前,凤凰古城建成区面积为4.5平方公里,人口5万,其中古城保护区面积近1平方公里,人口1.8万。凤凰古城于200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主要特点:(1)古城风貌完整。现存较完整的历史街区有以东正街、十字街等8条街道组成的古城核心区;有以老营哨街、虹桥街等10余条街巷里弄组成的古城风貌协调区,以及保护完好的中国南方长城。古城保护范围内现有县级以上文物85处,其中国保单位有2处5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2)楚巫文化特色鲜明。古城人的方言土语、服饰、饮食、民间工艺、信仰、戏曲与风俗集中凸显了鲜明的楚巫文化。(3)人杰地灵,文化深厚。古城孕育了文学巨匠沈从文、民国第一任民选总理熊希龄、著名画家黄永玉等一大批名人。
二、凤凰古城保护开发的主要经验
近年来,凤凰县实施“保护古城、改造旧城、建设新城、修复长城、打造名城”战略,累计投入资金近4亿元,使古城保护与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凤凰古城快步走出大山名扬四海,“天下凤凰”品牌声誉鹊起。凤凰一度被评为中国旅游“十大最好去处”和“中国旅游强县”,被NHK电台推介为“世界名镇”等。2009年,全县实现旅游收入26亿元,景点门票年收入由2000年的33万元跃升至1.55亿元。名城旅游带动战略充分显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经验是:
1、政府重视,全民参与。县里专门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与城市规划委员会同一套机构)等古城保护整治机构,保护整治和管理工作由县里主要领导亲自抓。同时,全民动员保护管理古城,增强人们保护古城的主动性、自觉性。
2、科学规划,细化方案。高起点、高标准制定了《凤凰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使古城的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同时,根据古城实际,细化合理的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保护整治范围及古城核心区和风貌协调区;二是明确保护整治原则,即以古城保护规划为依据,坚持整旧如旧,修旧如旧的原则,坚持采用旧工艺、旧材料原则;三是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管理,统一质量标准,对所有维修、改建房屋统一绘制施工图纸,严格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四是历史街区的管线全部实现地下铺设,改造石板街,清理排水沟;五是集中力量分街区分期分批整治。
3、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为保护古城风貌,明确规定,凡古城历史街区不准随意开设店面,不准随意改建加层,不准随意占道经营,规范街区店面招牌,禁止机动车在石板街通行,古城内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建设项目。全面摸清古城房屋建筑分布情况,建立图像等数据库;对典型特色民居进行了挂牌保护,由政府筹资保护维修。明确审批权限,完善规划审批手续。对核心区内新建、扩建项目,要经过规划、建设、初审,县政府同意后,报州规划部门会审;重大项目,要报省建设厅审查批准,并报建设部备案。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严格按有关法律审批。
4、重抓修复,依法整治。投巨资对110多处文物景点进行了大规模保护、维修。复建了两个城门,整修了沈从文故居、万寿宫等,新建了沱江边的万名塔等等,对沱江沿河风光带进行了整治和亮化美化。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保护整治,县委、县政府带头搬迁,机关单位逐步搬迁,居民个人鼓励搬迁。2003年以来,投资近4000万元对古城核心区和风貌协调区内近1000栋不协调建筑(主要是吊脚楼、沿街房屋、民居群)进行了整治。整治中强化现场质量监管,重点把好材料、色彩、体量、工艺质量关,最大限度的保持建筑的原汁原味,使古城风貌基本得到协调一致。
5、创新模式,壮大产业。大胆创新发展模式,实行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引进投资商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开发旅游业。2001年,凤凰县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将八个主要景点资源的50年经营权以9.3亿元转让给黄龙洞公司,公司与凤凰县政府达成协议:每年经营收入的2%作为文物保护和维修经费。该公司头两年就投入780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沱江河污水治理,并投入巨资整合资源、全新包装、大力宣传、打造品牌,把主要旅游景区推向市场,取得巨大成功。一步走对,使古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百姓脱贫全盘皆活。“凤凰发展靠旅游,旅游开发靠古城”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现在古城里面几乎家家都在经营旅游业,解决了6000多人的再就业问题。同时,旅游业的发展还使凤凰很多涉临失传的“软文物”重放异彩,有戏剧“活化石”之称的傩戏、流传数百年的苗族腊染、织法独特的土家织锦等“在人民生活中还鲜活地存在着”。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吉首至凤凰高速公路的即将通车,凤凰古城的旅游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三、长汀古城与凤凰古城之比较
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曾说:“中国有两个最美丽的小城,一个是湖南的凤凰,一个是福建的长汀。”现将长汀古城与凤凰古城的特点和现状做一比较,以期借鉴凤凰的成功经验,发挥优势,重振汀州雄风,重塑中国最美丽的小城形象。
1、历史文化方面。两个古城的历史文化都十分深厚。凤凰的历史文化最明显的特点是产生于本土的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名人多,古迹遗存多,少数民族文化五彩斑斓。而长汀具有千年古城、客家首府、革命圣地三位一体的独特的历史地位,这也正是长汀早于凤凰于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原因(凤凰于2001年才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历史上是县治小镇,县治原在黄丝桥镇,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才将凤凰县治设在现在的古城所在地,凤凰的古城墙始建于清代(1715年)。而长汀自盛唐到清末均为州、郡、路、府的治所,气势恢宏的古城墙始建设于唐代,有独特罕见的唐宋古井“双阴塔”及汀州试院、汀州文庙、汀州府城隍庙、天后宫等一大批文物古迹,唐代宰相张九龄、世界法医鼻祖宋代长汀知县宋慈、宋代民族英雄文天祥、清代大学者纪晓岚和长汀籍清代著名画家上官周等一大批文人志士在这里留下深深的历史烙印。长汀是客家首府,是客家人最具有代表性的聚居地之一,汀江是世界客家人认同的母亲河,每年一度的公祭客家母亲河大典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海内外客家后裔长途跋涉、不辞辛劳来这里寻根谒祖、旅游观光,长汀正成为世界客家人心目的“麦加”。长汀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邓小平都曾在这里战斗和生活过;长汀是当年中央苏区的经济中心,被誉为“红色小上海”,同时也是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出发地之一。这三位一体的文化使长汀始终焕发出无穷的迷人魅力。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由于种种原因,长汀古城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目前来说远远不如凤凰古城。
2、古城保护和整治方面。长汀古城连片历史古街区、古民居、古庙宇达3.5平方公里,是凤凰古城1.5平方公里的两倍多。两个古城都有大量的民居及不协调建筑存在,从凤凰古城现状来看,在2003年掀起大规模古城保护整治之前,凤凰古城的建筑风貌是比较杂乱的,但是经过近几年的强力整治、维修、恢复,古城的面貌已有极大改观。尚未搬迁的单位、居民,先采取了一些整立面、改坡顶的整治措施,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古城原有风貌,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整体。长汀古城交通远比凤凰古城便利,经济对外开放度比凤凰高,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较快,城市扩张较快,加上保护措施相对滞后,造成的破坏较大,且目前还处于被动保护状态,仅仅是保留了古城的传统基本格局,而新兴建筑与古城传统风格冲突较大,急需整治改造。
3、区位和基础设施方面。凤凰位于湖南西部一隅,远离大中城市,公路崎岖,距铁路站点远,对外交通条件较差。长汀交通优势明显,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网络完善,附近还有冠豸山机场,1.5小时高速交通圈可达龙岩、赣州等中等城市,3小时高速交通圈可达厦门、漳州、泉州、三明、梅州等大中城市。周边有古田会议会址、世界文化遗产永定客家土楼、4A级景区冠豸山、瑞金红都等旅游景区,能够形成旅游网络,游客资源优势也十分明显。但在旅游服务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还存在很大不足,需要前瞻性高标准规划建设。
4、美食文化方面。地方特色美食业是旅游产业的重要内容。长汀是远近闻名的福建美食名城、中国客家菜之乡,客家菜谱丰富多彩,客家菜肴色、香、味俱佳,客人品尝过后均赞不绝口。在凤凰考察期间,我们品尝了当地一些有特色的菜肴,总的感觉风味比较独特,但品种不是很丰富,烹饪水平层次不高,没有哪道菜肴能给我们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
5、县域经济实力方面。长汀县辖区人口51万,凤凰40万;长汀县城建成区面积16平方公里,是凤凰的3倍多;城区人口为16万人,也是凤凰的3倍多。这几年,长汀工业经济发展较快,GDP总量及财政收入远高于以旅游业和农业为主的凤凰。2009年,长汀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3亿元,是凤凰25.2亿元的2.4倍;实现财政总收入4.13亿元,是凤凰1.83亿元的2.3倍。在旅游产业的带动下,2009年凤凰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1元,略高于长汀的9560元,但农民人均纯收入仅3145元,远低于长汀的5356元。总体上看长汀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强于凤凰。
四、对长汀古城恢复保护开发的几点启示
通过比较,历史上的长汀古城比凤凰古城繁荣发达,现在的长汀发展优势也胜于凤凰,长汀古城的保护开发前景广阔。凤凰古城成功的保护和开发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带给我们启示。
1、总体规划,重点突破。城市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的蓝图,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规划,要以古城的保护和发展为重点,把握好古城的风貌和特色,充分挖掘古城文化内涵和厚重的历史积淀。据悉,长汀县政府最近已完成了《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长汀历史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长汀历史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城区保护与旅游发展概念性规划》和《长汀历史街区沿街建筑立面整改设计方案》等,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希望这些规划能够得到完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恢复长汀古城风貌的工作是一项长远战略和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分步实施,尤其要选准重点,加以突破,率先恢复一些重点历史街区,特别是以吊脚楼、码头城墙、清澈江水、乌蓬船等为主要景物的一江两岸秀丽风光等。通过重点突破,表明政府对恢复古城的信心和决心,通过重点突破,提高群众对恢复古城重大意义的认识和参与热情。当前,亟需在四个方面率先突破:(1)做“活”水文章。长汀因水而兴。而今汀江水流量越来越小,一江两岸美景难觅。建议对汀江河道进行疏浚,全力治污,并在惠吉门或朝斗岩一带拉筑河坝,提高城区汀江水位,开辟游船航线,恢复宋代汀州太守陈轩笔下古城“十里人家溪两岸,绿杨烟锁济川桥”的美景。(2)整治维修古城墙。长汀古城墙号称十里,修复后沿着城墙北可游卧龙山、金沙寺,东可游天后宫、福音医院、云骧阁,南可游省委旧址、汀州试院、辛耕别墅、厦大旧址、汀州双阴塔、汀州文庙、汀州试院、三元阁等,西可游瞿秋白纪念碑、汀州府城隍庙、杨成武纪念广场等。恢复了古城墙,长汀的古城旅游就有了一条完整的链条,把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景点都串连起来了。(3)恢复重点历史街区。店头街、五通街、南大街、水东街目前保存较好,改造呼声较高,可分类进行修复。如把店头街恢复后开辟为客家风味小食街,把五通街恢复后开辟为名、优、特产品购物街、把南大街恢复后开辟为客家风情旅馆、把水东街恢复改造开辟为步行街。(4)规划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如借鉴古城西安的做法,将高速公路长汀收费站改建为古色古香的古城门样式,让人一下高速路便能感受到汀州古城的氛围;在进城的路段,可以设计一些凸显长汀三位一体文化内涵的城市雕塑,如红旗越过汀江大型雕塑、红军长征出发地大型雕塑、客家母亲雕塑等,让游客一到长汀就能感受长汀厚重的多元的历史文化。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就长汀古城的现状而言,保护和开发全数由政府投入是不现实的,而离开政府主导实现不了的,应该采取“政府主导、多方筹资、市场运作”的模式。一是政府主导。组织、规划、宣传发动等,以及古迹修复、内涵挖掘、综合整治应以政府为主导,历史建筑应由政府主要出资整治。可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一块资金,地方财政切出一块资金,集中财力重点突破,求快求好。二是激活民资。一方面可以根据古城街区前店后宅的特点,考虑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时间要求,保持历史原貌的前提下,店主或房主出资自行改造,政府适当补助。对那些无法按要求改造的或无财力改造的,由政府按有关规定收购后交由市场运作。另一方面可以将城内县直管公房中的家祠家庙转让给各姓氏,并提出保护维修要求,这样政府非但不要付维修费,同时又保护了古建筑。三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凤凰将旅游经营权出租50年,曾引起热议和争论,但借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促进古城的保护与发展,将景区景点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分立的做法可以借鉴的,长汀完全可以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古城的开发与保护,实现商业利益与古城保护的高度一致。
3、强化宣传,全民参与。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让广大民众充分认识到历史文化名城是一笔珍贵的资源财富,是长汀的一大优势;充分认识到抓古城保护开发,就是抓经济发展,认识到发展旅游业也可成为长汀富民强县的发展路子,使得人人都来爱护古城、保护古城,人人都主动来支持、参与古城的旅游开发。同时要打好对外宣传牌,借鉴凤凰打造“天下凤凰”品牌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特色,通过一年一度的世界客属公祭客家母亲河大典和市海峡客家旅游欢乐节、省海峡旅游品牌、红色旅游联盟网等平台和窗口,加强策划包装,加大宣传力度,把长汀古城“客家首府”、“红色小上海”品牌打响。
4、依法整治,严格监管。古城的整治和管理,是古城保护开发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整治要坚持“法”字。要将《长汀城市总体规划》、《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长汀历史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到实处,制定、完善保护开发法规政策,让名城的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对于与古城风貌不协调或有冲突的建筑,应该严格按照政府审定的规划和建筑方案分期分批进行拆除、整治。管理要突出“严”字。严把审批关,严格把好改造整治方案和建设审批关,严把材料关,一律采用传统材料,避免越整治越乱,越建设越乱。古城核心区不准再建任何现代建筑;城市规划区内包括农村居民“有天有地”和私人建房应坚决叫停;建成区尤其旧城区拆旧建新应一律叫停。同时,强化整治现场监管和日常古城管理,全方位杜绝破坏古城风貌的事情发生,努力使古城整治和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调研考察组组 长:饶作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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