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将组织全国调研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发生了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的情况。
1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在前日召开的国土部会议上表示,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总体形势和方向是正确的,但将立即着手修改相关文件,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明确提出在实施过程中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需要注意什么;其次,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尽快投入使用信息监管系统,并提早准备配套政策。
同时,国土部也将立即启动面上调研和典型调研工作,全面掌握了解动态。
专家建议赋予农民否决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分析说,在土地整治过程中,采取强拆的措施,强制农民上楼是要禁止的。
他说,比如有些地区在整治过程中,采取了整村推进的措施,这实际就是一种变相强制,没有强制拆迁是推进不下去的;另外,还有些地方采取项目治理的方法,一个项目对几个村进行改造,这样必然会造成以项目的主办者为主的情况,造成强制拆迁。邹晓云认为,这种方式更应该扭转过来,要按照农民的意愿去做,“有一户愿意去改,就要去改,而不是以政府的角度作为主导。”
另外,邹晓云也建议,在新的制度里,应该赋予农民否决权。“指标卖不卖农民可以否决,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
“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
然而,在国家严格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和用途管制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看作可乘之机,在实践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一是盲目投资建设,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二是追求土地财政,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大肆圈占农村集体土地;三是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片面理解为建设用地结构调整,热衷于整治区位条件较好、增值潜力较大的村庄,而不愿整治废弃多年的“空心村”;四是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简单地理解为整治增地工程,一味追求腾退村庄用地、建设安置高楼,很少考虑生产便民、生活利民因素。
这些问题的滋生和蔓延,严重背离了“城乡增减挂钩”的政策初衷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战略本意,应予以坚决遏制。
应当强调的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本身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一半以上,多达2.48亿亩。农村居民点建设普遍存在“散、乱、空”的现象,一半以上村庄出现“空心化”。从当前看,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适时推进“空心村”整治和旧村改造的条件成熟,农民愿望强烈;从长远看,有利于引导资金与技术要素向农村转移,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统筹配置和优化利用,有利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保障农民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
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从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应当客观看待城乡土地配置政策探索、试验的价值。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发展的新机制和土地整治新模式,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自己做主,并充分享受土地整治政策实惠与土地增值收益。对此,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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