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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明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国老秘    时间: 2010-7-29 09:05
标题: 三明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四个不让”和“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要求,深化以“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五比”竞赛活动,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就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三明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转变机关干部作风的有效途径,是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干部执行能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经过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全市各级机关干部队伍作风不断改进,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市机关干部队伍的作风仍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从思想作风看,有的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不强,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攻坚克难的志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从学风看,有的干部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奉行实用主义,浅尝辄止,理论和实际联系不够紧密。从工作作风看,有的干部服务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办事拖拉,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有的干部说得多,做得少,深入基层少,抓落实不够,执行力不强。从领导作风看,有的领导同志民主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联系群众不够密切。从生活作风看,有的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热衷于讲排场比阔气、讲享受比消费、讲条件比待遇,存在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的现象。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和个别干部身上,但严重影响发展环境,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树好形象、优化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为主题,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努力把各级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开拓型、廉洁型机关,为推动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以解放思想为重点,努力形成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的思想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敢于冲破旧思想、旧观念、旧体制的束缚,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开放意识、市场意识、争先意识和创新意识,大力弘扬锲而不舍、敢为人先的新时期老区苏区和敢想敢干、爱拼会赢的创业创新精神,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2、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努力形成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治素质、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本领。
  3、以提升效能为重点,努力形成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不断改进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引导广大机关干部把精力放在干事业上,把心思花在做工作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促发展上,特别是对定下来的事情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对部署了的工作要加强督查、一抓到底,对重要工作要有序运作、全力突破,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继续清理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推动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察提效。
  4、以发扬民主为重点,努力形成科学决策、团结共事的领导作风。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党员干部定期谈心交流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努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落实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实际情况,以新的思维方式、新的研究手段、新的角度研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5、以廉洁自律为重点,努力形成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引导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主要措施和方法步骤
  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月)。各级机关要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全面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1、以开展活动为抓手,促进作风转变。通过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引导机关干部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了解实情、研究对策,查找问题、抓好整改。一是开展“大学习”活动。各级机关要采取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会、党员学习会、个人自学以及开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进一步明确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开展“大调研”活动。各级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落实本地本单位的工作职能,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期盼,帮助基层、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服务发展的办法和措施。三是开展“大讨论”活动。各级机关要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围绕“转变作风从我做起”、“作风建设改什么、优化环境做什么”、“转作风、优服务、树形象”等主题,开展“大讨论”活动,找准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的努力方向。各级机关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深入查找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各级机关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以作风建设为内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播发专题访谈节目,刊登讨论文章,努力营造转变作风、服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2、以服务项目为重点,促进效能提升。通过组织开展“服务项目调研”、“行政审批提速”、“办事环境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开展“服务项目调研”活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及机关部门挂钩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对项目的引进、落地和建设实行保姆式、全程式、跟踪式服务。在此基础上,集中一段时间,抽调机关干部组成若干个调研组,深入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广泛征求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经汇总梳理后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督促其抓整改落实。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到期仍未整改的,视情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二是开展“行政审批提速”活动。继续实行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减少材料、优化流程,做到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放则放、能快则快,力促签约项目早落户、落户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全力畅通“快速办理通道”。继续推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卡壳”环节,加大跟踪督查和责任倒查力度,确保审批畅通无阻。三是开展“办事环境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有行政收费权和行政处罚权部门的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增强行政行为公信力。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性收费,引入竞争机制,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进一步清理和纠正少数机关部门与社会中介组织“藕断丝连”的现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对各类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而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以“监督查纠”为手段,促进风清气正。通过暗访曝光、重点抽查、社会评议、问责追究等方式,加大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力度,确保机关作风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纠正。一是加强暗访曝光。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的频率和力度,市效能办、市纠风办、市直党工委将不定期派员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既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玩电脑游戏、炒股等问题,又检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深层次问题。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定期进行实名通报,并在三明电视台《纠风·效能之窗》栏目上曝光,同时制作成专题片在机关作风建设相关会议上播放。二是加强重点抽查。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特邀监察员组成“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不定期选择部分重点经济服务部门、管理部门和县(市、区)进行抽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服务窗口和基层站点、访谈服务对象等方式,发现机关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亮点,并对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抽查结果将予以通报。三是加强社会评议。在结合年末市委全委会和市管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考察组织开展综合性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服务项目建设的专项评议,不断增强社会评议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公正性。在项目预审环节,采取“一个项目一张测评表”的办法,由项目业主对审批所涉及部门的服务质效进行全程评议。在项目推进环节,组织当年实施的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主对所涉及部门的服务进行专项评议。四是加强绩效考评。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与干部绩效管理结合起来,大力推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围绕“帮办服务零距离、办理业务零误差、办事流程零障碍、服务对象零投诉”的目标,抓好机关科室管理,对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科室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五是加强问责追究。研究制定《三明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是对涉及审批、执法、收费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和环节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交流换岗等措施予以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报送三明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将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三明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梁晋阳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周银芳和市政府副市长陈有极任副组长,成员为陈仪代(市政府秘书长)、邓观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毕宪初(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毛振洲(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效能办主任)、薛炳贵(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陈细荣(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振洲任主任,薛炳贵、陈细荣、黄泽彩(市效能办专职副主任)、胡伟诚(市纪委纠风室主任)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考评。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措施,严格奖惩。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被查实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个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还要上究一级,并将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与整体工作考核相挂钩,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个人评先评优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年底,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效能办将组成考评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评选出“三明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十佳单位和十佳标兵,并进行表彰。对在机关作风建设考评中位居前列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对位居末位,并且被确定为作风建设重点整改的单位,接受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质询,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单位主要领导书面向市委、市政府说明情况。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级机关要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与“项目推进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机关作风建设促进项目工作全面发展,用项目推进的实效来检验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效,推进全市上下形成围绕项目抓作风建设、抓好项目促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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