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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品牌带动的研究 [打印本页]

作者: 安永老秘    时间: 2010-4-20 08:34
标题: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品牌带动的研究
 近年来,各级政府越来越充分地认识到,发展品牌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而实施品牌带动则是建设品牌经济的重要举措。本文就实施品牌带动、加快品牌经济建设的这一课题进行探讨。
  一、实施品牌带动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1、实施品牌带动是有利于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追求的是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这就要求我国的产业链向研发、设计、流通和营销等高增值环节延伸。实施品牌带动战略,能够有效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步伐,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实施品牌带动有利于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有助于发挥区域优势,持续推进产业发展,进一步丰富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中心城市、提升民营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等举措的内涵,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发展地方优势产业、加快地方企业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3、实施品牌带动有利于提升项目投资的层次。品牌带动和项目带动是经济社会建设两大抓手,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缺一不可。而品牌带动的核心是“好”字当头,更着重质的提升,更强调良好的技术、管理、服务、品质和持久的生命力、竞争力,更突出品牌的带动作用和榜样力量。它是一个具有多方面功能的重要载体,可以使项目带动产生倍增效应,更有效地集聚优势资源、优秀人才,创出优质产品、优异绩效,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对项目带动的全方位持续提升。
  4、实施品牌带动有利于提高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水平。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效益。实施品牌带动既需要重塑企业家精神,也需要政府创新管理体制,打造各种工作品牌。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将树起一个先进的参照系,促进各级各部门工作争先创优,改进服务,形成一个有利于创业、创新、创造的发展环境,也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我国地方政府实施品牌带动的情况
回顾我国品牌建设30年走过的历程,大约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91年,中国的品牌经济处在启蒙阶段,企业对于品牌的认识还普遍停留在商标层面。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2002年,品牌经济步入了发展阶段,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对名牌战略的实施作出批示,国家制定了各种各样支持发展名牌的措施。第三阶段是2003年至今,品牌经济提升加速,全国掀起了创建自主品牌的浪潮。在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品牌形象不断改善,知名品牌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2009年7月8日美国《财富》杂志正式发布最新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此次榜单按国家划分,美国有140家企业上榜,日本有68家公司上榜,总数居第二。中国入榜企业连年增加,共有43家企业榜上有名,刷新了去年35家的纪录,总数居第三。其中,中石化首次以第9名的座次成为该榜单中排名最靠前的中国企业。按城市划分,日本东京有51家企业入选今年500强,居首,法国巴黎以27家次之,北京以26家居第三。回首十年前,中国仅仅只有8家企业能够跻身世界500强,还不到美国上榜企业数量的零头,这十年来的中国品牌的发展之路,着实令人慨叹。这既是广大企业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结果。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不断加大品牌带动推动力度。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品牌带动战略,专门成立了由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联席会制度,努力构建起政府牵头、部门推动、企业主抓的工作机制。一些地方政府府还将品牌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每年制定下达品牌创建计划和品牌创建责任书。内蒙古是我国第一个将“名牌战略”列为地方发展战略的省区。早在199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就把实施“名牌推进战略”确立为内蒙古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另外,福建省也将实施品牌带动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战略举措,并设置“品牌发展指数”作为考核各级政府绩效的重要指标,每年都对各设区市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检验各地通过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品牌带动工作激励机制,由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重奖品牌企业。素有品牌之都的青岛市和福建泉州市,最早出台了重奖品牌企业的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品牌促进体系;广东、深圳、上海、宁波、河南、山东、福建等地相继设立“省(市)长质量奖”,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优秀品质,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竞争力;湖北当阳市、福建永安市等地方政府还设立“品牌建设贡献奖”,用于表彰在推动品牌带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政府对品牌带动工作的鼓励和引导作用。
  3、注重品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科学的品牌培育及提升规划。各地政府纷纷结合当地十一五规划,从区域产业布局、经济发展状况出发,加强对品牌培育及提升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具有全局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品牌培育提升规划,每年都要筛选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重点培育、重点扶持、重点提升。如福建三明市在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过程中不断充实和丰富品牌带动战略的内涵,以达到加快、鼓励、规范、保障全市品牌建设的目的,注重大力延伸和拉长产业链,通过加快技术改造,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化配套。大力延伸产业链,增强广大中小企业的配套能力,从产品技术标准、计量管理基础、质量管理体系上提升层次,增加科技含量,使之满足龙头企业对配件的质量要求,让龙头企业辐射作用得到发挥,带动当地产业链的延伸,形成社会化分工、专业化生产的经营格局,形成龙头企业、名牌产品产业链,通过突出龙头壮大产业集群、深度加工延伸产业集群、品牌经营提升产业集群、质量战略做强产业集群。
  4、搭建有效的服务平台,强化品牌发展的信息和技术支撑。各地政府注重加快推动公共信息、技术创新等各类平台建设,建立运作规范、功能完善的品牌服务体系;如福建省近年来积极争取一批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落户,逐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种投资贸易洽谈会、项目成果交易会、重大经贸交流活动和专业会展,建立和完善产业商贸平台,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集聚,增强效益。
  5、构建质量基础提升体系,夯实品牌的质量内涵。育牌、创牌,以及品牌的打响、经营,需要坚持以质量为本,走以质取胜道路。没有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竞争力不强,生命力也弱,难以持续发展。为此,如江苏省等地方政府以深入组织开展“质量振兴”活动为抓手,鼓励和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建立健全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科学经营管理体系。如福建省引导企业推进标准化战略,积极承担部分全国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的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占领标准的至高点,打造一批行业技术领头羊,为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持。
  三、当前各地在实施品牌带动中存在的问题
  1、创品牌缺乏过硬的推动措施。虽然各级政府对打造品牌经济十分重视,很多会议上都反复强调,并出台了详细的滚动计划和奖励措施,但在发展名牌具体工作中资金、税收、贷款等方面缺乏一定的优惠措施,为重点企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做的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名牌的发展步伐。
  2、企业创品牌的主体意识薄弱。作为创名牌的主体,一些企业经营者还没有看到名牌产品所蕴涵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够,缺乏争创名牌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有的企业认为中国名牌高不可攀,争创名牌产品需要巨大投入,在困难面前止步不前;有的认为,只要产品能销出去,能产生暂时的经济效益,能保证企业眼前的正常运转,创不创名牌无所谓,没有把争创名牌产品、提高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摆在重要位置,抓而不紧,以致在市场竞争中站不住脚,使产品失去长久的市场。不少企业甚至把创名牌当成“负担”和“份外事”,认为是地方政府逼着企业干,以至出现企业创牌,政府买单的怪事。
  3、创品牌的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创名牌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必须先做好标准、质量、认证、检验、宣传、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然后才能产生良好的美誉度,得到消费者和用户的认可,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才能最终成为名牌,而我国不少企业无质量保证体系,规模总量不大,生产经营,技术设备落后,工艺陈旧,产品质量上不了档次,没有开发新品种,没有创新,名牌创建后劲不足,难以打造名牌,或者打造更高层次的名牌。有的甚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低劣的产品不但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而且容易引发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损坏产业声誉。
  4、取得品牌产品的企业存在“品牌到手、终身享用”的思想。对如何维护品牌、经营品牌、延伸品牌认识不足,缺乏措施。有的企业在获得名牌产品后,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监督抽检不合格,于是名牌就被取消了;还有的企业在获得名牌后没有更大的发展,到复评时,因为门槛提高,达不到条件,名牌也被取消了。
  四、实施品牌带动的有效途径
  品牌是市场竞争的法宝,也是区域经济的灵魂。实施品牌带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中介机构、企业等社会各主体同心同力,发扬团队的精神和联合的力量,形成起跑加速度,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从“生产大国”到“品牌强国”的根本改变。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建设政府主导的品牌促进体系十分重要。各级政府要发挥引导推动作用,致力实施品牌兴省(市、县、区)战略,将打造品牌和保护品牌列入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向品牌要发展速度、附加值和GDP,以品牌的提升支撑区域经济永续发展,努力实现由数量经济、质量经济向品牌经济转型。
  1、完善品牌扶持政策,加大政府对企业争创品牌的促进力度。对列入重点支持名单的品牌企业和单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需求,可以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拓宽品牌企业融资渠道,协助有条件的品牌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企业依法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质押获得贷款,以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设立企业;鼓励品牌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融资,吸引国内外企业向品牌企业注入资金,以合资合作等形式参股品牌企业。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对品牌出口企业,优先安排其所需的进出口配额,在商检、通关、退税等方面为其提供便利。定期发布优先采购品牌产品目录,在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建设的重点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品牌企业,优先推介使用列入名录的品牌产品。
  2、科学规划品牌发展,增强政府对品牌产品的选育力度。对已有的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企业进行扶持,对潜在的优势产品和企业进行培育,这应是各地政府实施品牌带动的核心内容。从总体上看,我国大部分地区还不可能大范围地对大量企业进行全面扶持,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重点地选择有限方向,力争在局部形成突破。选育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具有区域经济“优势”的行业,二是突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和企业,三是突出优势品牌的提升,从已有的品牌中筛选出优势品牌,帮助其升级。对选育的重点对象,要在政策、资金、技术、宣传上给予重点倾斜,加大扶持力度,形成选育的竞争机制,调动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
  3、整合部门行政资源,加强部门对企业实施品牌带动的帮扶力度。实施品牌带动,政府重在政策的扶持和氛围的营造,具体的指导和服务则在部门尤其是职能部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积极性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部门的指导和服务的力度。要整合部门行政资源,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把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工作作为部门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帮助企业去浮存实、精益求精,实行对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全方位帮扶。一要向企业宣传各类品牌的国家标准和申报程序,帮助企业制定短、中、长期品牌战略。二要引导和帮助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这方面,部门既要依法规范,更要以扶持的思想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加强技术、营销管理。三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和创品牌的经验做法,为企业争创品牌推波助澜。四要积极保护已有的品牌,依法加强打假治劣,为品牌创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
  4、规范企业行为,强化企业对品牌的实施力度。把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产品质量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品牌带动的实施带动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大力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制定品牌带动实施方案,设立专项资金,建立相关机构,规范企业生产管理和经营行为,努力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产品。一是企业法人代表不仅自身要具有塑造名牌的紧迫意识,而且要教育全体员工,使每一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创品牌是企业开辟、占领和扩大市场的重要手段。二是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将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以质量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向国际标准看齐,不断提高产品的档次。三是不断开发同一品牌的新产品。企业的活力在于创新,要保持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就要不断推出新产品,不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四是突出重点,避免分散品牌资源,致力打造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以集中提高商标和名牌产品的知名度。五是杜绝傍名牌的短期发展行为,立足可持续发展,专注打造自己的个性品牌。六是加大广告投入,加强品牌宣传,培育品牌信誉,扩大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总之,实施品牌带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推进品牌经济的深入发展,就一定需要政府在鼓励创牌、帮助创牌、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做好服务工作,政府与企业有效互动,让政府服务成为最有吸引力的一个“品牌”。特别是要坚持把政府倡导下的社会力量和企业力量紧密结合起来,把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的作用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实力的提升与整体形象的打造紧密结合起来,为推进品牌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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