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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明市委书记在市纪委七届八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打印本页]

作者: 安永老秘    时间: 2010-4-20 08:29
标题: 三明市委书记在市纪委七届八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市纪委七届八次全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晋阳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凝聚合力、弘扬正气的总体要求,大力营造“学习、服务、为民、尽责、创新”五种氛围,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为推进海西建设、加快三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特别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有效作为,紧紧围绕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组织开展“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得到新的加强;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推行“四项廉政谈话”制度,扎实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和清理规范中介组织等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值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部门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重点领域尤其是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少数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一些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服务效率和质量亟待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2010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一年。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以及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发展、突出制度、注重惩防、落实责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成效,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下面,我着重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围绕发展。发展是三明的最大实际,服务发展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发展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在服务大局中找准站位,在保障发展中提升水平,在推动发展中展示作为。
  一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要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海西建设、三明发展的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围绕大局谋划工作思路,积极谋划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反腐倡廉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努力使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三明发展在目标任务上相一致,在工作思路上相协调,在工作重点上相呼应,不断开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要围绕大局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推进发展环境建设的新措施,探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方法,探索保障推进三明发展各项举措落实的新途径,努力为三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要围绕大局推进工作落实,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推进、良性互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态势。
  二要提升保障发展水平。要继续坚持和不断探索服务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着力坚持解放思想,深刻认识到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改革开放的力度,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做到凡是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要坚决支持和保护;凡是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要坚决禁止和纠正,努力营造致力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大力支持先行先试,以积极的政策支持干事创业者,只要是法律政策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先行先试,鼓励干部大胆工作、勇于创新、锐意改革;坚持把监督干部与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统一起来,严格区分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理直气壮地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宽容失误者,努力营造敢闯敢试、开拓创新、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要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健全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重点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要加强政务环境建设。要按照“服务要优、作风要实、节奏要快、效率要高”的要求,着力加强政务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机关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水平。要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入落实“四个不让” 和“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要求,深化“五比”竞赛活动,加大机关效能督查力度,坚决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中梗阻”问题,加快构建“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要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继续清理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推动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监察提效。要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充分认识到干部不作为也是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不仅要强调廉政,也要强调勤政;不仅要治贪,也要治懒治庸,加强对机关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健全能者上、庸者下、勤者受奖、懒者受罚的干部管理机制,采取随机检查、明察暗访、重点督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的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落实不力、工作不扎实、不作为甚至消极懈怠的行为,促使广大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要突出制度。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一要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要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供制度保障。要健全教育制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建立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要健全监督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完善勤廉巡查、审计结果运用、“四项廉政谈话”等制度,不断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健全预防制度,继续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加快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权力集中和垄断造成的制度风险,努力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要健全惩治制度,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查处案件协调机制,积极推行异地交叉办案、“一案一整改”等制度,依靠制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要注重从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制度宣传教育,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制度、崇尚制度、敬畏制度、维护制度,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努力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建立重要制度执行责任制,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或重大事项的制度执行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及时排除执行中的障碍和阻力,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健全问责查处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发挥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领会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切实做到要求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推动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三、要注重惩防。惩防并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做到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提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水平。
  一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带头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进一步建设好、利用好全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和岗位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要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要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明确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增强监督的制衡力。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特别是要前移监督关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上级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有群众反映和有一些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对其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早拉袖子、早拍肩膀,做到防范在先,促其警醒并自觉改正;要坚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要改进监督方法,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勤廉巡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等工作,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医院院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促进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三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要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规范权力运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健全市场机制,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着力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要完善中介组织,加强中介组织管理,严格准入制度,推进行业自律,强化政府监管,促进规范执业,着力建设诚信公正的社会环境。
  四要切实防治不正之风。要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完善治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腐败案件,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五要保持惩治腐败力度。要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进一步增强惩治的威慑力。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案件线索协调管理机制,形成查处案件的整体合力,努力提高查处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要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 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着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四、要落实责任。反腐倡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整体工作格局,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真情关怀、真诚爱护、多方关心、多方帮助,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抓好任务分解,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要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示范带头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既要严于律己,带头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党员干部的表率,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又要带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推动者,齐心协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推动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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