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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明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国老秘    时间: 2010-1-11 08:19
标题: 三明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市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先后新建了市歌舞艺术大楼、市书画院、市博物馆、三明影剧院、市艺术馆新馆、万寿岩文物园区等一批文化设施。全市“三馆一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的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市现有艺术馆、文化馆13个,公共图书馆12个,全市143个乡(镇、街道)有文化站139个(其中达标文化站104个)。全市有10个博物馆,2个纪念馆;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保单位23处,市、县级文保单位215处;国家历史文化名村2个(尤溪洋中镇桂峰村、清流赖坊乡赖坊村),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5个。
  为加快我市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要求,努力建设以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运行维护、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让全民共享先进文化建设成果。同时,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将福建省建成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的战略定位和“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的部署要求,发挥三明与台湾文缘相承的优势,全面加强明台文化交流,努力把我市建成全省重要的对台文化交流基地。
  一、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2007年至2010年,我市要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7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把无站址或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乡镇文化站加以完善改造,使其发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的基本功能。通过政府组织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和市场有效运作,构建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到2010年,全市乡镇基本建成拥有集图书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教育、体育和老年、青少年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基本实现村有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中心。
  二、大力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创新发展机制的要求,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确保农家书屋公益性质,实行免费借阅制度。坚持整合各种资源,不搞重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村级文化服务设施、村小学校舍、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等,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每个书屋要拥有一定数量的中央、省、市三级重点党报党刊和适合农民阅读的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化类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做到内容丰富、服务规范、群众满意。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列入村级文化协管员的工作职责考核范围。到2010年,全市新建农家书屋471家,2011年、2012年全市新建农家书屋382家,并对879家已有村图书室进行充实改造、加挂农家书屋牌子,到2012年农家书屋全部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
  三、有效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到2010年,全市争取建成6个共享工程试点县,12个共享工程试点乡(镇),30个共享工程试点村,对接全省文物系统和艺术科研单位的文献信息处理自动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各级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室的联网和信息共享。各级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和村文化室要发挥自身优势,充实完善设备配置,成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各级分中心、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加强数字资源库内容建设,不断丰富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加快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建设,在网络建设上要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相结合,实现共建共享,做到资源对接、网络对接、管理对接。
  四、积极实施明台文化交流工程。一是开展祖地文化交流。以海峡两岸(三明)林博会为交流平台,组织客家文物精品展、客家祖谱交流展,举行客家祖地公祭大典,编纂出版发行客家文化丛书;以万寿岩文物园区建设和中村回瑶申报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为工作载体,策划组织开展明台文物发掘与保护学术交流活动。二是开展佛教文化交流。以泰宁县娥媚峰庆云寺作为台湾高僧慈航菩萨祖庭的地位和建宁县曹洞宗作为福建第一祖庭的地位为依托,结合旅游开发,开辟明台佛教文化交流、佛教朝圣旅游的重要场所;同时,通过永安万佛寺和清流灵台山客家文化城项目的规划建设,打造佛教文化、客家文化交流新平台。三是开展宗亲文化交流。以大田“连氏龙井大宗祠”、“萧氏林铺大宗祠”和马氏入闽始祖开基地清流县赖坊乡南山村为重要媒介,推动明台文化交流向宽领域、高层次和纵深化发展。以台胞回明探亲访友、寻根谒祖为纽带,积极开展宗亲民俗文化寻源活动。四是开展抗战文化交流。加强抗战时期台湾国民党党部永安复兴堡、吉山抗战文化遗址等重点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
  五、着力推进挖掘保护地方特色文化工程。重点保护和发展红土地文化,加大对建宁、泰宁、清流等地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抓好红色经典景区的建设,提升红色旅游品牌的知名度。重点保护和发展朱子文化,加快建设尤溪朱子诞生地恢复工程,挖掘整合尤溪桂峰历史文化名村文化内涵,建立以朱子文化为中心的宣传网站,创造条件争取筹办数字朱子学院,加大朱子文化的宣传力度和广度。重点保护和发展畲族文化,加快挖掘整理永安清水、宁化治平畲族的山歌文化、饮食文化、古建筑文化、开闽文化资源,建立大腔戏、大腔傀儡戏、打黑狮等文化生态保护区,培养一批具有表演技能和奉献精神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者。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以各地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和审美价值的古村落(村寨)、古建筑为保护重点,对农村传统文化特征明显、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整体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要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资金,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民间艺术之乡(镇)”、“特色艺术之乡(镇)”和“民间艺术家”的评选活动,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民间艺术、民俗表演、民俗旅游等项目,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人、名品,全面带动基层文化活动的开展。

  (作者为三明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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