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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广州市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09-11-27 08:19
标题: 在广州市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下午,广州市政协、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在这里举行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来自广州地区的政协理论专家、学者和政协工作者的代表群贤毕至,回顾人民政协伴随共和国走过的60年光辉历程,总结人民政协的历史经验,畅谈人民政协事业今后的发展方向,主题鲜明、气氛热烈,闪耀着智慧的思想火花。由于时间所限,许多发言的同志意犹未尽,没能安排得上发言的同志更是似有遗憾。对此,承办这次研讨活动的研究会秘书处,将在会后整理出与会者的发言和这次共收到的260篇论文,并与近年来我市政协理论研究的优秀成果一起汇编成册发给各位,聊表我们的歉意,同时也是作为给政协工作和政治理论研究留下一批珍贵的资料。
    屈指数来,再过14天就是人民政协60年华诞;再过13天,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我想结合今天座谈会的话题,就如何在继承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推进广州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谈三点体会:
    一、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动力,不断推动我市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独裁统治取得伟大胜利的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开创的伟大事业。
    正在上映的电影《建国大业》形象重现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这次会议孕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也宣告了人民政协的正式成立。人民政协的成立,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今年人民政协已满一个甲子。60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共和国一起成长。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政协围绕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政权,推动各项社会改革,进行履职的探索与实践,确立了政治协商的制度形式。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政协代行人大职权的历史使命圆满完成后,在毛泽东的提议下,人民政协确定了“协商国际问题;协商候选名单;提意见;调整关系;学习”五大任务。“文革”十年动乱结束后,在邓小平的主持下,人民政协通过了新的政协章程,确定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纲领,提出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提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规定人民政协可以向县级延伸,拓展组织规模。
    江泽民担任总书记期间,中共中央以通知的形式,转发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首次提出了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的三句话性质。同时,还把团结和民主确立为人民政协两大主题,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确立为人民政协三项职能,开创了政协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先后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三个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其中,《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是中央第一次专门就人民政协工作颁发的文件,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在中共中央的鼓舞下,各级政协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充实履职内容、改进履职方式、创新履职方法,使人民政协事业跨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人民政协60年的光辉历程告诉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原因。我们抚今追昔,重温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和发展规律,就是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拿出广州市政协当年在全国、全省敢于和善于开拓创新的劲头,如率先引进外资,推动对外开放;率先协助市委制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文件,推动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率先建立多党合作共事规则,推动各民主党派更好地发挥自身在政协中的作用;率先创立广州地区港澳委员联谊会,推动港澳人士联谊步入正轨;率先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办“政协之声”,推动政协走进千家万户;率先安排市政协领导与网民“拍砖”互动,推动公民有序参与政协活动;率先倡议开展公益募捐和扶贫助困活动,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率先开展文史工作数字化、多媒体化、网络化建设,推动政协文史资料充分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刻领会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关于人民政协的论述,在前进中开拓,在开拓中前进,不断地推动我市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发展。
    二、以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为契机,开创我市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职能的新局面。伴随着人民政协的诞生,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最基本、层次最高的职能也得到了确定。1949年9月7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前向政协代表所作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便是同中央人民政府协议事情的机构。一切大政方针,都先要经过全国委员会协议,然后建议政府施行。”经过普选,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那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才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是它仍将以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而存在,国家大政方针,仍要经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
    同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以政治协商的形式履行建国的程序,完成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命。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政协具有“协商并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建议案”;“协商并提出参加中国人民政协的各单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的联合候选名单”;“协商并决定下届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的参加单位、名额及代表人选,并召集之”;“协商并处理其他有关中国人民政协内部合作的事宜”等职权。可见,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在人民政协成立之初就已经有了明确规定。
    人民政协与生俱来的政治协商职能,最直接地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职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于推动政协事业的新发展,充分发挥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们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的前夕,9月3日,中共广州市委正式颁布实施《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这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市人民政协的一件要事。大家知道,制定政治协商规程,是省委的要求,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亲自交办的任务和亲自指导形成的一项重要成果。《规程》作为市委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多党合作的一个重要文件,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广州政治协商工作的重要规范,是我市政治体制各方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准则”,是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建设、推动广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发展的重大举措。
    我们一定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规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民政协的一项重大任务,充分认识实施《规程》,对于加强和改善全市各级党委对政治协商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克服政治协商的随意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对于推进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广开言路、广集民智、广纳民意、构建全省“首善之区”的重要意义。
    要主动适应实施《规程》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贯彻《规程》与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成效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全面提升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水平,开创我市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新局面。
    三、以推动人民政协理论创新为抓手,在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的实践中不断取得新突破。人民政协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革命具体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
    人民政协60年发展的轨迹表明,人民政协事业的创建和发展始终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引。正是在毛泽东关于人民政协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创建了人民政协,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正是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的指导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协完成了思想路线和指导方针的拨乱反正,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正是在江泽民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论述的指导下,人民政协事业承上启下、蓬勃发展。正是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的指导下,人民政协事业继续开拓创新,向前推进。正如贾庆林主席指出的一样:“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实践证明,人民政协事业的创建和发展,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人民政协理论指引下前进的。”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政协事业面临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我们要更加认真地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三代领导集体核心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的论述,着眼于历史实践和现实实践的总结与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全面加强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
    当前,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虽然在若干重大理论观点的研究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如,关于人民政协的“三大理论基石”问题,关于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形式的问题,关于人民政协的基本性质及科学定位问题,关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定性问题,关于人民政协“四位一体”的自身建设问题,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的问题。不仅都有了新提法、新概括、新定位、新要求,而且还收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得到了认可。但是,从总体来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滞后于政协实践,未能适应政协实践创新和整个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人民政协理论体系建设刚刚“破题”,急需不断加以丰富、完善和发展;人民政协理论队伍比较薄弱,难以适应理论研究要求;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认识还不到位等。总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仍然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非常薄弱的领域,是人民政协工作中亟待加强的一个重要环节。
    广州市政协是一个有着60年历史的地方“老政协”,身处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历史和社会大背景,在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方面有许多得天独厚的资源,也面临着许多急需破解的政协理论问题。广州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为全国政协系统最先成立的地方政协理论研究社团,近年来,在广州市政协和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指导下,政协理论研究越来越活跃,但是研究的广度、深度、成果的水平还不够高。今天,两会共同主办纪念人民政协60周年理论研讨会,就是想借纪念之机,唤起各级领导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高度重视,唤起专家学者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热情参与,唤起政协工作者和政协委员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信心,共同把广州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搞得更加扎实、更加活泼、更加富有成效。我希望我们全体政协工作者、政协理论工作者着眼于新时代、新实践,着力研究把人民政协60年尤其是广州市政协60年丰富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的问题,推动政协工作的创新、政协制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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