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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创农字号商标品牌的理性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沙市秘书    时间: 2009-11-23 08:32
标题: 对创农字号商标品牌的理性思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上采用的。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农字号商标特指用于涉农产品的商标。

    据调查,泰宁县现有注册商标85件,属农字号商品的注册商标数量不多,叫得响的品牌仅有杉阳雷公藤、大金湖生态茶、三剑峰美味鱼等,要想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必须有一批知名品牌,以此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泰宁县工商局成功办理了“上清溪”、“小健”等农产品图形、文字商标注册3件,还把朱口小籽花生、上青茶籽油和上青豆腐作为地理产品认证申报。泰宁县农字号注册商标少的原因,一是因为少数涉农企业主对注册商标认识不足,认为“皇帝女儿不愁嫁”,产品好自然有销路,商标可有可无。二是因为有的业主嫌办理手续麻烦,积极性不高。

    对此,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引导和服务好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出农字号商标品牌,促进企业发展、农民增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新课题。

    一、加大农字号商标的宣传力度。支持与培育农字号商标发展工作,旨在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必须加大商标的宣传力度。泰宁县工商局的商标股以及基层工商所积极走向农业生产一线,深入到农产品生产基地、深入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入到有关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和协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加大对涉农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宣传的力度,提高涉农企业、农民群众及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鼓励、指导他们积极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提高农林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此外,泰宁县工商局还开展“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宣传月活动,召开涉农龙头企业座谈会,举办咨询活动,发放《商标知识六十问》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增强企业的商标意识,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实施品牌兴农战略,以品牌促销售,以品牌促增收,以品牌促发展。

    二、做好农字号商标的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的实质是农村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农字号商标调查工作,实质上也是深入农村对农村工作、涉农企业进行调研。深入农村、农户和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农产品的资源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和农民开展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对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农副产品进行梳理、筛选、排队,对“优、新、特”产品尽快动员经营者对其产品申请注册商标。县工商局加强调研和指导,制定辖区内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培育工作计划,提高涉农商标注册申请质量。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实完善全县商标库,按照申请的类型,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商标注册率,增加注册商标总量。据调查,泰宁县现有涉农企业97家,农产品有5大类28个品种,已注册商标有46家企业,21个品种,占注册总数的47%。通过调查摸底,泰宁县工商局已全面掌握了全县经营农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模、特色,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提升农字号商标实用价值。商标价值是指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泰宁县工商局着力推广“公司+农户+商标”的经营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品牌化水平。

    对有抵押商标专用权意向的企业,泰宁县工商局积极协助鼓励农字号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寻找有关评估单位对商标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后再进行贷款,最多可以贷商标价值的40%。泰宁县工商局还支持涉农主体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向他们推荐信用和潜力较好的涉农企业和农户,帮助企业和农户解决好融资难问题。

    三、大力推进品牌兴农战略。在涉农企业和广大农户中,广泛开展合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涉农企业建立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农户”创建活动,提高“订单农业”合同双方的合同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结合泰宁县实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审核把关,有关部门参与修订,共起草农、畜、水产品订单农业合同参考文本5种,基本涵盖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农村各个行业。组织人员对全县涉农企业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涉农企业在格式合同启用前,必须主动提供样本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并加盖“订单农业合同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正式启用。加大行政指导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涉农企业格式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对涉农企业格式合同的监管,确保了其条款的公正性、合法性,减少了合同纠纷,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强化巡查监管,努力减少涉农订单合同的违法率。明确了基层工商所合同专管员工作职责,加强对涉农企业使用格式合同文本行为进行签约指导、跟踪监管,依法监督涉农企业严格按约定收购农产品,不得压级压价、打白条或以种种理由拒绝收购。引导教育农户提高履约意识和履约水平。坚决查处重大违法合同行为,努力减少各类涉农合同纠纷,促进“订单农业”快速发展。

    四、做好农字号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利益、农民的利益是天字号的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责无旁贷的。为切实做好涉农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泰宁县工商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专用权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侵权行为的发生。

    保护名牌与争创品牌同样重要。泰宁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作用,在农产品企业中建立打假维权网络,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加大农产品商标的监管力度,有效地打击各种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中,泰宁县工商局一是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加快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二是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积极引导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者行业自律,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农资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制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通过“诚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认真开展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三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农资案件6起,罚没款1.101万元。四是农民消费者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作为监管重点,并根据市场巡查、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时发布消费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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