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准入服务,催生市场主体。按照省局要求以及永安市委、市政府的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将扶持设立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列为全局的工作重点,积极引导拥有《林权证》的林农登记成立各类市场主体。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总局、省局出台的系列优惠政策印成小册子分发给林农,因势利导,在林农自愿的基础上,登记设立成立各类市场主体。二是在注册大厅专设“扶持林业发展服务平台”,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将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权限下放至工商所,方便林农就近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以来,共扶持设立涉林企业79家,注册资本4.26亿元,其中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76家,注册资本4.15亿元。
二、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林业经营周期长,社会资本进入滞后,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涉林企业融资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该局积极作为,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融资。一方面,利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助企融资。立足国家开发银行与永安市政府签订林业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深入涉林企业和金融部门,积极宣传,扩大影响,主动了解企业困难和要求,掌握第一手资料,架起企业与银行之间信贷的桥梁;在永安红盾信息网公开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质押登记的相关资料,方便企业下载;实行“审核合一”制,及时进行受理、审查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一律当场予以办理登记,提高办结时效。今年以来,共办理涉林动产抵押贷款7笔,为企业融资5330万元,深受涉林企业好评。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针对永安市涉林驰著名商标较多,而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牵头人行、银监会、各国有商业银行、驰著名商标企业、商标评估机构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学习研讨《福建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探讨金融机构提出的意见,听取商标评估机构对商标评估程序的说明,同时深入涉林企业,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对希望通过商标质押获得贷款的涉林企业进行全程指导。目前,永林集团与工商银行已达成意向,拟以“永林蓝豹”商标质押贷款5000万元。
三、实施商标战略,打响林业品牌。按照“引导一批、盘活一批、争创一批、打响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培育涉林商标。一是通过开展业务咨询、送法进林间等活动,加强对《商标法》、商标品牌培训典型事例的宣传,增强林农的商标品牌意识。二是对有商标注册意向的林农提供上门指导、上门办理业务等服务;对一些较有影响、较有培育潜力的涉农企业,做好驰著名商标推荐申报工作。今年以来,引导注册涉林商标4件。三是及时提醒涉林企业有效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避免重大损失。今年以来,帮助涉林企业进行商标续展1件,延续认定著名商标3件。四是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争创驰名商标,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要争创著名商标”为目标,对涉林龙头企业,采取“一对一”结对方式,进行跟踪帮扶。今年该局在前年成功指导永林集团“永林蓝豹”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基础上,将永安市大地竹业有限公司的“家丰”商标争创驰名商标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对其申报过程进行全程指导,目前“家丰”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已经起步。
四、强化订单管理,保障原料供应。将木、竹、笋及制品的交易合同列入农业订单合同监管范围,积极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具体由木竹加工企业与涉林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以涉林专业合作社经营的林场作为企业原料林基地,实行资源定向培育,为企业提供优质原料,企业则负责为林农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持,实现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强强联合。同时,要求工商所片(段)长对林业订单合同的签订、履行等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今年以来,该局共指导审查林农订单5000份,涉及金额3300多万元。
五、加大执法力度,稳定林业秩序。由于林业市场自律制度不完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为此,该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并深入开展12315消费维权进林区活动,建立健全12315举报网络,构建林业保护体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红盾护林”行动。今年来共查处涉林案件9件,罚没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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