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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锦铭同志在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打印本页]

作者: 人大办    时间: 2009-8-5 09:29
标题: 张锦铭同志在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张锦铭同志在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八日)

 

同志们: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村规模调整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把握重点,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村规模调整工作。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作工作部署。

一、明确目标

我市行政村规模长期以来未作过调整,但从周边县市的情况来看,余杭、桐庐、萧山分别在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完成了村规模调整,临安、建德、淳安也在近期相继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全市共有611个行政村,行政村规模、布局等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展村规模调整工作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群众所愿。同时,当前我市农村各项工作推进顺利,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基础比较扎实、客观条件基本具备,开展村规模调整工作正当其时。

(一)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指导思想

这次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围绕“规模调大、布局调优、班子调强、发展调快”的总体目标,坚持有利发展、尊重民意、依法规范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打造“富裕阳光之城”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发展经济增强实力的原则。行政村规模调整的立足点是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我们要从促进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鼓励富村带穷村、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布局较优、实力较强的行政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是坚持依法办事和村民自治的原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浙江省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规定,尊重民意,依法实施,规范操作。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的原则。要尊重历史变迁,兼顾自然地理条件、经济流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生活习俗,统一规划,就近就便进行适度调整。

四是坚持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的原则。在调整过程中,坚持全市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社会稳定。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村规模调整的实施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村规模调整工作。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督导组组长是各乡镇(街道)村规模调整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五是坚持与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布局规划相结合的原则。村规模调整方案的制定要结合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布局规划,做到科学合理,地理条件特殊的村可以实施跨乡镇、街道调整。

(三)行政村规模调整的目标范围

行政村规模调整应因地制宜,全市总的调整幅度要求在45%以上。各乡镇(街道)上报市里审批的调整方案,要求行政村数量至少减少45%,否则不予审批。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村,人口宜在1500人至3000人左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所在村及其它中心村和经济强村的规模可适当扩大。

同时,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村,应予调整:一是“小、弱、散”村,人口外流多,常住人口在800人(偏远山区600人)以下的;二是村与村之间关系密切,地域相连,地理位置相近,交通方便的;三是村集体经济困难、村级班子薄弱的;四是因中心村建设和城镇建设需要的。

(四)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方法步骤

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定政策、组织部署阶段。主要是制定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有关政策,建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12月7日下午5时前,完成收缴各行政村印章、帐簿,冻结银行帐户。市农办要组织农经干部和村级会计代理中心会计进行清产核资业务培训。市级各机关部门要立即开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明确要求,强调纪律。各督导组成员迅速赴乡镇(街道)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时间是12月8日至12月13日,各乡镇、街道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统一思想,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组织,开展座谈、走访等活动,广泛征求各层面意见,形成本乡镇、街道的调整初步方案,并报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

第三阶段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12月14日至25日,共12天。主要任务是各乡镇、街道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征求意见,统一方案,并召开各行政村全体党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形成决议,并逐级上报行政村规模调整请示报告和方案,经市政府批复后,召开新村成立挂牌大会,公布新村班子成员。

第四阶段为建章立制、总结完善阶段。时间为12月26日以后,主要任务是各新村明确班子分工,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建立新村工作制度,制订新村发展规划,积极稳妥地做好新村集体资产融合等各项后续工作,保障新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

行政村规模调整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是一项重大的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复杂的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握好六个重点,稳妥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一)调整方案制定要科学慎重。在方案制定上,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意见是:“不搞‘一刀切’,但要‘切一刀’。”所谓不搞“一刀切”,是指考虑到各地的差异性,在方式方法上不搞统一标准,各乡镇、街道应该因地制宜推进这项工作。所谓“切一刀”,是指每个乡镇、街道村规模调整的幅度必须在45%以上,时间进度要与市里的工作计划同步。乡镇(街道)是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主体,必须认真研究,仔细分析,负责制定具体的调整方案。拿出来的方案既要符合目标要求,又要切实可行。在方案的审查上要坚持“三上三下”,具体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集体资产处置要妥善到位。妥善处理好原有各村的集体资产,是干部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要因村制宜,区别对待,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搞好集体资产的融合工作。具体的政策,要严格按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中村级集体资产清理与处置的实施意见》执行。调整期间,原行政村集体资产要全面进行清产核资,货币资金暂时冻结,做到只进不出。集体资产处置方案有直接全额融合法和承认差别融合法两种,选择资产处置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如何加快推进原各行政村集体资产的融合,确保平稳过渡。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新村,资产融合率必须达到100%。

(三)配强配好村级班子。新村成立后,原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不再保留。新村党组织,统一设置为村党支部;新一届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产生前,其职能由临时设立的村务工作领导小组、社务工作领导小组代行;共青团、妇代会、调解、老龄等配套组织按照村党组织的设置模式对应设置。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原村干部和在岗工作人员只要积极支持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一般可以继续安排在新村岗位工作,待遇仍按本人在原村时的标准,享受到明年村支两委换届为止。原村村民(社员)代表一般仍作为新村的村民(社员)代表,参与新村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协助新村班子开展工作。

(四)村民(社员)代表决议形成要充分有效。各乡镇(街道)要重点开好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前必须摸清代表的思想动态,做好政策性解释和思想工作。对合并为一个村的原各行政村,应在条件成熟后的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同步召开,并做好会议引导,必要时可事先物色典型人物先发言,营造会议气氛,确保会议一次成功。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审议调整方案,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到会参加,所作决议必须经全村半数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五)村址村名确定要合情合理。新村办公地点和名称是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同初步调整方案一起进行调研,并报市行政村规模调整领导小组和市地名办预告审议。其中,办公地点的设置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尽量利用原有办公场所。新村取名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利益,用字规范,含义健康,充分考虑当地历史文化、传统习俗、地理环境、外界知名度等因素,兼顾原各行政村利益,并在全市范围内不得重名或同音。

(六)档案资料移交要规范完整。村级档案是村集体的宝贵财富,要抱着“尊重历史,服务现实,重视未来”的态度,加强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村文书、财务、科技等档案管理。各种档案要在乡镇(街道)领导小组的监督下,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村规模调整中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印章的收缴和刻制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档案和印章不得借故销毁、变卖、占有或拒交,否则作违法、违纪处理。

三、落实责任

在行政村规模调整过程中,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推进,按时保质完成,确保全市农村社会政治稳定。

一要吃透政策。要妥善处理好村级集体资产,因村制宜,不搞简单平调。要依法处理好原有的各类经济关系,明确“三个不变”:即原村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山林、茶山、果园、水面等合同关系保持不变;原村制定的村民福利待遇等其他有关经济政策保持不变;上级对原村已确定的扶持政策和开发项目保持不变。为保障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工作经费和新村的运行经费,市财政按新村涉及调整的原村数给予每村3万元补助。乡镇(街道)在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每减少1个村给予乡镇(街道)1万元补助。

二要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了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给每个乡镇(街道)都下派了督导组,并由市四副班子领导担任联系领导,直接督查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作为这项工作的主体,要尽快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开始实质性工作。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一些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村,班子成员要包干负责。要选派得力的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帮村工作,并建立责任人制度,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要精心组织。一是要认真开好有关会议。整个调整期间,镇村一级大的会议主要有三个。首先是乡镇(街道)班子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工作步骤、工作职责和调整建议方案。其次是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班子成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再次是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调整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要精心处置好各类疑难问题。对调整中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要做好工作。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妥善处理好,一时难以处理的可以先放一放,待合署工作搞好后再作出具体处理。三是要高度重视群众来访工作。对带有群体性倾向的苗头,要及时发现,上下沟通,果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调整中,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相信和依靠他们,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

四要严肃纪律。在调整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同志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到不利于村规模调整的话不说,不利于村规模调整的事不做。特别是在已经明确的原则、政策、重要步骤和关键环节上,只能做“规定”动作,不能做“自选”动作,否则,将严肃处理。

同志们,全市村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我们一定要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有力的举措,迅速投入到村规模调整工作中去,为拓展我市的发展空间、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建设“富裕阳光之城”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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