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良同志在全市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这次全市文化工作会议,是在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七大”以及中央、省、杭州市关于文化建设的有关精神,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部署当前我市农村文化建设任务,为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创建文化强市做好准备。下面我讲三方面内容。
一、总结2007年我市文化发展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市文化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富裕阳光之城”,以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推进和谐文化建设、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为主题,继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促进繁荣,各项文化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的中心工作。通过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内容、队伍等方面的建设,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初显成效。
1、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得到进一步健全。新一轮城区文化设施建设摆上议事日程。2007年通过多次调查研究,确定在鹿山新区建设大文化艺术中心(内含文化馆、博物馆、杭越三团、广播电视台、档案局、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等),该项目将于2008年完成规划设计并动建。乡镇(街道)及村一级文化设施建设通过以创促建加以推进。全年共创富阳市级文化示范乡镇(街道)6个、文化示范村(社区)34个;创杭州市级文化示范乡镇(街道)2个,文化示范村(社区)2个(其中村、社区各创建1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覆盖全市,其中春江街道民主村等4个行政村成为首批杭州市级远程教育示范点。
2、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加强文学艺术创作,全年文学艺术作品在省、杭州市各大赛事中,获奖项60余项,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600多件。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全年举办大型文艺活动22场,大型文艺赛事14场。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其中文艺下乡1300余场、电影下乡1500余场、戏曲下乡500场、图书下乡11000册。开展各类文化艺术培训、文艺采风、作品加工、艺术交流等活动,其中“乡土讲堂”的开设,深受市民的喜爱,尤其是国际排舞培训深入到村一级,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培训辐射人数近万人。拓展城乡图书阅读网络,全年新建馆外图书流通点55个。发挥文物保护单位的社会教育功能,郁达夫故居和受降厅全年接待观众3万余人次。
3、公共文化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文化兴盛,人才为上。积极推行“人才兴文”战略,对文化专业队伍、乡镇街道文化员队伍、文联下属的文学艺术协(学)会的建设,努力改善现有人才队伍的素质结构。去年,在各方努力下,人才跌出,硕果累累。文学方面,有了一批经常能在外地发表作品的诗歌作者,中短篇小说创作开始形成小型群落,方格子的短篇小说《锦衣玉食的生活》获《小说选刊》“贞丰杯”2003-2006年度全国优秀小说奖;书法方面,孙香军的篆书作品入展第九届“国展”;摄影方面,杨之爱的作品《母子》入选中国第22届摄影艺术展;民间文学方面,赵和松的故事《站在明处说话》荣获“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故事奖”;影视方面,吴虹胭独立编剧的电视连续剧《英雄虎胆》在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热播。通过举办三江歌手大赛、富春电视歌手大赛等,涌现不少文艺新人,我市青年歌手赵姝、袁野已走向全国。组建民间文艺团队,目前我市民间职业剧团有16支,民间演出团队20支,群众业余文体队伍1026支。非营利文化组织不断涌现,2007年我市民间先后创办了场口青江村艺术团、东吴古文化研究院、茶文化研究会、罗隐研究会、吴越文化艺术中心等文化团体,这对培养我市文化艺术人才、繁荣我市文化起到积极作用。
(二)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步伐加快
坚持贯彻文物“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开发,提升我市文化遗产的影响力,2007年我市被省文化厅评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先进集体。
1、文物保护工作亮点纷呈。文物部门积极探索文保工作新机制,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各项文保工作。完成联魁塔等一批文保单位维修工作,高质量完成省级文保单位恩波桥、受降厅“四有”档案建档工作和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80件馆藏文物的信息采集工作,这两项工作标志着我市省级文保单位和库藏文物管理已达到省级和国家级标准。考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受降至余杭、受降至场口两条公路和杭州东洲综合轮船码头前期考古工作。开展胡震、施肩吾、孙权、罗隐等名人文化研讨会,以及李拓军用藏品展、富阳家谱展等,弘扬本土文化。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新阶段。市政府出台了《富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建立“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一乡一品”建设初显成效,灵桥镇被列为浙江省“民间书画之乡”。
(三)文化产业进入自主发展新时期
2007年全市文化企业提供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社会文化生活的繁荣和发展。特别是农村文化产业得到进一步培育。大力培育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文化经纪人,促进我市农村演出市场发展。将“一乡一品”、“一村一业”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使灵桥书画、常安根雕、高桥湖笔、富春街道布画等成为特色产业。积极引导竹纸制作向文化用纸、礼品包装用纸、佛教用纸等多元化方向发展,扩大竹纸制作这一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生产能力。
(四)文化(文物)市场监管有力
2007年我市全面推进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和深度,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1、文化市场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网络组织,加大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为确保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当事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行政许可审前公示制和行政处罚程序公示制,推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和案件处罚前约谈制,等等,使合理执法、和谐执法理念真正落实到位,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效能。
2、文化市场监管常抓不懈。实施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324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3145家次,受理各类举报86起,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单位36起,收缴各类非法物品7116件,取缔无证经营单位9家。通过“主题整治月”活动加强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地卫整治、地下“黑网吧”、无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非法出版物摊点、淫秽色情表演等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力度,有效净化了文化市场。
回顾2007年我市文化领域的工作,发展引人注目,成绩令人鼓舞。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的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不相协调;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迫切需求还有距离;与“十七大”提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距离甚远。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为突破口,以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为目标,狠抓落实,积极行动,要把“好字优先、干字当头”作为文化工作的主基调,统筹城乡文化协调发展。
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文化建设任务
近年来,富阳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山水文化名市”战略,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考核力度,农村文化建设初显成效。但我们还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促进乡风文明、培育新型农民为核心,一手抓农村文化事业繁荣、一手抓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与规范,大力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根据中央、省、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确立“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是:至2010年,全市农村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富裕阳光之城”和“山水文化名市”建设要求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文化阵地覆盖面、文化资源利用率、文化服务能力等主要发展指标全省领先。力争在2009年创建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市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建设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和特色博物馆。65%以上的乡镇(街道)成为“浙江东海文化明珠”,40%以上的乡镇(街道)成为杭州市级文化示范乡镇(街道)。完成140个富阳市级文化示范村和300户富阳市级文化示范户建设。加强群众文化骨干培训,培养农村文艺团队和农村文化经纪人。发展村社文艺,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支以上农民业余文化队伍。扶持、鼓励农村自主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各乡镇(街道)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农民群众为主体的文化展演活动。每年送文艺演出、电影、图书到基层,保证每村每月安排放映一场电影,各乡镇(街道)每2个月安排一次文体活动。重视“一乡一品”特色文化建设,使60%以上的乡镇(街道)有自己的特色文化品牌。建立农家书屋,出版发行网络覆盖到乡镇一级。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富阳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各级政府的农村文化投入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
(二)突出抓好农村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
根据我市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文化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努力做到共建共享。加快对鹿山新区文化艺术中心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努力把它建设成为民生工程、景观工程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大力度推进乡镇综合性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的标准化建设,满足农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设施要求。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社基层服务点建设,确保广播电视“村村通”、“优质通”、“长期通”、“数字通”。
2、文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服务优良的文化队伍。加强对市级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对乡镇文化员队伍建设,做到:配齐、配强、懂文、姓文(文化员队伍务必专职专用),这是发挥乡镇文化站对村级文化建设辐射、引导、指导作用的关键。设立每个行政村一名公共文化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村级文化的指导、管理。要健全农村业余文艺骨干网络,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经纪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俗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力争实现每村一支或多支业余文化员队伍的目标。
3、文化活动建设。根据“就近、方便、经常”的原则,不断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探索文化、卫生、教育“三下乡”活动长效机制,鼓励各级文化单位送戏、送书、送电影、送文化科技知识到基层;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体验生活,努力创作出反映农民精神风貌的文艺作品,繁荣农村创作。继续推进“文化示范村”、“文化示范户”创建活动,激活农民群众自种文化的热情。结合地方经济特色,继续做好“龙门民俗风情节”、“新登桃花节”、“里山安顶茶叶节”、“拔山高峰茶叶节”、“白鹤火柿节”以及“灵桥书画之乡”等品牌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文化实体。鼓励农民发展文化产业,允许农户自办图书馆、民间博物馆、艺术馆等,经审批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文化活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确保农村文化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规划。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农村文化建设的领导责任。把文化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考核。市里已经把文化艺术中心等项目的建设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各乡镇(街道)要把省级东海文化明珠、杭州市级文化示范乡镇(街道)、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基层文化设施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扶贫攻坚计划,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给予支持,确保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落实到位。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对中心镇、中心村文化建设的规划。
2、健全保障措施,严格考核评价。各级财政要统筹计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创省级东海明珠工程继续执行“以奖代补”政策。市财政从2008年起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设立了全市文化活动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1元标准设立了文化精品工程和文化人才工程奖励扶持基金。各乡镇(街道)也要配套设立人均1元的文化活动专项资金。文化事业费每年递增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比例。市财政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60万元图书购买专项经费,并逐年递增。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带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严格督查考评。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和相关评价机制,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农村文化建设绩效考核的比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也要将农村文化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三、2008年重点文化工作安排
1、推进文化创先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创建和各级文化示范乡镇(街道)、文化示范村、文化示范户创建。
2、加快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动建城区大文化艺术中心,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活动室建设。
3、继续实施精品工程,出台《富阳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办法》;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创作反映现实生活、弘扬主旋律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做好新编传奇故事剧《梅花谣》舞台创作;做好第十二届郁达夫文艺奖评选工作。
4、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积极实施“四个一文化工程”,丰富群众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
5、进一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加强文物保护,组织开展全国第三次文物大普查;做好2个文保单位的维修;加强文物考古;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非遗”保护组织,开展非遗普查,建立“非遗”资源数据库,积极申报省、市“非遗”保护名录。
6、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引进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民营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继续发展文化行业协会建设,不断繁荣文化市场。
7、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抓好重点监管,净化文化市场。
8、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公益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继续开展公益文化项目推介活动,努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实现我市文化发展的新突破,事关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事关我市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事关农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任务艰巨而光荣。全市上下要切实加强领导,群策群力,努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保质保量完成2008年各项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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