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良同志在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广播电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我市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分析问题,明确目标,研究部署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方面的意见。
一、肯定成绩,振奋精神,全面总结回顾2007年度合作医疗工作
2007年,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今年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我市被评为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市,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力度大,农民参保意识明显提高。去年底,市委、市政府召开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后,市合作医疗办公室在市广播电视台、富阳日报社的大力配合下,充分利用电视公益广告、合作医疗专栏,全天候滚动播出公告,在《富阳日报》上刊登群众关心的合作医疗政策,进行多途径、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通过召开动员会、张贴标语、横幅、有线电视、巡回宣传车、公开信等多种手段,对群众进行了深入的宣传教育,并与相关行政村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等多种途径,使宣传筹资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合作医疗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今年,市统计局组织的四大民情民意调查中,不愿意参保的为零,这也充分说明了广大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可。
(二)筹资工作扎实,群众参保率进一步提高。筹资工作主要落实在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政班子集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去年的筹资工作正值两会代表选举期间,工作异常繁忙,尽管如此,很多干部在完成其他重要工作的同时,利用晚上及休息天时间,主动上门入户做工作,正是由于各乡镇、街道的得力工作,全市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组织发动了492169位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占应参保农业人口数的98.7%,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3个百分点,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很多乡镇(街道)还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如A类乡镇(街道)中鹿山街道、灵桥镇参保率达100%,富春街道、新登镇、受降镇、春江街道参保率达99%以上;B类乡镇中永昌镇、渌渚镇、环山乡、里山镇、万市镇、春建乡参保率达到95%以上;C类乡镇的常安镇参保率达100%,新桐乡、胥口镇、龙门镇参保率也达90%以上,成绩显著。
另外,城镇非医保居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18123人,也比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城镇非医保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市医疗保障体系的补充,使我市基本实现了医保全覆盖。
(三)政府投入加大,群众受益率大大提高。 去年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合作医疗的投入,合作医疗总筹资额从每人70元提高到111元。同时,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范围,从4月份开始,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范围从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统一确定为15%。据统计,截止9月30日,全市共有50余万人次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报销总支出达3099万元。其中,住院报销13503人,支出2485万元,平均每人次报销1840元;普通门诊报销49万余人次,支出540万元,特殊门诊报销2619人次,支出75万元; 报销额在1万元以上的有512人(3万的有41人)。各项指标较去年均有大幅度的提高。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四)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报销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系统为参保群众看病报销提供了便利,一方面我们在2006年的基础上,根据报销政策的调整,对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进一步优化升级,使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及时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将信息管理网络进一步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市卫生局根据《富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要求,严格把关农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包括永昌、里山、高桥、渌渚等地的2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到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也就是说,这些地方的参保农民在村里的服务站看病也能享受到门诊当场报销服务,无需来回奔波了。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也纷纷结合各自的实际,进一步健全市外就医费用全程代办工作体系,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大大方便了当地参保农民。
为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正确使用,市卫生、财政、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资金监管,开展资金使用统计审计。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努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网上实时审核,严肃查处违规报销行为。今年4月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合作医疗外伤病人住院记帐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实行合作医疗外伤病人准入制度,对一些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事故等不符合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外伤事故坚决不予记帐报销。这一举措从源头上杜绝了外伤事故骗取合作医疗基金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基金使用的安全性,切实维护了参保农民的正当权利。
(五)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延伸服务进一步拓展。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从整体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长期工作,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工作,是破解“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市自去年开始实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均可免费享受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内容按医院正常收费人均需100多元,远远高于农民自己缴纳的合作医疗经费。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市共有近34万农民参加了体检,体检完成率为70%。建立家庭健康档案近27万份,建档率为100%。查出患有高血压、胆结石、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有6万余人,占总体检人数的18.47%。各医疗机构不仅为所有体检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而且及时向查出疾病的患者反馈信息,提出医疗保健建议和各项延伸服务。
在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市卫生局还专门开发了一整套农民健康体检管理软件,集中采集参检人员的体检信息,实现数据化信息管理。社区责任医生可根据软件慢性病管理模块提示,对体检出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患者进行长期随访检查,由此大大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的认知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群众对合作医疗政策仍一知半解;合作医疗工作在各乡镇(街道)之间发展仍不够平衡,部分乡镇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参保率相对较低;健康体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参检率有待于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必将影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推进,影响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影响我市建设“富裕阳光之城”的宏伟目标。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明确目标,创新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08年度合作医疗工作任务
2008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基本目标是:提高筹资标准,筹资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150元);全市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中根据年初划分的原A、B、C类乡镇(街道)参保率分别达到98%、95%、93%;积极探索合作医疗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有机结合,使农民小病不出社区,让更多的老百姓得到实惠。为更好地完成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机制,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保。通过几年的政策宣传,合作医疗制度在群众中已有了良好的基础,但要使这项制度真正深入民心,长期受到农民的欢迎和拥护,还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工作。今年与往年不同,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提高对农民的医疗保障力度,对部分政策作了较大调整:一是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筹资额度。将个人、乡镇(街道)及市级财政补助部分均作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具体来说,就是个人筹资额由原来的25元,提高到今年的35元,乡镇(街道)财政补助部分由原来的5元提高到25元,市级财政提高到90元,总额达到150元。市本级与乡镇(街道)二级政府将投入5900多万元资金,这些资金均要用于每一位生病农民。还有体检经费市财政要投入1000多万元。二是提高了合作医疗报销待遇。合作医疗参加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门诊报销比例由原15%提高到2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15%不变;住院医疗费用仍按分段计算的办法报销,起付线仍为500元,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501-10000元报销55%、10001-20000元报销65%、20001元以上报销70%,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额由原3万元提高到6万元(详见新修订的《富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三是扩大了病种报销范围。孕产妇住院费用报销享受其它疾病住院报销同等待遇。另外,城镇非医保居民的合作医疗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
应该说,筹资额的提高将不可避免的带来筹资难度的增加,所以,下一阶段,市卫生局、市级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目的、内容和作用等方面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好相关职责。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广播、宣传窗(栏)、公开信、工作快报、报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四年来农民群众心里存在的疑虑和误解给予耐心细致的回答,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而顺利推进这项工作。
(二)创新机制,确保筹资工作顺利完成。从四年的实践看,筹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乡镇、街道务必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一个时期内党委、政府最重要的议事日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落实。这也是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重视三农建设的重要体现。一是要及时调整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组织和办事网络,进一步完善宣传、筹资、报销等工作机制;二是要通过层层会议、进村入户、深入基层、签订责任状等方式,统一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形成步调一致、齐心合力的工作氛围;三是要推广好的做法,采取乡镇干部责任到村、联村包干,村干部责任到组、联组包干,村民小组长负责到户、联户包干等办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资金筹集的及时、足额完成。四是要认真细致做好参保人员的资料信息统计及数据录入工作,做到录入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资金款项与人头数一致。五是市合医办要加强业务培训,并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帮助乡镇、街道解决推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监管,确保基金正常运行。筹好、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效益,是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一是要筹好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的收支,采取“一次缴费、全年使用”的方法,今年的12月10日为下一年度的缴费截止日,明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结算年度。因此,各乡镇、街道要在今年12月10日前将个人缴纳的统筹资金,一次性上缴市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缴费截止日尚未缴纳统筹资金的,不得享受报销待遇。二是要管好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采取“全市统筹、一级管理”的方式,单独建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三是要用好资金。合作医疗资金是农民的保命钱,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市合医办及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滞留、挪用、浪费合作医疗基金等问题,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虚报冒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除扣减补助资金外,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乘势而上,锐意进取,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富裕阳光之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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