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推进民主监督工作
车达卫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之一,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格局所确定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这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而采取的战略举措。因此,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既是各级政协必须关注和认真思考的一个理论课题,也是富于创新性的一个实践课题。
正确处理民主监督中的相互关系
开展民主监督要抓住其代表性、协商性、灵活性和公正性等特点,从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地位出发,探索民主监督工作的规律,把握民主监督的政治性、协商性、全局性和结合性等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关系,推动民主监督实践的发展。
一是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包括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体系。目前,虽有党内、人大、政府等权力监督,相比较,政协组织位置超脱,一般不受局部或部门利益的局限,其监督具有视野广、包容性强等特点。政协民主监督源于群众监督,又高于群众监督,是一种有组织的民主政治监督。民主监督有别于政体内的监督,又与政体内的监督不矛盾,相辅相成。民主监督既体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体现构建和谐社会和统一战线的客观需要。但对民主监督,我们不能过分强调这种监督,甚至取代其他监督;也不能忽视这种监督,妄自菲薄。政协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人大、政府、纪委、信访、新闻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交流情况,反馈信息,理顺关系,共同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监督网络,使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的民主监督工作良好格局,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民主党派监督的关系。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都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多党合作的体现,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他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民主党派监督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监督在许多方面都是通过政协例会、提案、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监督。政协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大舞台,离开政协组织,民主党派很难开展好民主监督;而政协没有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也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既重视二者之间的联系,又要尊重各自的特点;既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完全分割,要正确把握这种辩证关系,区别对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民主监督工作。
三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政协作为政治协商机构,不同于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其实施的是民主监督,没有党纪、政纪的约束功能。被监督者听取不听取、接不接受、采不采纳批评建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民主监督的意识和作为。因此民主监督,不是对党政部门工作的干预和束缚,是促进部门更好地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作为监督者,要加强与被监督者的沟通与协商,取得相互理解和支持,对被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批评,同时还要真诚地帮助被监督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被监督者,主要是强化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意识,把接受民主监督列入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及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提高工作实效。
四是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首先是提高认识,敢于监督。当前,有些政协委员对民主监督仍存在认识上的偏差,顾虑较多,缺乏监督热情。因此,要做到敢于监督,必须解决好认识问题,明确政协的地位和作用。其次是把握尺度,善于监督。政协工作把握“度”非常重要,就是要把握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最佳结合点。善于监督必须讲原则,准确定位,还要讲艺术,提高监督效果。政协开展民主监督,不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要按照政协章程办事,注意不要随心所欲,不是什么事都去监督;不要总站在对立面来挑毛病和指责;不要借题发挥,发牢骚、泄怨气;也不要操之过急,强求他人必须采纳意见建议。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形式和方法,善于协调方方面面关系,善于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善于发挥政协的作用和优势,鼓励各民主党派和广大委员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敢于讲真话、实话,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充分民主的氛围,做到摆正位置,把握尺度,按照“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的要求,把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五是监督形式与监督实效的关系。近年来,各地政协对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原有的政协会议、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基础上,还运用民主评议、选派特约监督员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可以说民主监督的形式灵活多样。监督成效与监督的形式有一定的联系,好的形式必将产生好的效果。因此,形式必须服务于内容,政协民主监督要根据时间、场合和内容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监督,特别是所提的意见、批评、建议,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符合政协章程,符合本地实际,做到有理、有据、有力,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从而确保民主监督的效果。
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民主监督的核心是民主。由于民主是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必然受到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条件的制约。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不够发达,文化事业仍比较落后,国民总体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民主监督的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政协民主监督,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密切相关,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当前,民主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民主监督的措施不够有力。提建议容易,作出批评难;反映意见容易,意见反馈和落实难;事后监督容易,事前监督难;一般事情监督容易,重大事情监督难;监督基层单位容易,监督上级机关难。二是一些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潜意识中不愿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觉得民主监督意义不大,可听可不听,表面重视、实际轻视,口头重视、行动轻视;有的认为有人大、纪检监察监督就够了,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有的认为政协民主监督增加了工作环节,没有什么必要。三是政协自身认识也存在差距。有的政协同志认为民主监督是“软监督”,作用不大,既缺乏参与监督的热情,也缺乏主动监督的信心;有的同志认为到政协就意味着退二线,搞民主监督会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畏难情绪,不敢监督,也有的业务不熟,不懂从何入手监督。四是民主监督的制约机制和保障手段不健全。政协民主监督,在章程及有关文件上只作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实际操作的具体配套措施,工作随意性大,难以把握。
民主监督是政协履职的一种形式、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其目的是推进经济发展、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如何推动政协工作,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目前没有现成的、固定的运作模式,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
1、把握定位,突出重点。定位非常重要,定位是方向,决定着工作的成败。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性、群众性的非权力监督,不能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准,说得合理,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要站位高、研究深、立论准。民主监督既不是考核干部,也不是查办案子,更不是“包治百病”,要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找准位置,把握好“度”,尤其要克服那种“监督力度越大,政协威信就越高”的片面性认识,同时也要克服“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白说也要说”的消极思想。在把握定位的基础上,要勇于实践创新,积极探索政协民主监督的机制,逐步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政协民主监督重点,是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内容广,涉及面大,我们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不能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要突出重点。具体来说,就是要围绕各阶段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民主监督;紧扣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民主监督;选择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主监督。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开展监督时,我们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这样反映问题才比较客观,不能人云亦云。要从促进党政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建言献策。
2、注重主体,发挥作用。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民主监督工作必须通过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来实现。如何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必须不断提高委员自身素质和履职水平。一是要善于学习。政协委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知识,要知情明政,把握大局,思考良策,就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更有效地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二要增强意识。政协委员是一种职务和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和要求。要提高对民主监督工作的正确认识,树立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民主监督工作有效展开。三是严于求实。政协委员无论是分析问题还是提出建议,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掌握实情,主动触及矛盾,及时发现问题。坚持一切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敢于善于讲真话、说实话、谏诤言、献良策,无论是参加政协的各种会议,还是调研视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以及担任特约监督员,都应当敢于吐真言,善于发表意见,做到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3、创新形式,提高实效。创新是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发展的动力,形式是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是通过一些特定的工作形式实现的。目前,各地政协通常采用的形式有:召开会议、开展视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特约监督工作等等。这些工作形式,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在民主监督工作中发挥着平台或载体的作用。可以说,没有这些形式,民主监督就无法把委员的意愿转化为现实行动,就会流于空谈。对民主监督的形式来说,要体现多样性,注重实效性,要不断创新,把握尺度,要注意阶段性,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选准角度,保证民主监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做好民主监督工作,党委的重视、政府的支持是根本保证,政协的自身努力是关键,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是基础。因此,在开展民主监督实践中,我们要态度诚恳,讲求方法,把握分寸,有效推动工作。要发挥政协党组作用,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要加强与政府联系、沟通和协商,积极争取政府及其部门的配合支持;要加强与人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舆论宣传等其他相关监督部门的联系沟通、交流信息,互相支持,形成监督合力,努力营造民主监督内部和外部的良好氛围。
政协民主监督政策性很强,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民主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坚持依照宪法和政协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必须坚持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力,诚心善意地帮助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必须坚持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讲究方法,突出重点、把握尺度,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推动民主监督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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