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闽台旅游发展 助海西经济建设
“闽台跨海旅游经济圈”产生始末
民革福建省委
重 视
2008年6—7月,省政协副主席叶继革、郭振家分别带领省政协经济委员会部分委员和省旅游局、省台办、省公安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文化厅、省口岸与海防办等部门负责人,赴厦门、莆田、南平、三明开展“加强闽台旅游合作,促进两岸人民交流”专题调研。
一年之内,就一个内容,由两位省政协副主席分别进行一次调研、一次视察,是缘于民革福建省委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闽台跨海旅游经济圈为内容的提案。
回 溯
时间回到2004年。当年1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决策。4月,福建省旅游局产业发展大会又提出,福建旅游业的发展要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相呼应、相衔接,应把旅游业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新兴大产业来抓。
面对福建新的历史机遇,民革福建省委在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两个先行区”的实践中,连续3年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文化旅游、乡村旅游、闽台旅游合作等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对各级组织的调研成果和民革成员中专家学者的思考建议进行深入研究,民革福建省委认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进一步加快,不同区域的经济合作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热点。以往狭隘、封闭式的旅游区正逐渐被全方位、新领域、多层次的大旅游圈所取代,旅游业的横向联合、圈式发展已成为旅游经济增长的重要战略。不同区域之间进行旅游开发合作,构建“旅游圈”战略已经成为发展旅游的重要手段。作为东南沿海的福建地区,如何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来拓宽旅游合作空间、扩大旅游合作内容、促进旅游业的大发展,是值得研究的新课题。同时,地处海峡两岸的福建和台湾具有独特的“五缘”优势,应在同根同脉的文化基础上,谋求利用闽台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各种优势旅游资源的合作发展新路子,携手共建跨海旅游经济圈,展示闽台区域旅游发展的新亮点。此外,地处闽南金三角的厦门、漳州、泉州文化积淀深厚,旅游资源丰富,20世纪初以来,三市的旅游合作已取得积极成果:已经形成的厦门——武夷山“山海联盟”、厦门——漳州——龙岩“三城联盟”和“3+1联盟”(即加入泉州)的旅游合作模式,在福建省内率先启动了 “区域无障碍旅游联盟”计划,对整合闽南三角地区的旅游资源,形成闽南金三角地区旅游经济的产业集群,在建设海峡西岸旅游经济区中发挥领跑作用,起到了推动作用。如能进一步深化这个合作,快速提升这一区域旅游产品的竞争力,使闽南金三角成为我省最具吸引力、最具知名度、最具发展潜力的旅游经济强区,乃至成为中国及世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进而再与台湾各地联盟,相信闽台跨海旅游经济圈将成为海峡两岸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 一,并能在促进两岸统一大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提 案
经过进一步论证,民革福建省委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闽南金三角旅游合作构建闽台跨海旅游经济圈的建议》的提案,针对当前闽南金三角旅游协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打破行政区域概念和界限,打造一个城市走廊,将闽南三城市的中心联结起来,形成真正意义的“厦泉漳城市群经济带”,实现全方位的旅游一体化,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类似欧盟区域内真正意义上的无障碍旅游区。
二、重视文化旅游产品的整合与包装,将传统的闽南文化与新型的旅游产品相结合,推出具有吸引力城市旅游新项目。针对城市旅游的六大要素“食、宿、行、游、购、娱”,进行统一规整,取长补短,设计出具有文化内涵的旅游新产品。按照特色互补、组合有序、价格合理、路线科学的要求,进行组合搭配,组成区域内若干条个性鲜明、文化深厚的黄金旅游线路。开设三城市不同闽南风格的建筑专线、博物馆专线、名人专线,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利用共有资源,组织形式多样的现代城市旅游活动。
三、由政府牵头统一谋划,联手构建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创新营销模式。重视区域旅游配套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避免重复浪费和无序竞争。统一三市旅游标志和旅游宣传品,联合促销。每年联合举办一次以上对外促销活动和旅游节庆活动。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在每个黄金周之前召开信息发布会,发布三市旅游发展动态、景区建设情况、门票价格(甚至统一IC卡门票结算)、旅行社报价等信息。合力规划一个统筹性管理网络,合理调度,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三市联动的旅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障旅游联盟和谐发展。
四、重视各类旅游人才培养和共享。在政府主导下,加强教育、培训以及用人单位的协调合作,共同规划旅游人力资源职业发展蓝图。突出文化共性和特色专长,培养有竞争力的旅游人才。建立旅游人才共享机制,共同谋划、共同培育、共同拥有、合理流动。
五、积极延伸、拓展和对接,构建闽台跨海旅游经济圈。支持闽台旅游业界的双向对接,闽台旅游业联手合作,共同编制旅游线路,推动“名人游”、“祖地游”、“寻根游”、“民间文化游”等。共同开发建设“环海峡滨海旅游圈”,立足闽台旅游的滨海特色,以厦门、福州、泉州和台北、台中、高雄为中心,构建我国重要的海滨旅游圈和区域性新型的海滨旅游经济繁荣带。同时拓展金、马、澎旅游,使福建省进一步成为两岸旅游的热点和“海峡旅游”出发点与目的地。
提案提交后,引起省政协高度重视,认为所提建议具有前瞻性、合理性与可行性,并进行了认真研究,遂有了今年的两次调研和视察活动。这不但体现了省政协对民主党派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民革福建省委在推动 “两个先行区”建设中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
展 望
时近年终,两岸关系又传来好消息。
推进闽台旅游合作的措施和建议
福建省政协经济委员会
培育和壮大“海峡旅游”品牌,把海峡西岸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将旅游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正确选择,也是加强闽台人民交流、进一步做好台湾人民工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机遇,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举全省之力打响“海峡旅游”品牌。
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1、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国家旅游局抓紧编制《海峡西岸旅游区总体规划》,以三大旅游经济圈、七大旅游区板块和十条精品旅游线路为载体,以编制、落实闽台旅游合作专项规划为突破口,以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的海峡西岸旅游区。
2、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景区景点建设。制定旅游景区(点)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开发步骤和实施方案,加强旅游市场信息预测、宣传广告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在做好旅游景区(点)利用、保护和挖掘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景区(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二是交通设施建设。优化铁路运输网络,加快向莆铁路和福州—温州、福州—厦门、龙岩—厦门等铁路建设;加快十大旅游品牌景区公路建设,特别是连接武夷山和泰宁两个世界级品牌的高速公路,以及连接闽东北亲水游线路(太姥山—鲤鱼溪—白水洋—翠屏湖—福州)的高速公路;加强长乐国际机场、武夷山机场、晋江机场、连城机场、三明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航空营销网络,开辟新的旅游航线;完善厦门、湄洲岛、马尾、泉州、漳州、宁德等对台旅游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通关条件,提高通关效率。三是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大力加强中高档次旅游饭店建设;调整旅行社结构,优化旅行社布局,发展壮大旅行社实力;扶持和引导旅游购物业健康发展,建设多渠道销售体系,开发各种档次的特色旅游纪念品;搞好景区步道、标识、厕所、停车场、无障碍等配套设施建设,在主要口岸、交通主干线、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公共场所设立旅游公益形象广告。
3、加强旅游品牌宣传力度。一要挖掘旅游文化内涵。加强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和祖地文化研究,重视福建文化名人、文化史迹与台湾的渊源关系,充分发挥海峡两岸宗亲文化的纽带作用,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内涵,不断增强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二要突出旅游品牌宣传。加强全省旅游资源有效整合,积极策划系列主题口号、形象标识、媒体推介规划,以“海峡旅游”品牌为核心,在中央主要媒体宣传推广,重点宣传福建独特的人文历史、生态环境和优美风光,吸引境内外游客到福建观光旅游。三要组织活动扩大影响。坚持以市场运作为导向,积极策划、精心组织重大旅游节庆、两岸文化交流、大型文艺表演、重要体育赛事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我省旅游经济、旅游就业和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4、提升旅游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建设良好旅游环境,大力开展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旅游市场运营环境;二是完善优质旅游服务,加快旅游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道德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三是培养优秀旅游人才,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复合型的旅游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切实提高旅游队伍整体素质;四是落实旅游安全保障,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应急机制,及时处理旅游投诉,谨防突发事件。
进一步深化
闽台旅游交流合作
1、扩大“小三通”,做强做大“金马澎旅游”。抓紧修订《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旅游实施意见》,放宽赴金马澎旅游人员范围,重新设计和包装金马澎旅游线路,争取早日开通香港—厦门—台湾环海峡邮轮旅游线路;加快构建“海峡旅游”网络营销平台,加大旅游入岛促销力度,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证时间,积极抓住当前有利机遇,组织更多大陆居民经“小三通”赴台旅游,同时吸引更多台湾同胞经“小三通”来闽旅游;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小三通”旅游政策。一是争取在福建居住一年以上的省外居民(包括台企、外企员工)和到福建参加全国性会议的省外从业人员可以在福建办证赴金马澎地区旅游;二是争取开通金马澎与福州、厦门和武夷山的直接往来空中航线;三是争取授权武夷山机场口岸为台湾居民落地办理签证业务,支持武夷山机场列入国家民航总局旅游支线盘子;四是争取在福建设立两岸货币清算中心,扩大新台币收兑业务在福建省辖区的地域和机构范围;五是争取规划建设厦金跨海大桥或海底隧道,让厦金真正连为一体。
2、凸显民俗文化,打造以妈祖文化为主体的对台旅游精品。一是大力加强以妈祖文化为主体的对台旅游精品建设,把湄洲岛建设成集朝拜、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对台旅游目的地,成为全国对台工作重要基地;二是争取推动台湾妈祖信众海上直航朝拜妈祖,争取设立湄洲岛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示范区,定期举办湄洲妈祖·海峡和平论坛;三是将妈祖文化旅游节升格为国家级重大节庆活动,把设立湄洲岛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妈祖文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内容列入国家文化部与省政府签订的支持海西建设框架协议或会谈纪要;四是支持湄洲岛直航口岸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湄洲岛
3、深化闽台合作,打造海峡旅游共同市场。一是充分发挥厦门在闽台旅游合作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赋予特殊政策,把厦门、金门作为构建海峡旅游共同市场的实验区,争取厦门、金门互设旅游办事机构,联合设计两地旅游线路,联合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共同开发旅游市场;二是参照港澳自由行政策,争取福建居民凭有效证件自由前往金马澎地区旅游;三是鼓励和支持台湾居民来福建独资或合资创办旅游企业、兴建旅游设施、兴办旅游学校、开发旅游资源,建立闽台两地用人合作机制,允许两地旅游人才异地就业。
4、突出外引内联,提升海西区域旅游合作水平。鼓励、引导和支持海西区域乃至全国和国际上有实力、品牌响的大企业参与我省旅游建设,并在资金准入、税收优惠、项目审批、土地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切实提升我省旅游产品的规模、档次和竞争力;加强与海内外旅游品牌企业合作,将我省精品旅游线路纳入他们的整体促销计划,提高我省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5、加强景区对接,深化“两山两水”旅游合作。以闽台主要旅游景区、特色民俗风情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武夷山与阿里山、大金湖与日月潭旅游合作内涵,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享、信息互通、市场互动;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加强和完善闽台旅游协商机制,定期组织两地旅游企业交流考察,及时总结双方合作的经验和成果;落实《海峡旅游区域协作备忘录》具体事宜,支持闽台两地旅行商促销双方精品线路,争取导游资格双向认证,促进旅游合作向深层次、多元化方向发展,使闽台景区对接与旅游路线拓展成为“海峡旅游”品牌的重要基础和有生力量。 (执笔:黄雪明 章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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