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之后,对50多年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和经济发展战略在全局上所作的一次历史性变革和调整,它是我们党在发展理念上实现的一次历史性飞越,表明一个新的公平的利益均衡机制将在中华大地上开始建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发展农村生产力,也包括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行理念更新、战略转换、体制变革和权益调整。
一、 牢牢把握“两个趋向”,变革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城乡协调发展体制
建国50多年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城乡二元结构非但没有改善,反而被进一步强化。特别是近年来,相对于快速发展的城市而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大瓶颈。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便成为一种趋向。正因为如此,“十一五”规划建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这是党中央加快城乡二元结构改革步伐迈出的历史性一步。
变革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是突破城乡发展瓶颈,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由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一元结构转变,其中,体制改革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统筹城乡发展之所以强调从体制改革人手,是为了消除制约城乡之间经济活动要素自由流动、城乡协调发展的制度性因素,最终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城乡居民平等相处、城乡和谐及共同繁荣。变革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主要应抓紧调整城乡居民的利益分配格局,给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建立公正、公平和平等发展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建立城乡平等的信贷制度、财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与政府指导价格相结合的农产品等价交换机制,建立改革发展成果共享和效率与公平相兼的分配制度,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等。尽快清除城乡平等发展的制度障碍,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转换以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推动城乡均衡协调发展
以城市偏向的工业化发展战略是长期以来困扰“三农”尤其是制约农民增加收入的症结所在,也是造成城乡差别悬殊的一大瓶颈。最典型的反映在政府投资上“偏爱城市”,“吝啬农村”,突出表现在城市和农村实行两套不同的税收制度,农民的税负远远高于城市居民、金融政策嫌贫爱富、教育经费农村总额偏少、公共卫生经费投人偏向城市、城乡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方面差距过大、农民自己承担着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一切社会保障费用。据统计,1952年到1986年,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政策,从农业抽走6868.12亿元资金,约占这些年农业所创造价值总额的18.5%。以城市偏向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给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带来了两大矛盾:一是这种战略以牺牲农业部门的发展来长期支持重工业的增长;二是这种战略造成农业内部剩余劳动力越积越多,长期得不到释放,使得农民丧失了许多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从而加大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能否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的根本性调整,转换以城市偏向的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城乡均衡协调发展,是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十六届五中全会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对“三农”重新定位,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果断地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这是我们党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上所作的一次历史性的重大调整,是转换以城市偏向的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表明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境界。转换以城市偏向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应着手改革偏向城市的财政税收和投入体制,改革以“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划分公民身份的户籍制度,改革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政策,改革教育、卫生、养老、失业和公共福利等偏向城市的公共财政制度,实行以税惠农的一系列政策,实现城市偏向向城市均衡发展战略的转变,其实质是处理好对“三农”“取”与“予”的关系,改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更多的惠及亿万农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大地。为此,必须超越“三农”层次,调整现有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把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中通盘打算,把农村社会保障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全局中统筹安排,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新构建“三农”格局,造就新型“三农”主体
新农村建设有着极其丰富的新内涵,它的目标是实现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文化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将“三农”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科学发展观集中体现了新时代的新理念,包括城乡协调发展理念、社会公正、公平和平等理念、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人的全面发展理念、经济、生态与人和谐发展理念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等,它是正确解决“三农”深层次矛盾的根本指针。从表面上看,“三农”问题是农业问题,或粮食问题。但从实质上看,“三农”问题的焦点是农民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说到底就是解决农民问题,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农民乃“三农”之首,是“三农”的核心。农民既是农村的主人,又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没有农民,就没有农村的延续,也就没有农业的发展。研究“三农”问题,首先要从农民开始,遵循“农民——农村——农业”的逻辑顺序。党在农村的一切工作,都要始终坚持以农民为核心,以农民的最高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造就新的“三农”主体,就是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新型农民。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环境是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的平台。必须打破以“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规定的身份界限,废除一切歧视农民的法律制度,取消所有限制农民就业的条条框框,为广大农民提供培训就业的公平机会和良好条件,使农民与其他公民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四、 珍惜“建设新农村”机遇,努力创新农业发展模式,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努力创新农业发展模式,不断开拓农业增效增收的空间,发展现代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高产、优质、高效、节约和安全农业。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是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这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应从以下方面着手:①建立健全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②整合区域特色农业品种,调整农业生产结构。③积极发展节粮型、集约型畜牧业。④加快农产品流通、检验检测设施和市场体系。⑤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型生态农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白色农业”(微生物能源——沼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态旅游等。⑥发展以“八节一减”(节地、节水、节肥、节电、节油、节能、节种、节粮和减人)为内容的节约型农业。⑦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原产地、标准化示范基地,提升农产品质量品牌。
改变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规划,以改善基础设施为突破口,通过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即“六改”(改饮水、改道路、改锅灶、改厕所、改畜圈、改恶习)、“六通”(通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通电视)、“六化”(以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城镇化为标准,实现村民住宅小区化、乡村道路柏油化、文化设施现代化、中小学教育远程化、通讯手段网络化和农村夜晚明亮化)。力争“十一五”时期三明大部分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 始终把“三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构建和谐的农村关系,推进“三个文明”同步发展
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关系,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同样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题中之义。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起着决定性作用。必须加强党对农村的领导,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在农村广泛开展以家庭和睦、邻里和气、干群和善、乡村和顺、环境和谐为内容的“五和”活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当前亿万农民的迫切愿望。这应作为构建和谐农村的首要任务;农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生活开明和政治制度健全的重要标志。要在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农民代表在各级人大代表中的比重,让农民在“三农”问题上真正当家作主,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意志、愿望和诉求得以充分表达。当务之急,要调整公民权益分配格局,给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国家政治,与其他公民一道共同享受政治文明的成果;依法治“农”,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不断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推广“俩推一选”、“两票制”、“公推直选”等办法选拔农村干部。只有把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优秀干部选进基层领导班子,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
作者简介:三明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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