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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保护梅林戏剧种的建议(2008年增刊1) [打印本页]

作者: 安永老秘    时间: 2009-5-26 19:25
标题: 保护梅林戏剧种的建议(2008年增刊1)

    梅林戏是全国稀有地方戏曲剧种之一,因形成于泰宁朱口的梅林村,故称梅林戏。这一剧种产生于清朝中叶,经艺人们创新,与本地小调、杂腔和道教音乐融合,同时受到地方语言的影响,逐渐形成了与地方方言声调和谐、独具特色的一种戏曲声腔,民间称之为梅林调。目前,梅林戏传统剧目有400个,积累的曲调有100余种,在行当方面,取百家之长,生、旦、净、末、丑一应俱全,有“七紧八宽九逍遥”之称,唱做念打别具一格。其剧种、曲调、音乐分别被收入《中国戏曲剧种辞典》和《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成为中国戏曲百花园中的瑰宝。泰宁县于1960年4月1日组建了梅林戏剧团,40多年来,梅林戏剧团在“一路风雨,一路戏歌”中,坚持推陈出新,挖掘整理,新编民间流传的名人轶事《贬官记》等数十个优秀剧目。1992年,《贬官记》参加文化部在泉州举办的全国“天下第一团”优秀剧目南方片展演,荣获文化部颁发的优秀剧目、编剧和优秀演员三项大奖,同时免检应邀晋京演出。1983年以来,该团剧目获文化部、省市政府和省文化厅奖励的有12个,汇演、调演、展演17次,获奖35项64人次,为省、市、县赢得了多项荣誉。
    但是,梅林戏的发展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资金困难。1986年梅林戏剧团被省文化厅定为二类剧团,亦为“四定一奖”剧团,定编50名,县财政每年补助经费11.5万元。目前,演职人员53人,一半为临时工。每年工资支出50万元,各项开支总数为85万元,县里拨款仅是杯水车薪。二是人才断层。为培养选拔人才,他们曾作过多方面尝试,如花上5万余元到河南梆子戏故乡招收演员和拜师求戏,选送人才到艺校深造等,但因练功艰苦,社保、医保、工资待遇低等问题而造成不少人才流失。三是梅林戏“变味”。为了生存,只好既演梅林戏,又演现代歌舞、杂技、小品,以及云南的“抛绣球”等其他民族特色折子戏,有时还经商,以达到“养家糊口”目的。目前正常出演的泰宁“土官话”梅林折子戏,仅占演出场次的30%左右。长此下去,很可能造成剧种、剧目的失传。四是缺乏剧目创作室和研究机构。梅林戏己有数百年历史,许多曲调、剧目都散佚民间,需要有专业人员去挖掘和整理。
    为了保护、发展梅林戏,提如下建议:
    (一)把保护梅林戏剧种工作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泰宁梅林戏是三明特有乡土文化、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福建“四大”戏曲剧种之一,应予以重视和保护。前不久召开的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省民盟提交了关于保护泰宁梅林戏剧种的建议,因此市、县政府要抓住中央加强文化“五个一”工程建设的契机,多到省有关部门做工作,力争把梅林戏剧团列为省级剧团,以达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市、县两级政府也要相应予以资金和人员编制指标等方面的扶持,并把它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加强硬件和软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培育人才和留住人才的环境。一是要兴建标准的专业剧场和练功馆、排练厅;将现有影剧院改造成梅林戏剧院,采取剧团入股或招商引资等方式,成立旅游文化服务公司,实现梅林戏产业化发展。二是要创造条件改善演职人员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社保、医保、工资等福利待遇。三是要立足本地,创办梅林戏培训基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培养本地型戏曲人才,使之扎根开花。四是要成立剧目室和研究机构,深入民间,挖掘、整理具有梅林戏特色的传统剧目,弘扬地域戏曲文化。同时要注意解决“土官话”演戏与其他演出比例失调问题。五是要注重树立泰宁“三宝”之一的梅林戏品牌,做好宣传工作,多演“土官话”戏,打造艺术精品,融入“大金湖”旅游格局,为旅游业发展服务。六是要将梅林戏基础知识编撰成教育读本,进入泰宁中小学乡土教材,推动梅林戏进课堂,加强学生对本土文化的认识,促使梅林戏文化发扬光大。

         (作者单位:泰宁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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