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明市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搞活经营机制,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质量,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不断增强,整体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具有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的五大主导产业已基本形成。在发挥资源优势的前提下,把生产要素聚集到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优势项目上,培育了烟草业、林竹业、食用菌业、果茶业、畜禽业等五大主导产业,依托五大主导产业发展龙头企业。至2003年11月止,全市规模以上(产值或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已达183家,其中产值上亿元的11家,5000万元至1亿元的14家,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81家,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占98家。2003年,市级龙头企业完成总产值39.1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2.96亿元,上交税收1.04亿元,实现出口创汇3880万美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31亿元,科技开发投入5178.8万元,带动农户35.2万户,带动生产基地520.93万亩。加工企业主要加工木竹(笋)、粮食、果蔬、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饲料、莲子、烤烟、食用菌、乳品等农产品。各地发展思路清晰。如沙县确立了“跳出农业抓农业,做强工业促农业”的发展理念,培育了侨丹实业、青竹集团、三和食品、维斯特蔬菜果汁加工等一批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形成了竹制品加工、调味品加工、笋制品和果蔬产品加工、板鸭加工等主导产业,其中500万元以上企业有28家,年产值达11亿元。宁化县按照“壮基础、育龙头、创品牌、拓市场、抓引资”的思路,发展农产品加工,已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6家,其中500万元以上企业6家,加工带动型企业23家。
2. 十条产业链继续拓展延伸。一是三明金叶复烤烟叶产业链;二是永林集团木材开发深加工产业链;三是沙县青竹集团的竹产品加工产业链、三和公司笋制品加工产业链;四是沙县麦丹生物工程的粮食加工转化产业链;五是建宁文鑫贸易、鑫达莲业、莲蓉绿色食品的莲子加工产业链;六是三真生物科技食用菌生产加工产业链;七是永安融燕饲料、昌氏禽业、宁化农星农牧、尤溪麻鸡种鸡场、泰宁乌骨鸡为龙头的禽业产业链;八是永安金橙果业、沙县沙阳果业的水果加工销售产业链;九是尤溪管前食品速冻厂、三元东霞蔬菜批发交易、福建维斯特蔬菜果汁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十是三明佳源米业、宁化佳穗米业的优质米加工销售产业链。这十条产业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整合,拓展了生产经营领域,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实力。
3. 原料生产基地初具规模。沙县目前已形成18万亩粮食基地,43万亩竹笋两用基地,18万亩茶果基地,5万亩蔬菜基地,750万只养鸭基地,15万头生猪饲料基地,培育了全省最大的两系稻制种基地。宁化县建立了60万亩商品粮基地,2万亩优质糯稻基地,13万亩烤烟基地,3万亩桃梨基地,30万亩毛竹林基地,6万亩油茶基地,7000吨食用菌基地,5000亩中药材基地,200万只肉鸡基地,20万头仔猪基地等10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宁县建立了以城区为中心,里心、均口为两翼的V型特色经济区,莲子抓20个重点村和100户种植大户,果子抓3个万吨乡镇和30个千吨村,种子以3个大乡镇为主稳步发展,建立总面积1.1万公顷的“闽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一批绿色产业基地。
4. 经营方式比较灵活。明溪县以竹木加工龙头企业加基地,果蔬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农户,专业养殖龙头企业联农户,市场流通龙头企业加农户和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加基地等五种发展模式,不断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提质增效。如与福州中城集团合作,引进法国先进技术的木薯变性淀粉项目,实施“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模式,现已建成年产1万吨的木薯变性淀粉生产线,建立了4200亩高标准木薯原料基地。全部投产后将实现年产木薯变性淀粉5万吨,木薯种植基地5万亩的目标,使明溪成为全国较大的薯类变性淀粉深加工基地之一。
5. 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建宁县莲子产业已开发出莲子产品系列20多个品种,并与省农科院联合开发鲜莲保鲜和鲜莲加工技术。文鑫莲业有限公司的“建莲产业化开发”被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明溪县南方红豆杉生物有限公司引进复旦大学科研成果,以人工种植的红豆杉枝叶提取抗癌新药紫杉醇, 2003年已生产提炼纯度50%紫杉醇44公斤,实现销售收入4000多万元。
6. 创品牌工作取得进展。沙县小吃业从普通饮食业发展到成立同业公会,加强培训,规范管理,进而由县政府注册全国首家地方小吃行业商标,历经七年,打响了沙县小吃品牌。目前,沙县小吃已遍布祖国大江南北,少数已走出国门。“天河”牌竹凉席既是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品牌,又使沙县成为全省最大的竹凉席生产基地,还因此荣获了“中国竹席之乡”的美称。三和食品已荣获国家级龙头企业称号。建宁县采取奖励措施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创品牌,现有农产品注册商标达59个,“三早”牌鲜莲汁、“山雪”牌中华猕猴桃汁和“三鹤”牌速冻鲜莲等3个产品获得国家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孟宗笋”商标获得省著名商标,“建宁白莲”、“建宁黄花梨”产品被评为省名牌农产品,“文鑫”牌莲子糊获得昆明世博会金奖,莲心雪茶等6种“闽江源”牌系列饮料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审定为“国家质量达标产品”。
7. 依托园区经济发展农产品加工成为新的亮点。沙县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使人才、资金、技术向城区聚集,2003年园内企业实现产值5亿元。三和食品有限公司建成投产,年产冷冻竹笋3万吨,产值1.7亿元,出口创汇1000多万美元,将成为我省笋制品加工最大的龙头企业,已成为国家级龙头企业。建成了福建省最大的蔬菜果汁加工厂维斯特蔬果汁有限公司,投资4400万元,年产3.6万吨鲜蔬果汁上市。园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生产要素向城区聚集,使县城建设不断发展壮大。
8. 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沙县始终把竹业、板鸭、小吃业的发展紧抓不放,十几年来长抓不懈。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适时出台新政策,采取相关措施,从提供财政周转金、减免税费的政策扶持到银村共建、银企共建的金融支持,从组建项目工作组的专项责任目标帮扶到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两留一脱产”和“轮岗闯市场”制度,激励干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激活干部人力资源。就连“久治不愈”的乱收费现象,沙县也有了治理新措施,将收费项目和标准编成“收费小册”印发到企业,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也加大了企业自我维权的知情度。明溪县给每个市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10万元,并对龙头企业在立项、征地、供电、人口增容以及有关税费征收方面给予优惠,从而大大促进了企业发展。
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 多数加工型企业规模偏小、档次偏低,尚处于资源粗加工水平,附加值不高,带动力不强。如宁化县现有40多家加工企业平均用工仅30人左右,年产值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仅6家,大多为家庭作坊式,发展后劲不足。建宁县农产品用于深加工的量不大,莲子、猕猴桃、黄花梨的深加工量分别仅占总产量的20%、10%、5%左右。大田县农产品加工率仅为20%左右,产品增加值为25%,不到发达地区的四分之一。
2. 农产品标准化和安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据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截止2004年6月底发布,全省有260个产地得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A级)标志的共有93家企业的206个产品,而三明为数较少,从而影响农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也不完善,技术设备不足,有的县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安全体系等技术规范尚未建立。
3. 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较普遍。如三元区有竹木加工企业165家,其中四分之三年产值不到3万元,企业松散分布,产业密集度低,不利于企业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更无法形成产业优势。类似情况,其他县也存在。
4. 企业和农户之间的联系不规范、不紧密。部分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农户没有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和契约,尚未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一些加工企业因缺乏优质生产原料而影响发展,如建宁县裕芳粮食加工厂和宁化石壁等9家糯米加工厂正为难以收到优质稻谷而发愁,建宁莲子也存在品质下降的问题,这也是造成“订单农业”履约率不高的原因之一。
5. 企业发展资金普遍不足。所到企业大都反映缺乏生产资金、流动资金和技改资金,其主要原因:一是银行放贷数偏少。金融业为了应对入世挑战和效益要求,县级机构在收缩,以支农为重点的农村信用社又因历史呆帐等因素而影响资金供应量;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的倾向明显。二是外资引进困难,民间资本启用不活。三是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扶持资金或补贴明显不足。
6. 中介组织服务功能不够健全。如明溪肉牛产业已形成较大规模,但由于流通中介组织不够健全,养牛大户必须从种苗选购、饲料调配、肉牛销售等生产营销环节全程自办,造成成本加大,品种繁杂,饲料以及饲养技术难到位。其他农村急需的质检中介组织、农户信用评估与融资中介组织更为缺乏,农产品流通市场、农产品销售还缺乏全方位的信息引导,导致农产品在市场流通不畅。
7. 市场开拓力度不够,品牌效益不明显。一是市场策划重视不够,营销手段不活,产品的广告宣传力度不大,产品在省、市级媒体上很少出现,虽有一些知名品牌,但市场占有量和经济效益并不很明显。二是品牌意识差,在优势品牌的保护方面存在问题,有些企业以次充好、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将会自损品牌在市场的信誉度,对品牌的发展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8. 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相继出台的发展农产品加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政策,因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许多政策难到位。如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兑现不及时;政府部门往往管得多,真正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出智出力的少;说“不行”的多,说“怎么做才行”的少,尤其是在农业科技、信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通过考察调研,我们感到,当前发展农产品加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快发展来解决。要按照“两转三化”,即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变;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产加销经营一体化、加工制品优质化的要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1. 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根据《全国主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市、县两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既要根据国家产业导向和市场需求,又要根据当地优势,实事求是,突出特色,择优发展。通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渐进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要与“十一五”计划、小城镇建设规划、项目带动战略相衔接,与大市场和超市对接,不要随意更改,一年接一年、一茬接一茬抓下去。要根据发展规划,提出分步实施的办法和措施,列入实施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 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发展前景且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帮助这些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质量;要鼓励企业之间的联合和兼并,只要能与生产基地有机结合,只要能带动农民进市场,只要能增加农民收入,就应该一视同仁地给予扶持。要集中精力重点培育种、养、加、销大户,注重发挥经济大户的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要培育一批如明溪县南方红豆杉公司、百事达变性淀粉公司这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有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从基地建设、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一体化等方面给予支持,以此来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形成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这种良性互动机制。
3. 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要加快建立农业行业协会,通过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以及行业协会这一纽带,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介组织,与龙头企业一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合作经济组织不断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之间的经营行为,处理价格协调、利益纠纷、行业损害等问题。二是要在完善现有合同契约为主的利益联结机制的基础上,加快建立股份合作制为主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要建立风险基金。由龙头企业和农户每年按销售额或利润的一定比例交纳,一般为利润的5%左右,由各参与主体根据出资额多少派人参加基金管理,也可由政府或银行托管。四是要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用法律手段保证龙头企业与农户合同的法律效力。
4.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促其成为农产品加工聚集地。要以改革的精神、科学的态度、市场运作的办法,加强工业园区规划,把园区开发与园区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园区土地资源丰富、劳动力廉价、交通便利等优势,加强山海协作,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次转移,吸引更多的客商到工业园区投资办厂。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动员鼓励本地分散的乡镇企业、民间能人、个私业主搬迁到园区发展农产品等资源型加工企业,促进园区成为农副产品、饲料加工企业的集聚区,以此带动相关企业的发展。
5. 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建立质量安全体系。一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研究开发,鼓励利用生物技术、冷冻冷藏技术、保鲜技术、高压技术、真空技术、超高温灭菌技术及膜分离技术等现代高新技术改造现有加工企业和发展新兴加工业。二是实施种苗工程。加强优质农产品良种繁育和研究开发,优化品种和品质结构,防止品种退化。三是要加快建立科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加强政府检测机构建设,市级检测机构要建立机动性强、贴近农村、贴近市场、就近就地的快速检测项目,重点开展快速检测。四是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做好质量体系认证。对现有管理基础较好,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要积极引导,鼓励其开展ISO9001—2000、HACCP、QS、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体系认证,以提高农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
6. 建立优质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打响特色品牌。一要依托现有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扶持建立优质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实现特色农产品加工与原料基地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产业带。二要强化品牌意识,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及时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权和知识产权。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借鉴沙县打响天河牌竹凉席、沙县小吃等品牌的做法,市、县两级政府牵头做好特色品牌宣传的组织和引导,指导新闻媒体开设农产品加工的专栏或专题,鼓励企业积极在媒体上多做广告,提高优势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
7. 优化环境,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政府要在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符合“WTO”规则的前提下,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一是要落实市带县体制,加快发展市区农产品加工业。二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在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促进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与管理办法。三是要强化服务,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服务环境。要建立重点项目立项代办制和引进项目流失责任追究制度;财政部门要确保支农资金重点投放农产品加工企业;金融部门要把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工作重点,放宽担保抵押借贷款的条件,并把农产品加工企业列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优先扶持对象;要放宽民间投资项目,拓宽民间融资渠道,逐步解决民间资金流失问题;税务部门要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土地、规划、电力等部门要在用地、城建规划等方面给予统筹安排和用电保证。总之,只有各方通力协作,共识共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才能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快速发展。
作者简介:张受刚,男,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党总支书记,研究员。
林启明,男,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党总支副书记。
乐开富,男,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许旭明,男,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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